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多种形式用工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津滨政办发〔2018〕78号),参照《滨海新区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津滨卫人〔2018〕18号)有关规定,按照医院实际岗位需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多种形式用工人员3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高等院校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其中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毕业生须具有天津滨海新区常住户口。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产党共**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执)业资格条件或技能;
5.报考年龄及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0年7月 24日(发公告时间);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产党共***党**籍或公职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信息发布
根据核准的招聘方案,招聘公告将于2020年7月24日在天津市滨海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和医院院内网发布。招聘人数、岗位、条件详见《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医院公开招聘多种形式用工人员计划表》。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1.本次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
应聘人员请将以下个人资料电子版扫描件投递至专用电子邮箱,邮件主题及附件文件名:“招聘部门+招聘岗位+姓名+学历+所学专业”,例如:内科+医师(1)+张三+本科+临床医学
需提交材料:
(1) 报名表(见附件《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医院公开招聘多种形式用工人员报名表》)
(2)身份证、户口本扫描件
(3)岗位所需资格证、执业证扫描件
(4)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还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0届毕业生可提供学生证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扫描件)
(5)相应学历证书在学信网核验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0届毕业生可提供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以上证书的电子版(PDF扫描版) 。
报名时间:2020年8月5日(周三)8:00至8月9日(周日)16:30。
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8月5日(周三)8:00至8月11日(周二)16:30。
本次招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每个岗位计划招聘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低于1:2的不能开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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