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柳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发布《关于 2018 年度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质量信誉考核情况的通报》,相关部门对31所驾培机构进行实地考核。 考核结果如何? 存在哪些问题?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关于开展 2018 年度全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质量信誉考核工作的通知》(桂道运技能函〔2019〕23号)的要求,柳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处组织考核小组对市区18所驾培机构、各县(区)运管所对辖区内 13 所驾培机构进行考核。
经过考核,被评为优秀的驾培机构 4 所,被评为良好的驾培机构 14 所,被评为合格的驾培机构 11 所,被评为不合格的驾培机构 2 所。

考核结果如下:
(一)被评为优秀的驾培机构 4 所:
1.柳州市和平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
2.柳州市东升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
3.融水县友兴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
4.融水县兴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
(二)被评为良好的驾培机构 14 所:
1.柳州捷瑞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
2.柳州市运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
3.柳州市顺通汽车驾驶员培训部
4.柳州市金德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责任公司
5.柳州华升驾驶培训有限公司
6.柳州市众翊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
7.柳州金荣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
8.柳江县继辉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
9.柳江县易鑫驾驶员培训有限责任公司
10.鹿寨县鹿兴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责任公司
11.融安县永兴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
12.融水县众宇驾驶员培训有限责任公司
13.融水县融湘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
14.三江县诚兴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
(三)被评为合格的驾培机构 11 所
1.柳州市德安汽车驾驶培训中心
2.柳州市一职校汽车驾驶员培训部
3.柳州市荣威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
4.柳州市广工汽车驾驶员培训中心
5.柳州市荣达驾驶培训有限责任公司
6.柳州市弘鑫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
7.柳州市钢安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
8.柳州荣兴机动车驾驶培训有限公司
9.柳江县桂兴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中心
10.柳城县顺发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
11.柳城县万通摩托车驾驶员培训学校
(四)被评为不合格的驾培机构 2 所
1.柳州市瑞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
2.柳州市浩霆驾驶员培训有限责任公司

这些驾培机构新增、减少、变更
2018年,融水县新增驾培机构1所,融水县兴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鹿寨县新增驾培机构 1 所,鹿寨县龙辉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
市区部分驾培机构新增、减少或变更了教练场地。柳州市荣威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柳州市运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柳州市金德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责任公司、柳州市和平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柳州市广工汽车驾驶员培训中心分别新增一块教练场地。
柳州华升驾驶培训有限公司、柳州市弘鑫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柳州荣兴机动车驾驶培训有限公司分别减少了一块教练场地;柳州市东升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柳州市银山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变更教练场地。
柳州恒达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已注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柳州市银山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 2018 年 11 月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到期未及时办理延续被注销(2019 年 3 月搬迁至新场地,后重新取得经营许可),柳州宝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 2016 年已终止经营,柳江县顺风驾驶员培训有限责任公司考核时教练场地被*迁拆**,鹿寨县龙辉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为新增驾培机构,以上驾培机构均不列入本次考核范围。

做得较好的方面:
各驾培机构设置的组织机构、管理制度、岗位和人员符合《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资格条件》要求,大部分驾培机构训练场地的训练项目、标志标线、设施设备符合《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要求;能够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悬挂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公示教学大纲、学驾流程、培训范围、收费项目和标准、教学场地和教练员、服务规范、安全管理措施、预约和投诉电话等学驾信息;教练车按照规定在车身指定位置喷涂统一的-教练车标识、驾培机构服务电话和运政监督举报电话,都配备有后视镜、副制动踏板、灭火器,绝大部分教练车都安装了车载计时计程终端,综合性能及技术状况也都符合要求;教练场地设置了物理隔离及防撞防护设施,大部分驾培机构还兼顾场地的绿化,给学员营造良好的练车环境;大部分驾培机构能够提供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等网络设施向学员提供报名、培训、考试等人性化服务。
2018 年,该处对教练场地发生变更后未及时到行政许可部门办理变更手续的驾培机构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在该处的督促与指导下,绝大部分驾培机构都能够按照柳州市行政审批局的要求办结变更手续。
此外,驾培机构能够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对学员、教练员、教练车建立档案,档案内容较为完整,并能够按要求进行归类整理,基本做到一人一档,一车一档。

存在哪些问题?
(一)绝大部分驾培机构虽然恢复使用计时培训系统进行教学,并按规定签发培训记录,但是多数驾培机构签发培训记录的数量较少,未达到其实际培训人数,从而看出各驾培机构对使用计时培训系统计时教学的热情不高。
(二)部分驾培机构训练场地发生变更后未及时到行政许可部门办结变更手续,收到该处下发的限期整改通知书后仍未能及时办理训练场地变更手续。
(三)部分驾培机构没有及时清理核定指标外的“非标车”,仍存在使用“非标车”进行教学活动的现象,少数驾培机构仍然存在教练车在核准训练场地外培训的现象。
(四)部分驾培机构的档案不够完善,仍缺少一些必要材料,比如教练车档案缺少维修记录;仍有少数驾培机构对档案管理不重视,存在档案缺失、管理混乱的现象。
(五)2018 年涉及市区驾培机构的投诉共 49 件,投诉内容主要集中在投诉驾培机构不退费,其他投诉还涉及驾培机构未及时安排培训、报考流程不清晰、教练员教学态度差、收费不规范。
(六)仅有少部分驾培机构制定了《机动车驾驶培训合同》,实际与学员签订《机动车驾驶培训合同》的少之又少,直接导致学员与驾培机构产生纠纷时缺乏评判依据,扯皮现象时有发生,从而双方合法权益都得不到保障。
微评柳州报道 编辑:林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