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江涛视频 (曾江涛1984)

研究历史的袁伟时先生曾经讲过一个话题,说“中国人欠了一笔思想上的债”。虽然他的解说,我不是完全认同,但他所指出的这一问题,我是深有感受的。

中国人从农业文明走向工业文明,再走向商业文明,从政治经济文化各个领域来看,我们当下生活的这个称为“新中国”的国度,还是犹如一位新青年,在人类文明历史发展进程中,面对着各种险恶与困难,去开拓和展示着自身永续走向新文明的见地和风貌。在我们所面临的各种问题与课题之中,我们已经有了“要走出去”的新的国家意志,但可用于文化交锋的理论思想还有所不足。

实践孕育思想,思想映照实践。新的社会文明应当是什么样子,我们还没有说清楚和道明白。比如,我们意识到,我们有着传递中国智慧和复兴中国文化的必要,但我们在新的社会文明中,究竟要复兴的是什么样的文化,人们是不明晰的。另外,我们讲坚持*产党共**的领导,而*产党共**作为中国人的模范组织,其要带领人们走向新文明的社会发展目标,有力支撑其国家意志的社会理论,如今是不明确的,抑或空缺的。我们还只是依着历史的惯性,在经验主义中,靠着传统、马列及西方思想的残羹剩饭,以各个自以为是的方式去选择和争执罢了。

“中国式现代化”这个提法,其作为在新中国发展史上的一个政治话语,从社会意识形态的角度看,其有着重大的历史进步意义。其既有摆脱陈旧理论话语的意蕴,又不失克服当今人类问题的视野;其着眼的是经济发展问题,但落脚的是中国智慧。只是由于有着理论层面上的思想欠债,如今对这一政治话语的阐释,大都局限在经验主义的有关“方式”的这一“术”的解说上,给人们的昭示和触动并不太大。

为了补足中国人在思想上所欠的债,在此,我希望通过“顶立主义”和“同有尊严”这两个话语的引入,从我多年来立足于中国智慧探索构建的可称为“彰学”的社会发展理论的角度,来表述一下“中国式现代化”在“道”的层面,可以有着怎样的理论呈现和现实期许,以供人们在思索中参考。

一、“顶立主义”的中国文化是“中国式”的根基

所谓“中国式”,从文化的角度讲,其所指称的便是社会文化所归属的文明类型。表明我们所选择的“现代化”道路,是以中国社会文化的思想资源为根本支撑的。

作为一种文明类型的中国思想文化,其有着怎样的特质呢?总的来讲,就是确立“人”在世间的主体地位和崇尚“人”的主观能动作用。过去表述为“以人为本”。但西方的“人文主义”也在讲“以人为本”,所以在指称上又有了以西方为标准的“人文精神”的说法。而杜维明先生为了弘扬儒学,又选择了“精神人文主义”的称谓。

现在我通过对中国思想文化的体系化思索,便将中华文明类型的思想文化,在适应商品经济全球化时代的所谓“现代化”需要的前提下,界定为“顶立主义”。即我们可以通过“顶天立地”和“站起来了”,这样一个“顶立”意象与视角,去把握中国文化所崇尚的那种关于“人”的主体精神。

我希望这个“顶立观”,可以发挥与西方“个人主义”和前苏联“集体主义”相区别,同时又可将这两者结合起来的作用。在介绍中华文明类型所特有的“顶立观”之前,我们先对不同文明类型的特点做个简约的介绍。

西方的文明类型,我们可以用“神本体”去指明其特点,表现为主客二元,是在“对象化”“实体化”的思想方法中认识世界。中国的文明类型,则可借用李泽厚先生的“情本体”三字来概括。呈现为“气”的一元论,是在“同体化”“样态化”的思想方法中认知世界。

在中国“同体化”的“形而中者为人”的天地之间,崇尚“人”的主体精神的中国文化,是“上薄拜神”“下防拜物”。

这样一个“文明”的基因,是来自在采摘狩猎时代发展出来的环境内生性的稻黍种植的生活方式。这种生活方式相对于采摘狩猎,有着安定富足的优势,进而产生了种植技术的文明传播。就如同现代有了工业生产的文明传播一样。我们可以认为,是当时抢夺粮食的军工技术,促进了以农业为生的中国社会的融合和发展。

