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月23日,据青南市监妆罚字〔2023〕276号了解:9月7日,青岛市市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青岛尺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万象城一店进行现场检查。该店主要经营范围是理发店、美甲,零售化妆品、洗涤用品、美发美容工具。执法人员在该店服务台内陈列柜发现标识为卡诗滋养润护晚安精华3盒,90ML/盒,使用期限至2022-12-01,在检查日已超过使用期限。经分管局长批准,执法人员当场对涉嫌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之规定予以扣押。
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化妆品和专门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原料、包装材料、工具、设备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化妆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20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由备案部门取消备案或者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化妆品许可证件,对违法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其上一年度从本单位取得收入的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10年内禁止其从事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化妆品经营者擅自配制化妆品,或者经营变质、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的规定
市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处以1、没收卡诗滋养润护晚安精华乳3盒; 2、罚款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