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把我女儿双手提起来再使劲摔到木椅子上,一边威胁一边录像,听着监控里我女儿撕心裂肺的哭声和一句句的‘不要、不要’让我非常痛心,而精神上的虐待是让我最崩溃的。”7月6日上午,北京金宝国际幼儿园通州总校的学生家长李女士告诉开屏新闻记者,自己刚满4岁的女儿在园内遭老师行为、精神双重虐待。7月13日下午,该幼儿园的工作人员回应,一切以政府部门给出的调查结论为准,其他不方便透露。
幼儿园疑似虐待幼童?
7月6日下午,李女士告诉记者,发现孩子被虐待的起因是从今年6月16号开始,女儿所在的小班班级陆续有孩子出现呕吐情况。开始只有1、2个孩子,当时家长们认为可能是天气闷热导致孩子肠胃不适。但截止到6月18日,班里21个孩子,其中有9个孩子陆续出现呕吐的情况。
家长们开始担忧,是否是孩子在学校的饮食出现了问题?之后,班内多名孩子的衣服有疑似被84消毒原液漂白的痕迹,“是不是孩子误食了84消毒液?才导致孩子出现了呕吐、发烧的情况。”李女士怀疑。“我们带孩子去医院检查,诊断的结果是细菌感染。对于孩子是否误食84消毒原液,医生表示只有在当时能检测出来,孩子在学校究竟发生了什么,我们必须知道真相。”

多名孩子衣服上有疑似被84消毒原液漂白的痕迹
6月21日,李女士与其他家长提出要求查看班内监控,但均被园内的工作人员以“侵犯其他学生隐私”为由拒绝。班内的生活老师告诉家长们,发现孩子呕吐后,其按照园内的规章制度对呕吐物进行覆盖消毒处理,并及时将孩子疏散。
随后,记者在李女士提供的《致家长的一封信》中:“上周我班出现数例儿童呕吐情况...老师第一时间送有呕吐症状幼儿到保健室隔离,并电联家长接幼儿遵医嘱居家护理,同时疏散幼儿,对于呕吐物启用 84 消毒原液处理,并开展清消工作。”

幼儿园致家长的一封信
“当时因为我们没有看到监控就相信了,但等我们25号看到监控,发现事实根本不是这样。”据李女士描述,在6月16日的监控视频中,生活老师用消毒纸将呕吐物覆盖后,并未将孩子疏散开,孩子们仍在呕吐物旁吃饭、活动。
随后,让李女士更痛心的一幕发生了,“她把我女儿双手提起来再使劲摔到木椅子上。一边威胁,一边拿手机录像,听着监控里我女儿撕心裂肺的哭声和一句句的‘不要不要’。我女儿饿的拿了一个馒头吃,被主班老师发现了,都要大喊,谁给她的!我不是说一天都不要给她吃饭吗。”
李女士还表示,她当时因情绪崩溃,只看了16号一天的监控,17号的监控她并没有继续看。而看完16、17号监控的家长告诉李女士,监控中老师曾让孩子们将掉在地上的食物捡起来吃掉。女儿的衣服不小心被疑似84消毒原液浸湿,去找生活老师求助,生活老师说:“我没空管你。”
“孩子们去派出所做笔录的时候,我从别的孩子口中得知,老师经常使劲扇我女儿的脸,用长积木捶打我女儿的肚子,经常辱骂我的女儿,不给我女儿饭吃,把我女儿拉到厕所去打。”李女士说,而就在她看到视频的前一天,园长仍坚称,监控已查看,并无问题,只有生活老师操作不当,现已被辞退。
“我痛心的不是我女儿受到的行为虐待,而是那种精神上的控制、*辱侮**。”李女士说。
“女儿在幼儿园10个月的学费是7万8,“当时选择学费贵一点的幼儿园,就是希望老师拿着高一点的工资,对孩子好一点。”李女士说,女儿是今年5月6号入园的,那时候女儿还不到4岁。
对此,开屏新闻记者又联系到了另外两位学生家长。对于李女士所描述的其女儿被老师拖拽录像威胁的画面,两位家长均表示属实。此外,一位家长还表示,“在这6月16、17日的监控中,我虽然没有看到我家孩子被打,但别的家长回家问自己孩子老师经常打谁,小孩子都说挨打最多的是我家孩子。”
另一名看过6月16日监控的家长也告诉记者,“监控画面中,有保育老师提示孩子还没有吃早饭,主班老师说爱吃不吃,晚饭的时候,把桌上的残渣用勺子刮到我女儿的餐盘里,让她吃掉。”
园方回应:以政府的调查结果为准
记者向李女士和受访家长询问是否能出示相关视频,他们表示视频属实,校方不让他们拍摄,看录像的时候,“我们的手机被没收了”。
7月13日下午,记者就此事联系到北京金宝国际幼儿园通州总校,工作人员并未对此事作出正面回应,其表示以政府通报为准。
记者还在该园的公众号简介中看到:“多元化探索,发现每个孩子的独特性;自发性学习,是孩子一生受益的宝藏;让孩子成为自己想要成为的人。”
律师解读:教师行为涉嫌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
北京大成(昆明)律师事务所的王珏律师表示,若家长陈述属实,那么园方与老师均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
其中,幼儿园教师的行为不仅违背了教师的职业道德规范,还有可能触犯刑法。《刑法修正案(九)》增设了 “虐待被监护、看护人员罪”,若教师存在虐待未成年人行为,且情节恶劣,可定罪。“但情节恶劣具体的判断标准暂未出台,还需结合具体案件的情况综合进行判断”王律师说。
如果园方在之前就知道教师存在这样的行为,默许、纵容甚至教唆教师实施这些行为,那么整个单位都会被追究虐待被监护、看护人员罪;若园方事发前并不知情,也可以追究其民事责任。一方面,老师作为园方的员工,若老师对孩子人格权侵害成立的话,单位需要共同承担民事侵权责任;另一方面,园方与家长是合同关系,家长交费将孩子托付给园方,幼儿园没有履行基本的职责和职能,也可以按违约责任进行追究。
开屏新闻首席记者 程权 见习记者 熊丽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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