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甄嬛传》中,华妃曾说过,敬嫔在入宫之前,不过是她房里的一个格格。有人就疑惑了,格格在清朝不是公主的意思么?为什么四爷的妾室也称为格格呢?

这是因为清朝亲王的低阶妾有时也被叫做格格,位在侧福晋、庶福晋之下。《清史稿》记载雍正帝的孝圣宪皇后“年十三,事世宗潜邸,号格格。”

而“格格”一词源于满语,字面的意思为小姐。是满族和清朝对女性的一种称谓,为清皇族女儿的统一称呼。作为正式称号使用时,在后金时期,国君和贝勒的女儿称为格格。清太宗起,逐步按照汉人习惯,重新规定了封号。作为非正式称号时,被用于尊称其他地位高贵的女性。另外,清朝亲王的低阶妾有时也被叫做格格。
顺治帝寝内陪葬着17位格格
孝陵里,埋着一位“少年天子”顺治皇帝和他的挚爱孝惠皇后,还有康熙的生母孝康皇后,这位皇后虽不是顺治皇帝的挚爱,但却生了一个好儿子,母凭子贵,死后和顺治皇帝同一陵寝。

而其他28位顺治的妃嫔,都埋在了孝东陵里。由于清初后妃制度还不完善,除了妃,较低等的妃嫔被称呼成福晋和格格,这28个宝顶分别埋葬着7位妃4位福晋和17位格格,7位妃为恭靖妃、淑惠妃、端顺妃、宁悫妃、恪妃、贞妃、悼妃;4为福晋为笔什赫额捏福晋、唐福晋、牛福晋、塞母肯额捏福晋;17位格格是京及格格、捏及呢格格、塞宝格格、迈及尼格格、厄音珠格格、额伦珠格格、梅格格、兰格格、明珠格格、卢耶格格、布三珠格格、阿母巴偏五格格、阿几格偏五格格、丹姐格格、秋格格、瑞格格、朱乃格格。

清朝格格也分等级
在后金时期,国君(即“大汗”)和贝勒的女儿(有时也包括一般未嫁之妇女)称为“格格”,无定制。例如,清太祖努尔哈赤的长女称“东果格格”,次女称“嫩哲格格”。
清太宗皇太极继位后,于崇德元年(一六三六年),始仿明制,皇帝女儿开始称为“公主”,并规定皇后所生之女称“固*公伦**主”,妃子所生之女及皇后的养女,称“和硕公主”。公主的家人也可以在不是很正式的场合叫她“格格”,这是按照她的排行来叫的,如“大格格”、“十格格”等。“格格”遂专指王公贵胄之女的专称。
顺治十七年(1660年)始把“格格”分为五等,即:亲王之女,称为“和硕格格”,汉名为“郡主”;世子及郡王之女,称为“多罗格格”,汉名为“县主”;多罗贝勒之女,亦称为“多罗格格”,汉名为“郡君”;贝子之女,称为“固山格格”,汉名“县君”;镇国公、辅国公之女,称“格格”,汉名“乡君”。
“格格”之称一直沿用至清末民初之际,才渐渐终止。注:格格的读法为(gēgē)并非第二声(gégé)

当然,也有极特殊的情况,格格这个称呼用于非正式称号。在清朝,“格格”有时候也被用于尊称其他地位高贵的女性。例如康熙年间,内务府的报告中有称苏麻喇姑(孝庄文皇后的侍女,曾抚养康熙帝)为“苏麻喇额涅(母亲)格格”。
可叹生在帝王家
生在皇宫中的孩子,可不像电视里演的那么自在,这里面的规矩多得很,连自己的亲生母亲都不可以时常见到,更不要谈享受暖暖的父爱、母爱了。

按照大清祖制,皇子出生,不论嫡庶,马上配备40人的团体来照料他。保姆、奶妈各8人,其余针线、浆洗、灯火、厨房人员一应俱全。孩子一出生就落在这班人手上,不与生母一起。母子见面是定期的,每年只能见几次。每次见面还要规规矩矩,别想跟现代人一样可以跟母亲亲近。这是故意使母子感情疏远,避免日后后宫干政、外戚掌权;也免得皇子过分仰赖母亲,太过柔弱。
儿时缺少父母关爱,在各种保姆、奶妈的抚养下成长起来的格格们,到了婚假年龄更是可叹。因为清代格格们的婚姻,都跟社稷大事联系在一起。小小年纪,或远嫁蒙古、女真部落,或嫁王公重臣之家,用稚嫩的身躯,负担社稷重任,根本不像电视上那样的浪漫!

格格出嫁的年龄,10至13岁者18人,14至18岁者21人,19岁以上者仅6人,另有2人在出嫁前就病故了。出嫁年龄最小的是清太祖努尔哈赤的长女,只有10岁。
清太祖的四女儿穆库什,就是这种政治婚姻的最大受害者。14岁时,下嫁乌拉部首领布占泰,以安抚这个野心勃勃的男人。四年后,这个充满权力欲望的女婿最终还是与老丈人刀兵相见,穆库什因为劝阻丈夫还差点被杀。最后,布占泰兵败逃亡,18岁的穆库什挺着大肚子回了娘家。不久,她下嫁给大她33岁的重臣额亦都。这一次,她是父亲的赠品。额亦都是清太祖的猛将,战功赫赫。穆库什27岁的时候,成了寡妇。
按女真的习俗,穆库什改嫁给额亦都的第八子图尔格。这个苦命的女人,到了晚年都不得安宁。43岁时,她的大女儿以抱养的女孩冒充爱新觉罗的血脉,皇太极震怒,穆库什被剥夺公主头衔,丈夫也被迫跟她离婚。她只能寄居兄弟的屋檐之下,继续苦难的人生。

《清史稿·公主表》记载,顺治以后七个皇帝(同治、光绪、溥仪无后),共封31位格格,50岁前去世的24人,占77%;其中去世时未满20岁的2人,20岁至29岁的13人,30岁至39岁的4人,余下的5人去世时未满50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