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宝鸡市渭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内餐饮环节、流通环节食品组织了抽检,共抽检20批次,合格17批次,不合格3批次,检测项目详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共抽检20批次,合格17批次,不合格3批次。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宝鸡市渭滨区清姜长岭市场大棚玻璃房8号味味美小吃店销售的油饼,铝的残留量(以干基计)检出值为465,标准为≤100。检验机构为广州金至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宝鸡市渭滨区清姜长岭市场大棚玻璃房8号味味美小吃店销售的油条,铝的残留量(以干基计)检出值为868,标准为≤100。检验机构为广州金至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三)宝鸡市渭滨区清姜长岭市场主干道小二楼23号常尝乐小吃店销售的油饼,铝的残留量(以干基计)检出值为158,标准为≤100。检验机构为广州金至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三、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渭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依法启动了对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工作。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2、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3、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4、部分检测项目的情况说明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
一、腐竹、油皮
(一)检验依据
检验依据GB 2760-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20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二)检验项目
铅,二氧化硫残留量,铝的残留量(以干基计),水分。
二、粉丝粉条
(一)检验依据
检验依据GB 2760-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20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二)检验项目
铝的残留量(以干基计),水分,二氧化硫残留量,铅。
三、油炸面制品
(一)检验依据
检验依据GB 2760-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二)检验项目
铝的残留量(以干基计),水分。
四、煎炸过程用油
(一)检验依据
检验依据GB 2716-20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
(二)检验项目
酸价, 极性组分。


附件4
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
铝残留量
含铝食品添加剂(比如明矾)是合法的食品添加剂,按标准使用不会对健康造成危害。根据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完成的中国居民膳食铝暴露风险评估结果,我国日常膳食中的含铝食品对一般居民健康造成不良影响的可能性不大,但对于长期食用高铝食品的消费者应予以关注。铝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个别企业为增加产品口感,在生产加工过程中超限量、超范围使用含铝添加剂,或者其使用的复配添加剂中铝含量过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