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改革开放之后,中国在经过一段“摸着石头过河”的历程之后,逐渐已经能够对种种经济现象作出准确判断。新的经济环境之下,我们如何才能正确规范各种商业行为?如何建立营造有利于监督契约执行的社会环境?如何通过建立契约精神来改变中国?
对这一系列问题,赵长甲道出了自己的理解。在他看来,对商业文明与契约精神的讨论与关注,本身就说明我们在这个问题上做得不够,这既是政府与社会层面的问题,也是我们企业亟待解决的问题。14年带领企业摸索前进的经历,让赵长甲在商业与企业精神方面有着深刻的体会。在他看来,做企业者,应该主动寻求发展机遇,在困难面前,等待、依靠与埋怨毫无意义。因此,在他领导的企业内部,商业文明最具体的表现就是不允许说同行的坏话,任何违反这一规定的人都会受到相应的惩罚,无论是普通员工还是高管。另外,他还规定企业内部只允许上级对下级说不对,不允许下级对上级说不对。这在倡导自由民主的现代企业制度的今天,似乎与时代潮流相左,而它本身所存在的缺陷也一目了然,但这一制度却在长甲集团得到了很好的实施,集团的内部矛盾也得以最小化。
在契约精神方面,赵长甲在强调协同合作的重要性的同时,也做出了“不允许沾别人的光”的规定。无论是朋友,还是合作伙伴,这一规定都必须得到彻底的坚持,而它所带来的好处在赵长甲看来,则是企业信誉度的提升。他以实例加以证明:2000年,长甲集团北京分公司的帐户上突然多出78000元钱,但不知道付款人是谁。那时,长甲集团正与北京一家公司展开合作,由于是长期合作项目,采取的合作方式是先付款,后出货,而这笔没来由的款项,则很可能来自合作公司。面对这一情况,长甲集团北京分公司并未隐瞒或侵吞这笔款项,而是上报总部。对此,赵长甲的看法是,与人合作,首先不能失信于人,但这一处理方法仍有待改进。在他看来,最合理的处理方式是,让北京分公司的财务人员仔细核对,并与可能汇款的企业进行确认。最后,所有合作企业都表示没有汇出这笔款项,在一再细查下才发现,是其中一家企业的财务在办理交接手续时不小心遗漏了。
赵长甲说,企业想要实现长期经营,守信用是第一要素。在商业文明和契约精神方面,企业的每一个人都应该从自身做起,如果我们每个人都做到了这一点,那我们真正的商业文明和契约精神就会有很大程度的提升。
关于企业做大做强的问题,赵长甲认为,对企业来说,做大做强不应被视为一种手段,而应该是一个理想。同时,企业也应该明白“大”与“强”的真正内涵,明白生存才是企业做大做强的基础。对企业来说,生存的环境有内部与外部之分,发展也是如此。因此,在他看来,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要想实现做大做强的理想,首要的是增强自己的认识能力,处理 好内部各个方面的关系。而在现在这样的局势下,我国企业家只有规规矩矩做人,踏踏实实做事,在练好内功的基础上,等待机会。面对经济形势的走向,赵长甲说,我相信等我们的内功修炼到一定程度后,国家的形势会越来越好,国家也会朝着越来越有利于企业的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