如果说乔丹是NBA的神,那么阿尔斯通就是街球之神 。
在洛克公园,你可以不认识乔丹,也可以不知道科比,但你必须知道一个人的名字,那就是拉夫阿尔斯通。他是这个球场的王,是将NBA和街球联系在一起的传奇人物,即使是NBA的超级球星来到这座场地也必须保持谦卑,因为阿尔斯通才是这个球场最耀眼的明星。

洛克公园的来历
谈到街球,怎么也绕不开的一个话题,那就是洛克公园。
洛克公园是坐落在美国纽约市的一个世界著名的篮球场。1950年,一位名叫洛克的男人为了帮助贫民区的孩子能够一直有球可打,于是他斥资创办了一次篮球巡回赛,而洛克公园就是这次巡回赛的第一站。

作为街头篮球的发源地,洛克公园可以说是篮球爱好者不得不来的一个地方,这里不但有最优秀的街球运动员,还有全世界最热情的球迷,即使NBA大牌球星,包括科比,詹姆斯,艾佛森,马布里等都曾在洛克公园打球,他们不为别的,只为在这个神圣的球场感受最纯粹的篮球氛围。

但是,就这样的一个吸引成千上万篮球爱好者的场地却一直没有被商业化,它的旁边没有繁华的街道,没有林立的大厦,也没有光鲜靓丽的城市白领,这是一座属于穷人的篮球圣地。洛克公园的存在是为了让那些在贫困区的孩子们看到生活的希望,感受篮球的魅力,它是那么的平凡,但又充满了伟大。

现在全球有很多篮球场地都叫做洛克公园,洛克公园已经不仅仅是一个球场的名字,它更是承载着所有篮球爱好者的希望,是全世界篮球爱好者的精神寄托。
童年悲惨,但篮球成为了最好的朋友
阿尔斯通在1976年7月24日出生于美国纽约市皇后区的一个贫困区,由于他的父亲吸毒成瘾,对家庭极不负责,母亲为了抚养他,不得不早出晚归,拼命打工挣钱,因此阿尔斯通就变成了一个没人管的野孩子。

好在阿尔斯通的家离洛克公园很近,阿尔斯通在洛克公园观看了球员的比赛后便也慢慢的爱上了这项运动。当接触了一段时间的篮球后阿尔斯通对篮球的喜爱便深入骨髓,他开始夜以继日的打球,从早上起床到晚上吃饭,他基本都在篮球场度过。他也不知道他为什么打球,但就是觉得只有在打球的时候,他才能感受到最纯粹的快乐。

9岁的时候,阿尔斯通遇到了他生命中的第一个贵人——一位教会球队的篮球教练。他对阿尔斯通的篮球天赋非常欣赏,他觉得阿尔斯通的运球就像跳舞一样美妙,所以就邀请阿尔斯通加入了他的球队。
1998年,美国著名街球品牌AND1遭受重大危机,品牌商为了解决此次危机绞尽了脑汁,就在他们一筹莫展之际,一盘录像带的出现让他们看到了事情的转机,录像带中一个瘦小的男孩用极其花哨且富有创造性的动作在篮球场肆意展示着自己的篮球天赋,品牌商一下子就看中了这个孩子,他们认为这个孩子就是解决问题的关键,于是他们很快就签约了他,并且把这盘录像带投放到纽约大大小小的街区。

不出所料,看到录像带的球迷都为这个孩子所震撼,而AND1公司也成功度过了危机。没错,录像带里的那个孩子就是12岁的阿尔斯通。
13岁时,阿尔斯通开始和成年人打球,虽然他身材瘦小,但是阿尔斯通并不惧怕体型比自己大很多的成年人,他总是可以利用自己快速而夸张的变向将防守他的人晃到找不到北。在一场比赛中,阿尔斯通下快攻时用一记匪夷所思的助攻帮助队友完成空接暴扣,他也因为这一个助攻获得了全新的外号“ Skip to my lou ”,意为跳跃的灵魂。

从此以后,阿尔斯通成为了洛克公园最炙手可热的球员,洛克公园旁边的街道也经常因为阿尔斯通被堵得水泄不通。
街球王者,成为NBA球员的偶像
曾经有一次,在NBA已经小有所成的格兰特希尔在聚会上遇到阿尔斯通后只是礼貌性的握手以后就离开了,可是当希尔得知刚才和自己握手的就是“Skip to my lou”后,希尔瞬间后悔,并马上回去找到阿尔斯通再次寒暄了一阵之后才离开,而那时的阿尔斯通才是一位刚进入联盟不久的新人,这足以见得阿尔斯通在篮球圈的地位有多高。

还有曾经北京队名宿马布里对阿尔斯通评价也非常高。马布里和阿尔斯通曾经是皇后区最好的两名后卫,而且马布里还是阿尔斯通之前的AND1品牌代言人,但是,当有记者问到马布里如何看待阿尔斯通后,马布里则是很真诚的说道:“ 我被他羞辱过,在洛克你必须做好被他羞辱的准备 ”。

76人球队灵魂人物艾佛森也曾对阿尔斯通做出过非常高的评价,在某次艾佛森接受采访时,艾佛森聊起了谁的控球比自己强的话题,而艾佛森的回答也非常出乎意料,他说道:“ 联盟只有两个人控球能力比我强,一个是克里斯保罗,另一个则是阿尔斯通 ”,而在问到欧文的控球如何时,艾佛森则认为欧文的过人动作非常华丽,但是实用性不足。

除此之外,著名街球手“骨头收集者”曾经也是阿尔斯通的手下败将,如果让“骨头收集者”和阿尔斯通单挑,那到底谁被“收集骨头”就不知道了。
将街球与职业篮球结合,阿尔斯通是篮球历史第一人
街球讲究极致的运球,而NBA则要求高效的得分,这两者虽然都是以篮球为中心,但又侧重不同,这两种篮球方式好像天生不该在一起存在,但是阿尔斯通的出现打破了这一隔阂。

1998年,阿尔斯通参加选秀并被雄鹿队以次轮第十一顺位被选中,之后他便开启了自己的另一条篮球之路——NBA。在雄鹿的日子里,阿尔斯通过的并不顺利,街球养成的习惯在NBA很难改掉,而且由于身体素质的原因,阿尔斯通的投篮稳定性很差,两分命中率常年保持在35%左右,而三分命中率甚至不到两成,这样的表现,让他很快就被雄鹿交易了出去。

在NBA摸爬滚打多年后,阿尔斯通来到了火箭队,成为了姚明的队友,他身上的街球气息也逐渐被磨灭,虽然他偶尔会在比赛快结束时用街球动作来戏弄对手,但大多数时候,他还是会兢兢业业的做好控卫的本职工作,渐渐的,阿尔斯通被火箭主教练所接受,球迷也开始喜欢上了这位内敛的街球王。

不过好景不长,火箭队为了节约薪资空间,将阿尔斯通交易了出去,之后阿尔斯通又开始在联盟流浪,先后去了魔术,篮网,热火等队,甚至最后还去了浙江广厦队打球,不过最后还是没能找到自己最终的归属。
结语
阿尔斯通是一个时代的偶像,虽然他在NBA是一个连先发都不能保证的边缘球员,但他在街球届的地位却无人能及,他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打破了街球和职业篮球之间的壁垒,为街球球员正名,是一位真正的篮球勇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