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债公司”也有“软肋”?逾期后被催债还能挣钱?
年关将至,各大银行委托第三方公司催收信用卡欠款,并制定规则规范催收行为,却被某些人恶意利用,牟取不义之财。大家好,我是诺成,今天带来的一个刑法案例。
李某和张某、欧某都曾在银行委托的催收公司工作过,李某与欧某曾是同事,与张某是老乡。2021年7月,李某的一张信用卡逾期接到了催收电话,因催收工作人员出言不逊,李某持续投诉了一个多月,获得催收公司赔偿5万元。

因知催收公司若被投诉,很可能会受到委托银行的罚款甚至解除合同,李某便抓住这个“软肋”替其他卡主“反催收”索赔,得手后再与卡主分钱,同时他还当起了“老师”教欧某、张某“反催收,三人由此开始了敲诈勒索的行径。
2022年6月,欧某接到催收公司电话,提醒她信用卡逾期未还款,她与男友合谋,由其男友以欧某丈夫的身份接听电话,第一次沟通时催收人员未透露具体信息,其男友表示会帮忙还钱,但因迟迟未还,催收人员又两次拨打电话,均是欧某的男友接听。

经银行同意,催收人员将欧某欠款的卡号、金额告知了欧某男友,当晚欧某就向银监消保等部门提起投诉,理由是催收过程中泄露其个人信息,工作人员态度恶劣。欧某持续投诉催收公司多次电话沟通,她提出赔偿5万元才能撤销投诉,催收公司无奈最终同意赔偿2万元。

此后欧某的胆子越来越大,甚至与其他信用卡逾期人员共谋,以其他卡主的名义接听催收电话,引诱催收工作人员违规、夸大违规行为,通过各种渠道投诉索赔。
受害单位报案后,经查两年中,被告人李某、欧某、张某在自己或他人信用卡逾期被催收时,以自己或其他持卡人名义,通过引诱催收工作人员违规、夸大甚至虚构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等方式,多次恶意向银行或银保监会投诉,对13家受害单位施压,以“撤回投诉”为“砝码”向对方提出赔偿。

三名被告人敲诈勒索金额均超过10万元,最终三人以敲诈勒索罪被判刑罚。真是莫聪明反被聪明误,当“维权”变成犯罪,必将受到法律的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