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所说的道 (老子学说什么是道)

老子道家思想是什么,老子学说什么是道

老子现代说(七)之 对“道”的理解

作者 | 陈娟

出品 | 博睿迪文化传媒

“道”,这个字自诞生起就成为了中国人最重要的文化基因。

它与其他不同文字组合,组成词语、句子、文章,再形成思想,渗透在中国文化的方方面面。从古至今,形成关于道的词汇不下千个,指代具体的“路”的就有道路,大道,小道,通道,岔道,匝道……,形容一个人会说话是头头是道,能说会道,我们也会说别人道听途说,胡说八道,做任何事都有门道,茶有茶道,人有人道,做女人要守妇道,盗亦有道,说一个人叛逆是离经叛道,如果皇帝荒淫无道,人民就要起义替天行道,形容一个虚伪是道貌岸然,意见不和那么道不同不相为谋,干脆分道扬镳。做人要宽容,万物并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相悖。

随处可见的“道”,不思索还好,一思索真的难以理出头绪。难怪人们两千多年来一直都在苦苦追问,到底什么是“道”?

目前,人们受“道”的两种解读方式影响最广,一种是王弼注的《老子》:“可道之道,指事造形,非其常也,故不可道,不可名也。”就是说,可道之”道“是具体事物的,不是永恒存在的”常道“,同时,不可道之”道“才是普遍的、永恒的”常道“。换言之,作为具体事物本质的“道”可以言说,而作为普遍原理之“道”则不可言说。于是言说不可言说的“道”就成了悖论。

另一种是河上公注《老子》:“道,谓经术政教之道也;非常道,非自然长生之道也。常道,当以无为养神,无事安民,含光藏辉,灭迹匿端,不可称道。”他认为“道”指的是社会政治原理,非一般意义上的“道”;同样,“常道”为“自然长生”所限定,指的是生存论意义上的原理。河上公理解的“道”与“常道”都是具体的道。

著名学者陈鼓应将“道”分为三类,实存意义的“道”,规律性的“道”,生活准则的“道”。

其他人对“道”的解释也是五花八门,实际上“道”给人们无限想象力创造了时空,古代人们用它来求仙,现代人认为“道”是多维空间,是量子力学,是宇宙大爆炸……

还有相当一部分人认为“道”是说不清楚的,如果能说清楚,就不是真正意义上的道。这显然是对第一句话“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的解释。

万事万物都是一种存在,意义都是人赋予的,所以,以上对“道”的理解,都可以。

有了那么多解释,可能人们还会问,“道”到底是什么?我从“道”中能够得到什么呢?

让我们还是回到第一章。

“道可道”这一章非常重要,是理解“道”的关键。老子说“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不是含糊其词,故弄玄虚,玩文字游戏,而是告诉我们,能说出来的“道”也是“道”,但是,一定是片面的。

因为,我们的思想过于狭隘,语言过于苍白。

这世上的很多东西,有很多都没有名称,我们无法直接描述,事物越强大,越难以描述,对于直指事物最原初的“道”,更难以用语言完全描述出来。

比如,对于我们能够直接观察的事物,如桌子,我们用语言能够描述出来,“名”与“实”能够对应上,给它命名为“桌子”;比如光,普通人能区分可见光中的赤橙黄绿青蓝紫,然而这些色彩只是我们人类肉眼可见的部分、能够命名的部分,红外线、紫外线我们看不到,只是到了现代才给它们命名;比如说“力”,古代人对“力”可能有模模糊糊的感觉或者概念,却无法清晰地描述出来,直到牛顿把它清晰地定义出来,我们才知道,原来“力”是这么回事。

我们对每个事物的认识都是片面的,我们也无法穷尽所有的“道”。

对于一棵命名为“树”的东西,马丁布伯有深入的阐述:我们可以把它看作一幅图:一束沉滞的光波或是衬有湛蓝、银白镐之背景的点点绿斑。可以把它视为运动,密实胶结之木髓上奔流的脉动,根须的吸吮……,可以把它当作实例划归某一类属,研究它的特殊构造与生命形式。可以完全漠视它的实在,它的统一,而仅把它当作规律的表征……我所观察知悉的一切——图像与运动、种类与实例、规律与数量——此时皆汇融成不可分割的整体。

说完这些,你真的“知道”这棵“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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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经”从不同的来源,把知识分为三类;从个人直接经验而来的知识,从权威而来的知识(听来的或读来的),从推论而来的知识(从已知推到未知)。

我们人类对世界的认识受知识来源的限制,很多时候都是基于归纳法。

归纳法有天然的缺陷,比如我们遇到一只天鹅是白色的,一万只天鹅都白色的,我们归纳出天鹅都是白色的。然而,只要有一只黑天鹅的例子,天鹅是白色的这个认识就不成立。“道”有各种形态,即使作为自然规律的“道”,我们人类通过实践得出很多规律,但是这些通过归纳法得出的规律经常被*翻推**,规律都在那里,但是我们能找到的符合“道”的规律,相对于浩渺的宇宙来说,少得可怜,既然我们不能穷尽自然规律,那么“道”自然也无法穷尽。

既然“道”难以描述,无法穷尽,我们对它的认识只能是片面的,那么我们怎么样理解会更好呢?

用否定法。

一个事物,如果不能准确表达出来,至少可以描述它不是什么。

“否定法”关注的就是无法直接用语言描述的事物。“否定法”源自希腊语apophasis(通过否定而得知)。最初否定法用在神学领域,不表达神是什么,而是表明上帝不是什么,通过排除法向目标推进。

“道”,不是不可描述,不是说不清楚,而是因为“道”是全向的,是无限可能。只要你一作出解释,就变成一种或多种存在,只要你拥有任何绝对的、片面的、静止的想法,这些,只能成为“可道”的“道”,一定不是“常道”的“道”。

所以,对于“道”的认识的起点一定不是“知道”。“我”一直在寻找,迟迟找不到道的门口,就因为我认为我什么都知道。只要我认为我不知道的时候,玄之又玄的众妙之门立马出现在我的眼前,这时我才摸到了门道。众妙之门随着我的认知随时出现、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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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我”知道作为人,“我”容易自满,容易狂妄自大,一不小心就认为自己知道了,那么“我”需要时刻警惕自己是不是被关在门外而不自知,所以善为士者,豫兮若冬涉川,要战战兢兢,如履薄冰。

由于认识到自己的无知非常困难,苏格拉底为了揭发人们的无知付出了生命的代价,老子也感慨吾言甚易知,甚易行。天下莫能知,莫能行。

然而,只有真正认识到自己的无知才能是真正的入了门,所以前面我写了几篇文章都是讲到人类的无知而不自知,希望大家认识到自己的无知,早日进入众妙之门。

那么,进了“道”的大门,我们要怎么做呢?

细读《道德经》的五千字,让实践来检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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