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我们接到粉丝的投诉称,他的浦发银行信用卡因为经济困难逾期了,但又不想继续逾期,于是就打浦发银行客服请求协商还款事宜,但是浦发银行在毫无理由的情况拒绝和信用卡用户协商,直指逾期的信用卡用户不能委外第三方和他们进行协商,而信用卡用户在电话中直接质问浦发银行客服,你们可以委外“身份不明”的人进行催收,有什么权利要求我们不能委外第三方和你们协商,你们这不是典型的“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霸权主义吗?
况且说,我们的信用卡虽然逾期了,但是我们不想继续逾期给你们浦发银行创收“不法利益”,所以我们行驶我们自己的权力委外第三方和你们进行协商已经证明了我们委外的第三方足以代表我们行驶我们的权益,而你们作为银行的一方,不仅仅利用“身份不明”的人侵害我们的权益,还妄图利用“霸权”免除我们作为中国公民的合法权益吗?
在逾期的这段时间里,先后不断的有“身份不明”的人自称为催收,也有人自称为是你们委外的律师,但是他们又拒绝提供任何的身份信息来证明他们所说的话真实性,而你们作为银行机构,在我们没有授权的情况下委外“身份不明”的人在催收的过程中侵害我们的权益,凭什么还要我们不能委外第三方代为协商呢?
说白,你们不允许我们委外第三方和你们进行协商,不就是欺负我们作为信用用户不懂得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而我们委外的第三方懂得法律和你们“周旋”,甚至于还有几率免除你们所获取的“不当收益”吗?你们除了会欺负我们,还能干什么呢?
其实,我们自知信用卡逾期一直没有和你们有过多的“冲突”,但是这不意味着你们在委外“身份不明”的人侵害我们合法权益之后,继续利用拒绝协商来延期我们的债务这种“卑劣”的手段获取“不法收益”,在我们自知逾期之后,我们已经知道逾期有错,但是我们逾期的原因是因为经济困难和“偿还不起”你们高额的违约金还有你们“利滚利”式的复利计息的这种高额息费啊,要不然按照正常的利率我们早偿还完了啊。
你们作为银行声称你们浦发银行没有协商的这项业务,但是我们想知道你们是银行吗?是银行的话不应该遵守《商业银行信用卡监督管理办法》吗?除非你们承认你们只是披着“银行”的外衣,暗中做到却是“高利贷”的生意吗?
可笑的是,《商业银行信用卡监督管理办法》不就是你们银行的相关条款吗?在和你们沟通协商还款的时候,你们经常说“领卡条约”里有,但是你们的“领卡条约”里有什么啊,里面有没有你们可以委外“身份不明”的人使用非法的手段“*害迫**”信用卡用户的合法权益呢?
里面有没有你们利用“拒绝协商”的手段强迫信用卡用户的债务延期而获取更多的“不法收益”和不遵守我国法律和《商业银行信用卡监督管理办法》吗?
里面有没有信用卡可以超过我国法律规定的法定利率和红线,完全成为一个“高利贷”的附属品呢?
这么多的问题浦发银行敢不敢回答,敢不敢公开你们所谓我第三方催收公司的基本信息,让我们看看这些“身份不明”的人到底是催收人员还是“涉黑”的犯罪分子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