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2020各县人均消费 (2019浙江各县人均消费支出)

根据浙江省统计局5月20日发布的4月消费数据显示,1-4月,浙江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9029亿元,同比仅增长1.3%,比1-3月回落4.2个百分点。但是,4月份,浙江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910亿元,同比下降11.8%,其中,商品零售1691亿元,同比下降10.9%;餐饮收入219亿元,同比下降18.1%。

浙江省2019人均消费,2023浙江省人均消费支出排行

从浙江11个城市消费情况来看,4月份各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全部同比下降,总体来看,11个城市中,7个城市消费额同比下降超过10%,6个城市同比降幅达到全省-11.8%的水平。其中,杭州市4月份消费额504亿元,降幅与全省持平达到11.8%,湖州市(93.2亿元)同比下降也与全省持平;宁波市消费额为273.9亿元,同比下降15.7%,消费额与下降幅度均排名第二;消费额256.8亿元、排名第三的温州市,同比下降10.1%。同比降幅最大的当属嘉兴市(137.5亿元),降幅达到18.6%;丽水市(38.2亿元)降幅最低,仅下降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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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环比下降幅度更大,相对于3月份,浙江省社会消费额环比下降达到19.7%!而在11个城市中,9个城市环比降幅超过10%,其中,丽水市消费额环比下降达到40.2%,宁波市环比下降30%,温州市环比下降28.5%,环比降幅排名前三;唯一正增长的城市为舟山市,环比增长3.7%;杭州市环比下降也比较小,降幅为0.7%。

4月份,如果按照浙江省6540万常住人口来计算,其4月人均消费额2920.2元。而能够达到全省人均消费额的城市,仅有杭州市和舟山市,人均消费额分别是4129.8元、3407.7元;人均消费最低的为丽水市,仅有1519.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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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是拉动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之一,要知道,浙江在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方面排名第三,若除去直辖市,人均可支配收入在各省排名第一,是全国共同富裕示范省,虽然4月份浙江受到上海疫情影响,但是疫情整体控制相对较好,4月份消费居然也出现了较大幅度的下降,如此看来,浙江省乃至全国消费低迷的情况依旧没有改变,全国经济下行压力依然较大,导致居民消费意愿下降。

那么,4月份你的消费拖后腿了吗?是否也有所下降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