谷物的种植也好,金属的冶炼也好,一方面对环境的生态有要求,一方面对人们自身主观能动作用也有要求,由此便让生活在华夏大地的中国人形成了基于生态所形成的系统去观察万物生灭的,以伏羲画卦为表现形式的非线性的心智模式,并在对于人们主观能动作用的需求与表现中,经由“绝地天通”而发展了以人的主体性为最贵的社会意识。

人们在种植实践中发现的曲藏于地下的根系,是植物向上根本,由此便用了一个“己”字来指称蕴藏着升发力量的起始空间,并以此为意境,将“己”作为“人”这一主体的代称。同时在“己”与“身”的关系上,又将“己”与人们的意识活动相连,可进一步指代我们的“内心世界”。

所谓“心比天大”,作为生活在自身被称着“己”的“内心世界”里的主体,“己”的内藏,哪里仅仅只有“我”所舍居的这一俱“身”可以终了。身是“我”的身,家是“我”的家,国是“我”的国,“天下”虽然外在于“我”,但也在“我”的审度之下并有备于“我”。正因为如此,在我们的文化中,会有着“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的价值追求。

由于争取“个性解放”,是我们在商品经济时代的“现代化”中最根本的需要,所以,为了在我们原有表述的“为己”与“成己”传统文化中,去体现“争取解放”的内涵和基因。受“盘古开天地”的神话启发,按照“己”字作为“言起”的初象,便找到了“顶立”二字,将其“已”中所蕴藏的“破土”,“*局破**”之象,视为是“人”一种“生存态”。即“顶立”,就是我们“为己成己”中“立己”的“尽人之性”过程和形式。在我们的历史中,人们便曾感受过“中国人民从此站起来了”的那种豪情。

我们讲“人是要有一点精神的”。什么精神?其实就是顶天立地的精神。

我们正是因为有了“顶天立地”的精神,才在社会的实践需要中,透过坚强的意志,发挥了讲求“团结”的“集体主义”。由于关于“团结”的可适性是有限的,所以,我们应将在内生力量中展现为有所担当的“顶立”,视为所谓“中国式”的核心价值观。将崇尚在有所担当中“立己”的“顶立观”视为“中国式”的思想基础。

对此,从文化话语权的角度讲,我们可以说,“顶立主义”就是“中国式”的“自由”观。因为中国文化有关“个*权人**益”的所谓“自由”的基因,是体现在我们日常使用的“自己”二字之中的。

由于中国道统文化的遗失,如今的人们,多数只知道追求“个性解放”的所谓“自由”的观念是来自西方,认为它是西方文明的亮光。更有甚者,是断定在中国的“大一统”文化中,根本就不存在孕育发展资本主义经济的“自由”的基因。

其实,西方关于“自由”的观念,只是西方社会在有了资本生产的需要时,才通过“人文主义”的形式得以表现和传播。同时,其在西方以神为主体的神本位文化中,其所谓的“自由”,只是在“神权”那里争“*权人**”的一个“个体主义”或“个人主义”的代名词而已。其有着呼唤人们去争取自身权益的进步意义,但由于其“自由”所要到达的“目的”及其“意义”是隐而不彰的,进而在我们生活中所造成的结果,便是“享乐主义”的低级多巴胺快乐的一时沉醉与风潮。

与此相比,在中国农业文明中孕育的“顶立观”,其在“上薄拜神”中不仅有着“立己”和“成己”的有关“个性的自由”,而且其在主体与环境的关系中,还有着西方马克思所呼唤的“劳动成为目的本身”,可解说为“不要把自己弄丢了”的,在“下防拜物”中表现为“内求”其“德性”所指称的内在力量的人文精神,进而将“自由”的目的与意义,是深刻地展示出来了的。

“顶立主义”的“为己”“立己”“成己”,是要引导人们去体验和感受在生命得以“成长”的获得感,以及取得“成就”之后的自豪感,选择高级的内啡肽的怡悦生活,让自身处于通透自在的“泰达”状态。

“中国式”的“为己立己成己”的“自由”,是人们在情本体中通过内心“己”的“衡权”去丰富和展示自身被他人称着“德性”的内心世界。我们因为有着内心世界这个“己”,所以看重“自”“己”。这是比“由”“自”的“自由”,要多一个“前置”,也就是我们不能不去顾及在社会交往中的自身的德性。

