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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法保护非公有制企业产权和合法利益是检察机关服务大局、服务经济建设的重要工作,也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自2012年3月成立以来,立足辖区内非公企业众多的特点,结合全省检察机关开展的“抓特色、创品牌、育典型”活动,着力开展“服务企业零公里”特色活动,打造品牌。找准检察工作服务非公经济健康发展的切入点和着力点,积极履行检察职能,全方位多角度帮助非公企业解决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为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营造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和投资环境,推进从传统法律保障到创新主动服务的定位转变,增强非公企业获得感。
突出服务重点,营造良好环境
严打击,确保稳定的治安环境。充分发挥公诉职能作用,重点打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涉企财产等刑事犯罪,依法严厉打击制假、贩假、*税偷**、侵犯知识产权等危害企业声誉和产品信誉的犯罪活动,为非公企业经济发展积极创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
重预防,营造规范的管理环境。将非公企业员工的法制宣传和法制教育作为预防工作的重点来抓,实现送法上门常态化。对于办案中发现的非公企业在采购、营销、商业秘密、知识产权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以及在开展“服务企业零公里”活动中发现的非公企业在生产、经营、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根据企业各自不同的特点,围绕内部管理、监督制约、财务制度等方面存在的缺陷和不足,进行专题调研,深入剖析,举一反三,向企业发出检察建议,及时提出建章立制、堵塞漏洞的意见和建议,帮助企业制定出科学、严谨的管理制度,从而提高非公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水平。2015年6月26日,该院与芜湖欧宝机电有限公司签订“检企廉政共建”协议,标志着该院检企共建平台正式运行。
多保护,营造健康的发展环境。该院一方面积极查办辖区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行政职能之便,对非公企业及其经营者索贿受贿、贪赃枉法、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职务犯罪,依法惩治侵害企业权益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和职务侵占犯罪,为非公企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创造条件。另一方面,该院坚决贯彻宽严相济,当宽则宽,对涉及非公企业内部职工的轻微刑事案件,以化解企业内部职工矛盾为出发点,确保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拓宽服务渠道,建立长效机制
多管齐下,了解企业需求。该院始终坚持在丰富“服务企业零公里”活动形式上下功夫,通过走进非公企业开展以案说法、咨询座谈,在企业设立检察信箱、张贴检察热线等方式,畅通信息反映渠道。认真了解非公企业在发展过程中的迫切需求,掌握非公企业需要检察机关服务什么,怎样服务等要求。在“服务企业零公里”走进楚江集团活动中,该院紧紧围绕企业的司法需求宣传相关法律知识,介绍检察职能,针对涉企法律问题开展现场答疑活动,受到了该企业员工的一致好评,他们说:“检察官和我们面对面的交流,解答我们在工作生活中遇到的疑惑,澄清了错误认识,理清了工作思路,让我们也学会运用法律*器武**维护企业和个人的权益了!”
搭建平台,加强检企交流。通过开展预防讲座和法律咨询活动,组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等形式,保持与非公企业的经常性联系,密切检企关系,随时随地为企业提供法律援助;通过定期走访非公企业,帮助企业对劳动用工合同、买卖合同及企业的管理制度、财务制度等方面进行全面“把脉”,找出生产经营中存在的法律风险和漏洞;通过在非公企业选聘执法执纪监督员和羁押必要性审查听证委员会委员,定期组织召开座谈讨论会,共同研究新形势下企业发展面临的法律难题,组织“检察开放日”等活动让非公企业走近检察机关,熟悉检察职能。活动的经常开展,加深了彼此了解,拉近了相互距离。
发挥职能,搞好外部协调。该院在依法办案的原则下,始终坚持立足检察职能,帮助非公企业协调各方关系,为企业化解发展难题,疏导内外纠纷。积极与行政执法部门及涉企有关单位加强沟通交流,凝聚服务合力,提高服务效率,共同助推非公企业良性发展。如该院对企业申请执行监督的案件,督促法院加大执行力度,对企业员工申请劳动维权的事项,及时与人社部门沟通联系,提出解决途径,切实维护企业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找准角色定位,提升服务能力
讲究办案方式,注重综合效果。在办理涉企案件时,该院始终坚持从有利于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有利于维护企业职工利益、有利于促进经济社会秩序稳定出发,注意把握办案时机和方法,正确适用法律和政策,如在涉及非公企业职务犯罪的初查阶段不轻易查封、冻结企业账目和银行账户,不间断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不间断企业业务往来,注重维护企业的声誉和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同时使用民用车辆传唤证人,尽可能减轻企业当事人的作证次数,在可行的条件下以书面说明代替询问笔录,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相互统一。
*党**性教育入心,树立检察形象。一方面依托“两学一做”等一系列教育活动,引导*党**员检察干警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和价值观,通过开展集中学习、交流座谈等方式,培养干警自觉维护检察机关良好形象;另一方面,绷紧规范执法这根弦。该院始终将规范执法放在首要位置来抓,要求每位办案人员在执法办案过程中严格遵守法定的程序,严格执行办案纪律,严禁越权办案、乱拉赞助、吃拿卡要等行为,坚决杜绝以权谋私,人为设置障碍刁难企业等现象,努力做到执法办案全过程公开、透明、规范,经得住监督和检验。
到位不越位,有为不乱为。在服务非公企业过程中,该院始终坚持三个“不越位”原则:不参与、插手企业的经济活动,不干预企业的经营管理,做到职权不越位;不强制企业服从检察机关的意见,在提供服务工作中不越俎代庖,具体的贯彻执行工作应由企业的纪检监察或审计等部门实施,做到监督不越位;在开展法律服务工作中,不在企业中兼任任何职务,做到人员不越位。
在开展“服务企业零公里”活动中,该院找准了服务非公企业的切入点,突出服务主动性,不仅让企业实实在在感受到了检察机关真诚的服务态度,为企业释疑解惑的工作能力,而且在服务企业过程中,也锻炼了检察队伍,提高了青年干警与群众打交道的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正可谓相得益彰。
文 穆成建 图 王泽宇
本期编辑 赵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