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7时许,浙江省温州瑞安市塘下镇新华工业区一工厂起火,现场黑烟将高楼笼罩,火舌向上卷起数米高。目击者称,最开始是看到楼顶起火,大火烧到房屋背后的两根管道,火花顺着管道往下滴引燃了一楼,随后整栋楼都烧起来了,期间还听到一声爆炸声。当地消防部门接警后迅速到达现场,火灾原因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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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部门提示:工厂企业人员密集,用电量大、易燃易爆可燃物多,一个疏忽大意往往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五一假期即将到来,各企业单位要严格落实好节前消防安全检查,加强厂房、库房防火,消除火患!
(1)工厂企业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职责,加强值班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工厂内的醒目位置要张贴消防安全警示标牌。
(2)定期维护保养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确保其完好有效。严禁损坏、挪用、埋压、圈占、遮挡消防设施、器材。(3)严禁占用、堵塞或封闭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严禁设置妨碍消防车通行和火灾扑救的障碍物,严禁遮挡安全疏散指示标志。
(4)工厂企业要杜绝违章操作,严禁违规用火、用油、用电、用气,严禁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严禁在施工现场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取暖。
(5)电气线路应满足用电设备的负荷要求,严禁私拉乱接临时电线,电气线路的铺设应有金属管或阻燃型PVC管保护,有接地,并安装漏电保护开关。
(6)厂区内可燃杂物要及时清理,易燃物品要按照标准分类放,严禁厂区内存在从业人员住宿与生产、经营储存为一体的场所。
(7)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特殊工种、重点岗位员工必须进行消防安全专业培训并持证上岗。
(8)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且至少每半年要组织员工进行一次逃生自救和扑救初期火灾的演练。
(来源:黄石消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