只是相对于“个人的解放”而言,我们不能像少奇同志那样,只去讲自身修养,我们还得在“自己”的个性自由中,以“斗争”的形式,在个人与社会的关系中,去争取人们在现实社会的“个性的解放”。用马克思理论的术语讲,就是“解放生产力”。

我们用“顶立”二字去指称主体“己”在内生中所具有的“*局破**”之象,去作为“中国式”的“个性解放”的基因,那在讲求有所担当的“立己”中,其“个性解放”的意义,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应当如何去生根和发展呢?这个问题,便涉及一个关于社会理论的基本问题,即人们是怎样去生存和发展的问题。

二,人们在抗争中生活,在维护尊严中死去

人是在环境中生存的。从“*局破**”的意义上讲,是“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如果我们立足于“情本体”,是可以在“同体化样态化”的个人与社会的矛盾关系中,通过“*局破**”的意象,去揭示人们在社会生活中可以怎样整合社会资源而在“尽人之性”中去取得社会效应的问题。不过,这只是我们反思历史的结果。

关于“抗争”,我们新中国的历史,是依靠马列主义的斗争理论,结合中国的实际,*翻推**了三座大山,摆脱了沦为殖民地的命运,迎来了自己开创新篇章的历史。

然而,我们所依凭的指导思想,是在“对象化实体化”的资本生产方式中,从“劳动不成为商品”的这一有关“人”的存在的“目的及意义”的视角,去揭示人们在经济生活中可以通过怎样的生产方式而在生产环节中去避免社会财富分配的两极化,以保证社会的稳定发展。由于在这样的理论中,具体的“人”已经“死了”,只剩下了僵硬的“生产资料公有”的形式,不仅有“削足适履”之苦,也种下了政府成为经济主体的祸根。

生活方式的“经济资源”与生产环节的“生产资料”是有着根本区别的。如果没有毛*东泽**看到农民的经济资源是“土地”,不是什么“生产资料”的“耕牛”“农具”。马列主义指导的中国革命能否*翻推**蒋家王朝,是一个大问号。所以,我们必须反对“本本主义”。

马列主义在中国的实践,所留给我们的最大精神财富,不是“实事求是”,而是在实事求是里“汇聚社会力量”的过程中,所获得的对于“解放生产力”的威力的认知,以及在“调动人们主观积极性”中所施行的“为人民服务”的方式方法。如果我们站在“顶立主义”的角度,去审视与“自由主义”相区别的“社会主义”是一个怎样的存在,或许感觉最贴身的,是那“让社会力量得到汇合起来”而根植在“万众一心”基础上的“相互帮助和相互成就”。即真正要“公有”的是“一心”,而“相互帮助,相互成就”,便是“社会主义”了。而做到“一心”的可能形式,就是“立己”“做人”。

中国人在“立己”“成己”的价值观中,是有着“学会做人”的社会意识的。也知道“做人要有良心”。只是如果将其作为一种有关社会发展的社会理论中的内容,人们便很难有一个体系化的认知。

在体系化的理论中,涉及范畴、命题及逻辑的起点之类的东西。西方马克思的社会理论,便是以“劳动”作为逻辑起点,进而在“生产劳动”中有着“把人当作了经济动物”的嫌疑与局限。但其将“人”的存在与发展,坐落在社会生活的践行之中,这在西方的思想资源中,是有着巨大的进步意义的。因为与“自由”相关的“*权人**”,并不是什么“天赋”的,是在人间争取的。

关于“人是什么?”,不同的文化体系,会给出不同的理论。在西方讲“*权人**”的神本位文化中,是宣称“人是上帝的子民”;马克思通过“唯物”将“人”从天上请到地上,便是讲“人是社会关系的总和”。而在中国文化中,儒家也有个命题,即“人者,仁也”。

由于中国的思想文化,不“唯物”,也不“唯心”,而是在“形而中”里“唯象”地认知事物,对于简单的一个“仁”字,作为已经不是一个时代的现代中国人来讲,确定很难展开它的意蕴。只是认定其与“善”有关。不过,以“仁”是种子的原本指称,以及尚有“麻木不仁”的表述来看,我们还是可以理出一些端倪的。即种子有感应,生发,抗逆之象。如果对事物变化没有反应,有反应之后也无动于衷,其表现是“不仁”的。

