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防范因酒驾醉驾导致的道路交通事故,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我大队立足实际,采取流动巡查、定点设卡、错时执勤等查处方式,以城区主要道路及农村县乡道路为重点,依法严查严处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并保持常态化整治。行动中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处罚一起,形成高压严管态势。今年截止目前,大队共查处酒、醉驾384起,其中饮酒驾驶312起,醉酒驾驶72起,在社会上形成了有效震慑。
即便如此
依然有人心怀侥幸
弃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于不顾
或认为不会这么巧碰上交警
走的是查不到的那条路
就开一小段不要紧
……
但他们最终没能逃脱查处

11月26日,夏津交警大队对6名醉酒驾驶者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送德州市看守所羁押。




具体情况如下:
1
2019年09月04日22时20分许,霍某某驾驶鲁N5Z***号小型轿车由南向北逆向行驶至G240线夏津县新盛店镇汇丰石化北处时,与由北向南行驶、驶入非机动车道的刘某某驾驶的鲁A26***号小型普通客车相撞,发生交通事故,致刘某某受伤,车辆损坏。经抽血化验,刘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92.1mg/100ml,为醉酒驾驶。
2
2019年10月22日21时45分许,左某某醉酒后驾驶鲁NW1***号小型轿车沿中山北街由北向南行驶至夏津县双鸿路口北处时,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抽血化验,左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80.9mg/100ml,为醉酒驾驶机动车。
3
2019年10月26日16时许,韩某某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醉酒后驾驶未悬挂号牌的白色凯马牌轻型厢式货车沿G308线由东向西行驶至夏津县香赵庄镇香赵庄村中国京油加油站处时,与他人发生冲突,由夏津县公安局香赵庄派出所将案件移交至我单位。经抽血化验,韩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29.2mg/100ml,为醉酒驾驶机动车。
4
2019年10月29日21时20分许,刘某某醉酒后驾驶鲁NA5***号小型轿车沿新兴街由西向东行驶至夏津县四季城小区南门处时,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抽血化验,刘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85.7mg/100ml,为醉酒驾驶机动车。
5
2019年11月04日20时20分许,黄某某醉酒后驾驶鲁N77***小型轿车沿新兴街由东向西行驶至夏津县四季城小区南门东处时,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抽血化验,黄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36.7mg/100ml,为醉酒驾驶机动车。
6
2019年11月12日21时许,付某某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醉酒后驾驶鲁NH1***号小型面包车沿新兴街由西向东行驶至夏津县四季城小区南门东处时,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抽血化验,付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60.9mg/100ml,为醉酒驾驶机动车。
在此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引以为戒
切勿心存侥幸酒后驾车
蜀黍不分时间、地点
严厉打击酒驾醉驾违法行为
全时段 全覆盖 零容忍
来源:夏津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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