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业主委员会通过招标重新选择了一家物业服务公司,老物业公司以业委会不合法为由拒绝退出,并于1月7日突然将小区业委会办公室的门用砖封住。几个月来,咸阳市彩虹新家园小区出现两家物业公司为他们“服务”,而换来的却只是糟心。
对此,当地街道办回应,该小区业委会换届完全合规合法、合情合理,此前曾多次协调,甚至找过上级部门,但老物业公司以各种理由拒绝退出,他们也非常无奈,只能建议业委会走司法程序。

小区引进新物业 老物业怒封业委会办公室
“我们小区出了个奇葩事,物业公司竟然深夜拉来一车砖,把业主委员会办公室的门封了!”1月8日上午,位于咸阳市秦都区火车西站附近的彩虹新家园小区业主刘先生向二三里资讯反映,从去年开始,小区进驻了新物业公司,老物业公司也未退出,不知该给谁交停车费的业主索性选择不交,不料老物业公司三天两头将业主私家车车轮锁住,并拒绝未交费的业主车辆进出。

刘先生先生介绍,老物业公司张贴大字报认为业主委员会系非法成立,直到1月7日晚上发生这一“奇葩”的一幕。
1月8日,记者来到彩虹新家园小区看到,一间不起眼的门房外竖着围挡,上面写着“施工现场,禁止入内”,落款为彩虹物业。围挡内用地砖垒起的近2米高的墙将门房大门彻底封住,看起来十分突兀。

“我们也不是恶意拒交停车费,两个物业公司该给谁?没理清这个问题,老物业公司凭什么拦车、锁车,阻止业主出入。”刘先生称,此事已发生多次,民警也现场处理过多次,“现在竟然把业委会办公室用砖封住,简直是闹剧。”
换届时原业委会与老物业续约 新业委会质疑合同无效
一个小区咋会有两家物业公司在“服务”?记者了解到,彩虹新家园小区是一个老小区,此前物业服务一直由咸阳彩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彩虹物业)负责,2007年,小区成立了业主委员会。2018年8月,第二届业委会到了换届日期后,因各种原因,直到2019年5月底小区才完成换届。由于小区此前有上涨物业费、停车费等问题,引发不少业主不满。新一届业委会经过招投标,综合考量物业费定价、服务质量,于2019年11月引进了陕西芳成物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芳成物业)。
而这时业委会却发现,原本已服务期满的彩虹物业与原业委会于2018年12月签定了两年物业服务合同。
“双方签定合同的时候,上一届业委会早已到了换届时间,因此我们认为双方签定的合同不具备法律效力。”据该小区现任业委会主任段先生称,去年10月26日,业委会曾组织召开业主大会,经过业主表决,不同意履行原业委会与彩虹物业签定的合同,同时确定芳成物业为新物业服务公司,新的物业合同也已经在街道办和住建局进行备案。随后,段先生向记者出示了业委会换届、业主大会表决等备案手续和资料。

提起业委会办公室突然遭遇彩虹物业封门一事,段先生无奈表示,从本届业委会成立开始,彩虹物业拒不承认,称他们为非法业委会,甚至鼓动部分业主阻挠业委会办公,“业委会作为业主权益的代表,必须考虑到大部分业主的权益,我们不存在暗箱操作,完全经得起调查。如果质疑业委会违规,业主可以按流程启动罢免程序。”
尴尬:老物业不撤场 新物业保安寒风中站岗
记者看到,该小区大门内侧的公示栏内,张贴有《告彩虹物业小区业主书》、《严重警告非法业委会以下行为》、《正告段某某非法业委会》等多张告示,内容基本为指责本届业委会系非法成立,落款均为彩虹物业。

在小区大门外记者看到,由于彩虹物业并未撤场,大门口及停车收费室均为该物业公司值班,芳成物业的保安只好站在大门外的路沿上执勤。寒风中,两路保安的对视中,均有些尴尬可笑。
当日,记者在彩虹新家园小区看到,小区内部为老物业彩虹物业人员,现物业芳成物业保安在小区门外站着值班。

“老物业公司在这个小区服务了很多年,我们知道进驻难,但没想到这么难。”芳成物业负责人刘女士告诉记者,2019年11月1日,他们与彩虹新家园业委会签定合同后进场服务,打扫卫生,“但原物业公司拒绝办交接,到现在也没无法正常办公,此前放在小区的垃圾箱也不翼而飞。为避免矛盾激化,现在我们的保安只能站在门外,并未进入门卫室,小区的物业费、停车费等也无法正常收取。”
记者查询网络看到,咸阳彩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是2008年成立的一家私人公司。随后,记者来到彩虹物业办公室,说明来由后,工作人员称相关领导均没在,并拒绝向记者提供联系方式。
街道办:业委会换届流程合规合法 多次调解均无效
1月8日下午,记者来到该小区所属的咸阳市秦都区渭阳西路街道办,负责该小区物业工作的街道办纪工委董姓书记告诉记者,2019年5月底,在咸阳市住建局、街道办指导和监督下,依法召开业主大会并选出了新一届业委会。换届期间,街道办曾协助做了大量努力,业委会《业主委员会成立备案表》等相关手续齐备,合规合法,合情合理。
但在新老物业交接过程中,老物业公司拒绝承认新一届业委会,拒绝新物业公司入驻,他们曾将几方多次叫到一起协商,也曾向上级部门反映,但后来老物业公司仍不配合,“目前只能建议业委会走司法程序维护业主正当权益,我们也会继续积极协调此事。”董书记介绍道。
对此,段先生颇为无奈,走司法程序需要漫长的过程不说,自新一届业委会成立后,彩虹物业并未移交小区之前的公共收益,“缺乏维权资金是最关键的问题。”目前,段先生已计划向咸阳市住建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办电话反映此事。
(WG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