在农业文明中,我们的祖先,没有讲“天赋*权人**”,但是提到了“天之明命”。即人在险恶的自然界中,是有认知事物而使自身内心敞亮,进而拥有自信安和的能力的。对于此“德”此“性”,我们是有必要尽力发挥的。其“尽性”的表现,便是古人讲的“克明德”。即让自己成为一个明白人。这大概是所谓“仁”的第一义。

对于生活而言,我们在践行中只是成为一个明白人,而不去有所行动,还是无法生活。我们只有在不断地奋斗中才能让看到的希望变成现实的生活基础。即在“克明”的基础上,还要通过“反者道之动”的“厥心”来确立一个奋斗的目标,完成一个外显“希望”而得以实现的过程,不能怕苦怕累,去选择在舒适中的得过且过。这应是所谓“仁”的第二义。

我们是在有了希望和成就了希望中生活的。而要成就希望,就必经尊重现实,实事求是。不能天不怕地不怕。古人讲,“世间唯理与势为最尊”。不以人心为转移的严酷的现实,是需要我们去“尊”其“严”的。有道是“自是者不彰”。懂得“尊严而惮”,才能保证我们取得希望中的那一个“善”的结果。这算是“仁”的第三义。表现在社会关系的处理上,便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总之,在传统以“仁”为根本的社会实践理论中,是以强调人的认知能力为特点,同时有着“行知合一”的特征。其“仁”之所指,是有着“内圣”的“克明”,与“外王”的“厥心”或“峻德”这样“明”与“彰”的两面。其是内化的“知”与外化的“行”统一。若按照李泽厚先生的说法,便是“自然的人化”与“人的自然化”的统一。“自然的人化”表现为“明”;“人的自然化”表现为“彰”。

如今为了适应我们选择“现代化”道路的理论需要,为人们提供有益的思想资源,进而构建出商品经济时代的中国情本体的社会发展理论,我在有关传统之“仁”的认识基础上,遵循“唯象”的“理类”方法,重新给出了“人是自然界中彰明延种而懂得尊严的感应体”这一有关“人是什么”的命题。

在这个命题当中,“彰明”二字,是一个有关“行”与“知”的结合,是我用以指称人的存在方式的称谓,是一个等同于马克思社会理论中的“劳动”的范畴。“彰明”既是“诚明”的行为表现,也有着让目标得以实现的期许。其表征的是人作为产生了“自然的人化”生命主体,其生命行为是通过进一步“人的自然化”过程来维持其存在的。“彰明”,作为主体的行为,其“彰”的形式,是“纹化”;“彰明”,作为“彰”的结果,其呈现的形式就是“文明以止”的“人文”,就是生活的“精彩”与“文化”,就是众人共铸的“文明”基础。这里“精彩”二字,便是古人所谓的“善”。

关于“彰明”的“纹化”形式,在“个人与社会”的关系意义上,我们可界定为:“生存意志与生活环境的统一”。多年前我曾通过《纹化论》对“纹化”这个范畴,有过不成熟的表述,这里不再延伸。 但这里可以给之前提到所谓“顶立主义”,在“彰明”的理论基点上,借用古人的“克明厥心”,界定出“开阔视野,察缺补漏,为自身及他人争取更大的生活空间”的基本内涵。

三,“同有尊严”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基本准则

西方马克思那“见物不见人”的政治经济理论,事实证明是弊端重重的。但是马克思立足于人们在商品经济中所发生的日益紧密社会联系形式去展望人类未来,指出“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这一事实。则是我们要“尊”其“严”而有所忌惮的。如果我们的*产党共**人要讲不忘初心,那这个“初心”就应是马克思的这个“初心”了。

在我们的“顶立主义”中,关于马克思主义的道理,如果我们不说“就是*反造**有理”这一开展社会斗争的一面,那么在关于社会存在形式的层面上,我们是可以讲:就是尊敬和重视每一个人的生命价值。

一个人的生命价值,是在社会的联系中体现的。而对于有着自身生命目的与意义的主体来讲,则是有着自身在自主性中的尊严。这个“尊严”,在“*反造**有理”的社会联系方式中, 一定有着基于“正当”的“不容侵犯”和“不正当”的“迎接挑战”这两种不同形式的。因此,在人们发生着社会联系的“心心相通”中,以“光明正大”的社会共同意志,汇聚出众人“维护正当”的力量,让每个人向着“拥有尊严”去自由发展,便应成为我们在“不忘初心”中,去开创“人类命运共同体”这一“中国式现代化”的基本准则。即让每个人在自由发展中“同有尊严”。

