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6月27日讯 (记者 任国勇) 27日,浦口法院通报了辖区首例企业破产清算转重整,破产重整财产和营业事务已顺利移交,计划进入实施阶段。该企业负债1.6亿余元,曾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法院受理后发现,该企业依旧有许多优势,引导管理人清算转重整,目前该企业将迎来新生。
佳汇公司成立于1997年,注册资本1380万元,2000年开始研发、生产、销售玻镁材料,2010年迁入浦口星甸工业园。因经营理念问题,资金链断裂,不能清偿到期债务。2016年3月,被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浦口法院依法裁定受理破产清算申请,并指定江苏三法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经评估,佳汇公司欠债1.6亿余元,资产约6千万元,负债率2.8倍,现有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
浦口法院受理后发现,该企业一直在研发环保产品且获专利,产品具有良好性能和市场竞争力,拥有钢结构标准厂房,设备齐全,此外大部分职工希望继续留用。在“多重整,少清算”的政策导向下,法院引导管理人清算转重整,进行招商引资启用破产重整平台招选投资人。为稳定债权人、职工情绪,星甸街道办事处为破产企业职工垫付社保费和生活费,部分厂房出租,实现低成本保存破产财产。
2016年7月,投资人陈某、南京某投资公司、佳汇公司法定代表人林某正式向浦口法院申请对佳汇公司破产重整。为考察投资人实力和促其履约,法院督促管理人对重整设定保证金制度和竞争机制,由两家以上出资人分别提交重整计划草案,胜出者联合重整人共同组件市场、研发、生产团队,完成产品升级改造,引进成熟技术。今年4月,投资人向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获得表决通过,预计6年实现销售5亿元的目标。6月19日,该公司重整计划进入实施阶段。来源:扬子晚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