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驳回起诉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2000万被判处)

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驳回起诉,宣判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例

“未经国家金融管理部门批准以承诺支付高额利息随时可以提现本金的方式,通过微信朋友圈等网络媒介或口口相传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吸收社会不特定对象的资金这已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2010年至2018年4月期间,吴欣与其丈夫庞军在经营通讯店、摩托车行期间,在未获得相关资质情况下,以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为诱饵,通过口口相传等方式,在某农场向不特定的多数人吸纳资金。

2020年6月,被告人吴欣被公安机关抓获。同年9月17日,被告人庞军被公安机关抓获。

经查明,吴欣、庞军吸收被害人王某等65人资金共计人民币970万元,案发前,通过人民法院执行和实物抵偿等方式已偿还被害人人民币150万元。

近日,我省法院在审理此案后认为,被告人吴欣、庞军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二人如实供述罪行,愿意接受处罚,对其可以从轻处罚;案发前部分退赔,可酌情对其从轻处罚。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对吴欣、庞军分别判处5年、3年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并责令二人退赔。

据法官介绍,近年来,各种各样的投资理财平台纷纷兴起,有些平台打出了“老妈乐”“没有风险” “亲戚朋友都在中介放钱很安全”等广告诱惑吸引。当投资者真的听信、闭上双眼掏腰包的时候,有可能就会遇到*局骗**。

(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4种常见手法

1、承诺高额回报

为了骗取更多的人参与集资,非法集资人在集资初期往往按时足额兑现承诺本息。

2、编造虚假项目

大多通过注册合法的公司或企业,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开展创业创新等幌子,编造各种虚假项目。

3、以虚假宣传造势

在宣传上往往一掷千金,聘请明星代言、名人站台,在各大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发布广告、在著名报刊上刊登专访文章、雇人广为散发宣传单、进行社会捐赠等方式,制造虚假声势。

4、利用亲情诱骗

利用亲情、地缘关系,编造自己获得高额回报的谎言,拉拢亲朋、同学或邻居加入,使参与人员迅速蔓延,集资规模不断扩大。当前民间投融资中介机构、P2P网络借贷、农民合作社、房地产、私募基金等领域是非法集资的重灾区。

来源:哈尔滨新闻网

记者:王冠

编辑:刘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