人们是在“彰明”中谋求自身的生存和发展的。而就人类社会存在与社会发展的“文明”而言,其在个人与社会的矛盾关系中,则是“以汇合众力之势在昌明*共中**同维护正当之理”的形式获取进步。对此,我们可给出一个命题,即“人类社会的历史,就是一部在社会矛盾斗争中不断昌明正当的历史”。即“斗争”只是动力,“昌明”才是形式。所谓的“阶级”,只是在社会的生活环境中具有共同处境和意志的各方势力的代称。

在“昌明”这个范畴中,其“昌”字,是取其人们在“彰明”中的“明”,得以在社会中“光大”的涵义。我们个人的自由发展,其在“意志”中是需要“立其大者”的。一个社会的向前发展,也要在国家意志中去“立其大者”。人们在“自然的人化”中所获得的“明”,在一个社会中得以表现为“昌”的“光大”,是经由“维护正当”的形式,在“正大”的目标中去实现的。“昌”的作用与价值,在于“维护正当”中的“正大”。即因为“正大”,所以“光明”。而在“维护正当”中去“正大”的结果,便表现为“昌”。这个“昌”便是一个社会所呈现的“文明”。即我们是在永续的“正大”中获得“昌”的“光明”。我们的“华夏”之称,不也有赞其“光明”之意吗?

回顾我们新中国的历史,如果没有在中国革命过程中去“昌”毛*东泽**思想的“明”,是很难讲我们已经“站起来”来而立于万国之林的。

如今见到巴勒斯坦人在战火中挣扎,不禁会让不少的人联想到中国人在日本军国主*躏蹂**下的情景,并对他们表示深深的同情。

我们是值得庆幸的。当我们饱受列强欺凌之时,我们中国人在传统文化濡养的前辈们的担当中,凭借马列主义的斗争哲学,在血与火中,为我们争取到了一个“站起来了”的,不再任意让人欺凌的,独立自主的生存空间;随后又在“人人平等”,“共同劳动”的信仰指引下,借助前苏联在统一权力中进行工业化的经验,在独立自主的社会环境中完成了工业生产的体系化;接着便是以极大的勇气闯入到由资本国家设定好了游戏规则的国际贸易体系,靠着广大民众的艰苦奋斗的精神,成为让他人有些眼红的全球第二大经济体。

只是我们还不能掉意,在外部,我们仍在受着旧有利益格局维护者的钳制和捣乱,而内部,由于自身是被迫进入商品经济的全球化,还是商品经济时代的青年人,还在“社会主义”的旗帜下,受着“教条主义”的羁绊;以及来自传统和西方的各种陈腐观念的浸染和纷争,还没有一个“正大”的“正当”被社会广泛吸收,进而正在丧失着曾经有过的“万众一心”的社会局面。同时,也由于我们在进入商品社会的过程中,集体无意识里不知不觉,让那由西方社会操控的资本游戏规则,带进了“个人主义”的“只讲权益”的社会演进的沟里,让社会在“权力”与“资本”的主宰下,造成了极为严重的两极分化,制造了大量的被压制在底层民众。

事实证明,马克思所主张的“公有制”的社会制度安排,如果按照“集体主文”的原则去施行,不仅解决不了社会两极分化的问题,而且还人为地因“所有制”方式的不同而在社会中制造了基于“生活环境”不同的社会分裂。

如今我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了“创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社会意识,其进步意义在于,我们所要建立的“共同体”,已经是立足于“彰明”的“命运”基础上了。即我们所要“共同”的,其实不是什么“生产资料”,而是作为我们“生活环境”的“经济生态”以及“生存意志”的“正当”。

在以上认识的基础上, 如果把西方所谓的“社会主义”看着是相对于“个体主义”而言的,那么我们立足于“中国式”的“顶立主义”,遵照马克思主义的“初心”,其眼中“社会主义”,在“顶立主义”看来,应该可以称为“同体主义”。

我们可不可以依此,而换一种思路和换一种想法呢?如果按照“昌明”的历史观,我们要去创造“同体主义”的文明,应当是有“光明”的结果。

中国人都知晓一句话,叫“大道之行,天下为公”。只是受生活“利益”的遮蔽,不明白这里的“公”,是相对于“生存意志”的“讲理”而言,指称在“维护正当”中有着“光明”的那个“正大”。因为“天下为公”,是要去效法那天上太阳的“正大光明”的德性。太阳永不落,便是行的“大道”。

