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章备案刻章点具备什么条件 (公章的法律意义是什么)

来源〡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郇海亮团队

作者|郇海亮 方梦恬

前言

本篇主要介绍公章的基本概念、公章刻制的基本备案流程和材料。

一、公章

1. 基本概念

公章依用章单位的意思刻制,记载的是用章单位的姓名或者名称,依用章单位意思而使用。因而根据用章单位的意思正常盖章,则盖章的效力等于签名的效力,用章单位需要对盖章的文件承担责任。如果没有用章单位的同意,则盖章行为不能代表用章单位的意思,就失去用章单位为此承担责任的法理基础,则不能要求用章单位为没有经过其同意的盖章承担责任,但他人有理由相信是用章单位同意用印的除外。

2. 公章的种类

1.公章,代表公司,用于公司对外事务处理。

2.财务专用章,一般在出具公司票据时使用,支票等在出具时需要加盖,通常称为银行大印鉴。

3.合同专用章,一般在公司签订合同时使用。

4.法定代表人章,用于特定的用途,公司出具票据时也要加盖此印章,通常称为银行小印鉴。

5.发票专用章,在公司开具发票时使用。

二、公章的刻制流程

1. 新章刻制

公章刻制单位采取准入管理,因此用章单位应到取得特许经营许可的单位进行公章刻制,并依法备案。但各地公章刻制、备案的流程存在差异。具体办理应查询当地的规定。

01、公章刻制的备案流程

以北京市为例,公章刻制备案有三种办理方式:

(一)依托“多证合一”机制同步办理:

(1)新设立企业、变更名称企业经办人在工商部门申请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时,同步提交公章刻制备案申请;

(2)工商部门核准工商营业执照后,将企业公章备案申请转递至北京市公安局印章业社会信息采集系统;

(3)印章业社会信息采集系统以手机短信形式告知经办人在一个月内联系全市任意一家公章刻制企业刻制公章。经办人也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号“首都治安微提示”查询授权码。

(4)公章刻制后,经办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公章刻制企业核对、领取公章、公章刻制回执、印鉴留存卡。

(二)使用法人“一证通”在线办理

(1)用章单位办理新公章刻制备案申请,可使用法人“一证通”登录“北京市法人一证通平台”(http://yzt.beijing.gov.cn/)上的“市公安局公章备案系统”专栏;

(2)在系统内录入公章刻制备案相关信息,选择公章刻制企业,提交办理信息。系统提示备案申请成功后,可联系公章刻制企业刻制公章;

(3)公章刻制后,经办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相关备案材料到公章刻制企业核对、领取公章、公章刻制回执、印鉴留存卡。

(三)到公章刻制企业直接办理

(1)用章单位持公章刻制备案所需材料自行前往公章刻制企业办理公章刻制备案;

(2)印章刻制企业验证经办人身份,核对、上传备案信息后刻制公章;

(3)公章刻制后,经办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公章刻制企业核对、领取公章、公章刻制证明、印鉴留存卡。

02、公章刻制的备案材料

以北京市为例,公章刻制备案应具备以下证明材料:

(一)证明用章单位合法成立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二)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经办人有效授权书。

具体到企业公章,刻制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公章应由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及其有效身份证明办理。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无法亲自办理的,可授权他人代为办理,经办人应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及其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办理。

刻制企业内设部门公章、业务专用章,应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加盖企业法定名称章的介绍信。企业法定代表人是外国人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名确认的外文材料中文译本。企业刻制中外文对照的法定名称章,应另行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确认的外文译本。

2、补办

公章遗失,各地一般要求先登报声明作废,然后才能去刻制企业重新刻制新章,并依法备案。限于各地补办流程所需时间不一,为紧急使用需要,临时刻制公章使用,可能违反公章刻制的行政管理要求,但我们认为一般不影响用章单位盖章行为的效力。

相关法律法规及参考资料

1.《印铸刻字业暂行管理规则》(1951.08.15)

2.《北京市刻字业管理暂行办法》(2002修订)

3.《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印章的规定》(国发〔1993〕21号,已失效)

4.《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1999.10.31)》

5.《印章的法律意义》陈甦,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

6.公安部《关于加强和改革印章刻制业治安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和《关于深化治安管理“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便民利民6项措施》

7.北京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号“首都治安微提示”公章备案栏目公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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