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校园霸凌事件,霸凌者的恶行到底跟谁学的?
孟子说:人之初,性本善。
荀子说:人之初,性本恶。
人之初,是性本善,还是性本恶?
无论人之初是性本善,还是性本恶, 后天教育都至关重要,如果后天教育得好,人皆可以为尧舜禹 (孟子说“人皆可以为尧舜”,荀子说“涂之人可以为禹”)。
常言道,孩子最初就像一张白纸,单纯,天真。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孩子常常是父母的影子。父母言传身教,孩子耳濡目染。
从目前网上的消息来看, 霸凌者的父母难辞其咎,对霸凌者的家庭教育出问题了,忽视了霸凌者的品德教育。


下面这张奖状现在看来是多么讽刺啊,霸凌者是“ 最佳礼仪 ”获得者……

须知, 养而不教,父母之过,溺子犹如杀子。

教不严,师之惰。涉事学校和老师,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涉事学校作为一所全日制寄宿民办学校,对寄宿的学生负有不可推卸的保护义务, 大同霸凌事件更是长达一年以上,而且还有其他学生被打,学校和老师难道真的就一点不知情?
如果涉事学校和老师真的一点不知情,那么毫无疑问是失职;
如果涉事学校和老师知情,可是出于种种原因却没有管,那么责任就更严重了。

涉事学校的校园文化有一条很有意思,耐人寻味,“尊重业绩”……

目前当地教育局已派工作组进驻学校,当地公安也已介入协调处理。
霸凌者曾看过毒教材
看下图,大同校园霸凌事件,其中一个涉事男孩的妈妈2018年发的动态。
2018年,这个霸凌者上幼儿园的时候,这个涉事男孩的妈妈给霸凌者阅读绘本《小鸡鸡的故事》。
看插画的风格,绘本《小鸡鸡的故事》很明显就是毒教材啊……
5年前毒教材种了因,最终结出了恶果……

这个 北大学园幼儿园阅读习惯养成活动 ,是什么活动,还没有其他受毒教材影响的孩子,希望引起社会和相关家长重视。
大同校园霸凌事件,霸凌者最终是否会被送进专门学校?
校园霸凌事件中,常常因为霸凌者是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负或者轻负刑事责任。
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霸凌者,要责令霸凌者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对霸凌者严加管教,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近日重庆校园霸凌事件,在媒体和网友的密切关注和监督下,霸凌者最终被送进了专门学校。
那么,比重庆校园霸凌事件性质更恶劣的山西大同校园霸凌事件,霸凌者是不是更应该被送进专门学校?
建议再次下调刑事责任年龄
2020年12月26日,刑法修正案十一,曾对刑事责任年龄作出下调,由原来的14周岁下调至12周岁,已于2021年3月1日实施。
目前我国法律规定:
未满12周岁不负刑事责任。
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犯重罪情节恶劣的,负刑事责任。
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已满16周岁的未满18周岁,负刑事责任,不适用死刑。
大同校园霸凌事件,两名涉事男孩均未满12周岁,因此不负刑事责任。
可是,受害男孩也未满12周岁啊,谁来为受害男孩受到的伤害负责?
谁来保护受害男孩?
个人觉得,鉴于大同校园霸凌事件的警示, 应该进一步下调刑事责任年龄,才能有效遏制和震慑未成年人犯罪。
大家对此有什么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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