中国人是崇尚“讲理”的。只是我们在“生存意志”中去讲什么“理”呢?是在自身资源中各自争取“利益”之理吗?是在生活环境中宣示自身“权益”之理吗?这些都属于在“*局破**”中的“斗争”的内容。在“为公”中“维护正当”的“讲理”,是讲“最终会造成什么结果”的“尊严”的理。因为万物在其内生力量中皆有“尊严”。

就“权益”而言,我们都应获得“尊严而惮,可以为师”的正当性。何为“正当”?有“明”可“昌”,为正当,何为“不正当”?因“无明”而“肆意”,为不正当。可以说,让人们在万物的尊严中“学会尊重”,便是“同体主义”所要完成的任务。

在“昌明”的“同体主义”中,我们所要宣示的,是“人的尊严不可侵犯”,并非什么“个人主义”的只知维护自身利益的“私有财产不可侵犯”。如果说西方个人主义是高呼“*权人**”的口号,则社会主义色彩的“同体主义”则是昭示“尊严”的存在。

如今在我们国家意志的表述中,受到人们当前思想意识的局限,仍在“对象化”的“两极分化”的框架中,把“共同富裕”作为“中国式现代化”所要达到的社会目标。这虽说“正当”,但算不得“正大”。一是只强化了人们在生活中需要“外取”“资身”的一面,而遮蔽了自身文化倡导“内求”“立己”的一面,难免让人们坠入“拜物”的陷阱。二是所谓的“共同富裕”,就如同个人主义讲“*权人**”一样,只是人们在“自是”中的一个观念物而已,是看得见而摸不着的东西。为此,我们有必要在“昌明”社会发展需要中,把“同有尊严”,高举为“同体主义”的基本准则。

四、“辅助经济”是“命运共同体”的基本特征

尊敬和尊重每一个人的生命价值,是“同体主义”的根本准则。因此,作为在生活环境中去“彰明”的生命个体,必须是在其自主中成为实现其生存意志的经济主体。即民众才是社会经济的主体,而不是代表国家的政府。所谓的“计划经济”,只有在“对社会经济有所计划”这一“克明”的意义上,才具有现实性。其在“对象化”“实体化”中关于的制度设想,作为观念物,是外在于人们的经济生活的。

在“昌明”的历史观中,我们在“同体主义”中要建立的“公有制”,是关于“生存意志”的公有,是有“明”需之于“昌”的公有。是要达到“万众一心”的目标。由于“生存意志”是与其“生活环境”相关联的,所以其“公有制”的形式,不是讲“全民占有生产资料”,而是讲“社会的生产资源全民可以共享”。而其“共享”的形式,就是由政府去完成的基于其“生活环境”的有关“生产资源”的“帮扶”。就如同中国革命的起步是去给贫农“分田地”一样,让他们有一条生路。

在“同体主义”的“公有制”中,“经济计划”的实现,是在社会经济的“扶助”中通过“昌明”去完成的。因此,我们可以把“同体主义”的经济,称为“扶助经济”。其既不同于个人主义的“市场经济”,也不同于集体主义的“计划经济”。是人们在商品经济的价值交换中,个人发展得到社会帮扶的经济方式。

在这种经济方式中,只有民众才是经济的主体,而不是集体主义中的政府。政府只是“社会生产资源”的代理人而为“全民可以共享”服务。即全心全意地在“维护正当”中去履行“为人民服务”的职责。为了避免社会经济呈现出马克思所不愿看到的两极分化,“扶助经济”应是商品经济有关事物价值的链接中,以“天道贵弱”为“正大”的“弱者优先,极尽可能”为帮扶原则,让人们在社会的关怀中,为社会的发展创造出自身的社会价值而共铸荣光。

五、“学商农工兵政*党**”应是人们在共同体中“共有尊严” 的社会建构方式

在我们的社会中,基于短视而让越来越多的人,只能见到西方在个人主义中所释放的个性得到解放的亮光,进而把西方在工业化中所创生的社会文明,视为是人类文明的样板,从而成为西方社会意识形态俘虏,而无视其在“商品拜物教”中所受到的“资本”操控的罪恶;而对所谓的“中国式”,可能只对于形下的“权力”有感,而对隐藏其后的有关“文明”的形式,则是无感的。可以说中国人的生活已经被西方的所谓“文明”带进沟里而不自知,是非常可悲的。

