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宁医院招聘考试 (广州番禺康宁推拿招聘要求)

招聘岗位详情

放射医学主治医师

职位代码:4-1

岗位类型:专业技术岗位岗位等级:专业技术十级岗位

拟招聘人数:1

主治中医师

职位代码:4-2

岗位类型:专业技术岗位岗位等级:专业技术十级岗位

拟招聘人数:1

影像医师

职位代码:4-3

岗位类型:专业技术岗位岗位等级: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及以下

拟招聘人数:1

精神科医师(一)

职位代码:4-4

岗位类型:专业技术岗位岗位等级: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

拟招聘人数:5

精神科医师(二)

职位代码:4-5

岗位类型:专业技术岗位岗位等级: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及以下

拟招聘人数:3

内科医师(一)

职位代码:4-6

岗位类型:专业技术岗位岗位等级: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

拟招聘人数:2

内科医师(二)

职位代码:4-7

岗位类型:专业技术岗位岗位等级: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及以下

拟招聘人数:1

心理治疗师

职位代码:4-8

岗位类型:专业技术岗位岗位等级: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及以下

拟招聘人数:1

护师(士)

职位代码:4-9

岗位类型:专业技术岗位岗位等级: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

拟招聘人数:1

报名时间及方法

1.网上填报资料。 2023年12月15日上午9:00至12月21日下午17:00,应聘人员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按照网上提示填写个人信息进行报名,并上传相关材料,逾期不接受报名。

2.报名须上传附件材料:

(1)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上传本人永久性居民身份证);

(2)户口簿(首页+个人页);

(3)毕业证、学位证(2023年毕业生暂未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的须上传学生证、就业推荐表及毕业院校教务处盖章的课程成绩单代替),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材料;

(4)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证、执业证等;

(5)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上传劳动合同及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

(6)招聘岗位有指定性工作经历要求的,须上传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工作经历材料、劳动合同及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

(7)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均要求上传原件彩色清晰扫描件,报名系统要求上传的个人照片为个人近期彩色免冠证件照。

3.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及岗位需求表规定的报名要求,符合岗位所有资格条件要求方可报考。凡不按规定条件报名,造成资格复审不通过的后果自负。

(2)每位应聘人员仅限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使用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非2023年毕业的往届生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报名时须上传相应证书)。2023年毕业生如未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4)招聘人员类型为“2023年毕业生”的岗位,应聘人员必须以最高学历专业报考。招聘人员类型为“不限”、“非2023年毕业的往届生”的岗位,应聘人员可以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并提供与招聘岗位要求一致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证明材料。

(5)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或无专业代码,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毕业证书、毕业院校教务处盖章的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专业设置依据等材料,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辅修专业、学位种类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除专业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6)*党**政机关或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需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确保进入考察环节时能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书面材料,无法提供的视为主动放弃聘用资格。

(7)应聘人员报名后,由报名系统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在报名系统直接反馈,不另行通知。资格初审阶段不进行人工审核,如出现实际所学专业或其他条件与岗位要求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等情况,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温州市康宁医院招聘信息,广州康宁药业招聘

广州市民政局精神病院

(广州市康宁医院)

广州市民政局精神病院(加挂“广州市康宁医院”牌子)始建于1973年,地处珠江江畔,位于广州市白云区东秀路,是一所集“医、护、教、研、康、养”一体的三级精神病专科医院,是广州市民政局直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广东省特级社会福利机构、广东省普通高等医学教育教学医院、广州市精神残疾评定定点机构、广州市精神病防治康复技术指导组副组长单位,是南方医科大学实践教学基地,广州中医药大学、广东药学院教学基地,华南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社会工作专业实习基地,广东省精神卫生研究所康复研究基地。

医院现有工作人员1000余人,其中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00余人,高级职称100余人,核定床位数1200张。开设18个医疗病区、1个门诊、1个药剂科、1个救治接诊室(急诊)。主要诊疗科目有精神科、精神卫生、社区防治、临床心理、精神康复等。拥有64排螺旋CT、DR、多普勒、经颅磁刺激治疗仪、生物反馈仪等辅助检查、治疗设备。设广州市民政精神康复、老年精神病学2个名家工作室,老年精神病学、普通精神病学、精神康复、临床心理科及精神病临床护理等5个教研室,教学病区4个,开展各类教育教学活动。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的临床心理咨询、精神疾病诊疗、精神康复等服务,基于全人、全面、全程的多专业团队康复模式,更是得到病人和家属的高度赞扬,业内专家的一致认可。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关心支持下,市民生重点工程住院大楼(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即将投入使用,建成后床位1018张,将有效改善患者住院条件及硬件设施。展望未来,医院将继续坚持以“仁爱、务实、团结、进取”的院训为指导,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服务理念,力争为医院建设成为专业细分、门类齐全、在全国民政系统具有引领作用和在粤港澳大湾区有一定影响力的三级甲等精神病专科医院奠定牢固基础。

重要提示 :医院或企业在招聘时要求应聘者缴纳“报名费”、“培训费”、“保证金”和“押金”等费用属违法行为。凡是要求应聘者先交费用(报名费、培训费、保证金、押金等)的招聘信息,求职者务必要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