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记者 杨虎明
近日,本刊接到海南省琼中县和平镇村民反映称:琼中县福兴医院是一家莆田系私立营利性医疗机构,用专车免费接送一些村民到医院就医住院,病人住院一个月不花一分钱,但是有的村民出院后,报销单据却在镇干部手里,这种不正常的现象,属医院涉嫌套取医保违法行为。

2019年4月17号,记者来到琼中县,采访该县福兴医院医保情况。
记者首先来到琼中县委宣传部,刚好进到县宣传部秦副部长办公室,记者说明采访事宜,秦副部长核实记者的身份后说:“采访必须要到海南省宣传部报备,否则不能接受安排采访,我们省委宣传部有统一规定,你们去省宣传部备案吧。”
记者问:“我能不能把采访的事情简单说一下?”
秦副部长不耐烦地说:“说吧,我这有很多事情。”
记者还没说完情况,秦副部长说:“我有事,你们走吧”,接着把记者往外撵,随后又说:“我记下了,我有要紧的事情处理,你们去省宣传部吧。”
最后记者只好问:“什么时候可以给我们一个回复?”秦副部长说:“没准儿,什么时候有结果了告诉你们,我们很忙,没时间。”
无奈之下,记者只好走出宣传部,来到县委办公室。
县委办公室杨主任非常热情地帮忙联系领导,在杨主任的帮助下,记者成功与县委常委宣传部李部长取得联系,李部长热情接待了记者,在记者向李部长说明情况后,李部长与秦副部长通话并希望他接待记者。秦副部长在电话里说:“我已经汇报了省宣传部,省宣传部说不去备案就不安排接受采访。”李部长最终建议记者去省宣传部。
由于离省宣传部有130公里的路程,记者只能在县城住一晚。
4月18日早上,记者乘车前往海南省委宣传部,按照进门流程,记者在门口登记室联系宣传部,记者拨打电话后并与办公室潘姓领导取得联系。
记者在做过自我介绍后说:“县委宣传部秦副部长表示,采访必须到省委宣传部备案,不然不接受安排采访。”潘姓领导说:“省宣传部从来没有这个规定,如果是来自海南设记者站是需要备案的,你们采访活动直接和县宣传部对接就可以。”记者再次拨打电话与省委宣传部另一个部门确认,一个郭姓领导表示:只要持新闻出版*电总广局**记者证就可以采访,只有国外的媒体才需要备案。
记者的采访权实质上是在代表公众行使一种职权,因而采访权同时具有公共权利的性质。依据宪法、民法等相关法律条款,记者正当的采访权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因为记者是在行使一种公共职能,其采访行为本身是在满足公众对新闻的认知,使公众的知情权得以实现。
*党**中央、国务院再三要求政府部门转变工作作风,坚决制止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而此次记者正常的采访,为何会受到琼中县委宣传部的阻挠?老百姓所反映的琼中福兴医院涉嫌套取医保是否属实?
对此,本刊将继续追踪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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