我们都知道,绝对的“自由”是没有的。而以历史的视角看,我们每个人所求的“个性的解放”,只能是在“创造力”的发展使得自身在减轻了对于“群体的依赖”中才可得以实现。社会发展的历史,就是个性在社会创造力中不断得到解放的历史。

如今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我们已经进入到了一个个体崛起的时代,每个人的生命价值都等待着能得到最大的发挥。面对着“权力”和“资本”的可能压迫,相对于“个性解放”的“自由”而言,我们应给出怎样的“文明以止”人文理性呢?

我们要把“权力”和“资本”这两个社会存在物都同时关进笼子里,只能是在权力分散的同时,又能以更为重要的社会价值存在去削弱资本在社会中的作用。这便涉及一个怎样把处在一个共同体之内的人整合到一个富有效能的组织架构中去的问题。而与之相关的,又是人们在生存意志的“昌明”中所存在的,对于生活环境里存在的社会价值之物的估值问题。

在我们曾经高度发达的农业文明中,其遵循着“士农工商”的社会关系秩序;工业落后之后,又奋起直追,经由“工农商学兵政*党**”,实现社会的工业化;如今,我们便是要在存在着霸权的商品经济中,谋求通过“一路一带”的“命运共同体”,去打破由资本操纵的以剥夺为其特色的“资本至上”的世界旧秩序,进而创建一个多极化的和平公正的世界新秩序。

“中国式现代化”这个提法,彰显了我们中国人解决自身历史课题的信心和决心。但我们需要警醒的是,创建一个新的世界商业文明的新秩序,我的一些历史尾巴还没能割去。虽然我们曾有过“人民当家作主”的“工农商学兵政*党**”的过渡社会形态,但由于受“集体主义”“公有制”的制约,我们传统“官本位”的社会构架并没有改变。其虽然可以使我们的共同体胜在一时,但因制约着共同体之内的自身经济主体的发展,而难保我们谋得长久的优势。是我们在自身创要创建的商业文明所忌惮的。

为了我们能在“昌明”的“同体主义”中确立起“民本位”的“辅助经济”。对于人们在“共同体”的社会关系构成,我们可在创建新的商业文明的意义上,相应作出“学商农工兵政*党**”的价值调整,以此形成有效的社会组织秩序。

有道是“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我们要在“同有尊严”中去“共铸荣光”,“克明”是第一要紧事。我们的传统也是把“明明德”摆在首位。所以社会要以“学”为重。一是社会给予钻研探索者足够的尊重;二是要倾社会之力培养人们学习和研究的习惯,“好好学习,天天向上”。犹太民族的学习钻研精神,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在商品经济中,要促进社会在“查漏补缺”中得到“光明”的发展,是需要有更多具有“帝王”眼光的商人出现的。同时,社会的平衡发展,也需要有发达的商业为基础,是人们去“彰明”的用武之地。因此,“商”紧随“学”后。

我们在“共铸荣光”中促进社会繁荣,是旨在改善和美化我们的“生活环境”。用马克思的话讲,就是“劳动成为目的本身”。我们生活在大地之上,所以要有“绿水青山”的家园意识,在立足“本土化”的基础上,需要重点建设的是广大的农村。不能学西方“自由”人的做法,走西方“城市中心化”的道路。这里的“农”,不是指“农业”或“农民”,而是指“土地”和“农村”。为此,“农”在“工”的前面。因为农村也可发展工业。

“兵”,是“共同体”的守卫者,其国防力量需要得到保证。同时也是前者需要担负的共同责任。

“政”作为社会运行的中枢,其职能维护好共同体的生产资源和社会环境,为人们的自由发展服好务。

“*党**”是“共同体”中社会成员在“维护正当”的“昌明”中的先进代表。其职责是引领人们向着“光明正大”的“生存意志”看齐,进而形成“共同体”的强大的“国家意志”。因此,由众*党多**的成员组成的“*党**的领导”,是“决定一切”的。

综上所述,归结为一句话,中国人向世界宣称的中国式现代化,就是正大光明,同有尊严,共祷荣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