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金庸先生写了十五本书,家喻户晓:飞雪连天射白鹿,笑书神侠倚碧鸳。

还有一本《越女剑》。
对于《越女剑》,大多数读者是不认同的,一是因为短,只有一万多字,不够看,没过瘾。再是有续貂之嫌,十四本正好是一首诗,为啥非要弄个十五本。而且这一本还不能算作“一本”。
其实不认同源于看不懂。大家都不知道金庸写这本书意图何在,金庸为何念兹在兹的非要说我写了这么一本书。任何作者的创作都有其创作意图在,只要是严肃认真的创作。哪怕只是商业行为,亦如是。何况金庸这本小说并不是为了圈钱。

那么金庸为啥要写这么一本不能称之为“书”的书呢?
《越女剑》的大意是这样的。勾践卧薪尝胆,图谋复国,可惜士兵们战斗力太差,心急如焚,让范蠡想办法。范蠡在一次偶然之中遇到牧羊女阿青,被阿青高超的剑术折服,于是把阿青带入宫中,教授士兵剑术。阿青为此和自己相依为命的白猿公决裂。
阿青进宫并非为了荣华富贵,而是爱上了范蠡。结果勾践复国成功,范蠡带着西施泛舟五湖,把阿青甩了。理由是从来把阿青当哥们,当同事,没有当恋人。阿青一气之下冲入范府,将西施用剑气击伤,而后不知所终。

故事很简单,情节很一般,文笔也泛泛,反应也很滥。但是金庸说,反复地说,如祥林嫂念叨阿毛的故事,如唐僧哥哥说我从中土大唐来,我写了十五本书,还有一本《越女剑》。不管你们承认我承认,反正我写了十五本。
要理解这个问题,就得明白《越女剑》的中心思想。小时候学课文,两点很重要,一是生字生词,一是中心思想。《越女剑》的中心思想是:范蠡在事业上得到了女汉子阿青的帮助,最后却跟女神西施走在了一起。

其实这是他对前妻虔诚的忏悔之作。
金庸一生有过三段婚姻。
第一任妻子名叫杜冶芬,杭州人,二人于1947年相识并相恋。那时金庸在《东南日报》工作,主编幽默副刊。1948年3月,《大公报》要派金庸到香港工作,金庸不是很乐意,写信征求杜冶芬意见,她的答复是短期可以,长了不行,所以报馆高层同意他的要求:只去半年。赴港前杜冶芬送他到上海,临别前交代他一句话:“我们每人每天做祷告一次,不要忘了说,但愿你早日回到上海。”

当年10月他们在上海举办了婚礼,许君远是证婚人。
杜冶芬随金庸去了香港,住在摩里臣山道。金庸曾以“林欢”的笔名写过影评,编过剧本。这个笔名的来历,他本人没有作过任何说明。杜冶秋说,“林”是因为他们夫妇两人的姓氏“查”和“杜”中都有一个“木”字,双“木”成“林”,而“欢”是他们当时男欢女爱、生活幸福的写照。
杜冶芬在香港的几年,金庸忙于工作,没时间陪她,她一个人在家寂寞无聊,生活过得不愉快。最后独自回了大陆,两人办理了离婚手续。

金庸在《大公报》的同事说,“杜冶芬是杭州人,不懂粤语,在香港感到生活苦闷,加上当时查良镛收入不多,她在吃不了苦的情况下,离开了查良镛。”
74岁时回忆这段不愉快的婚姻,金庸依然眼含泪光地说:“是她背叛了我。”
金庸自认是个感情重于理性的人,他对记者说:“我是离过婚。第一次结婚的时候,她很爱我,我很爱她。但事后离了婚,你问我后悔不后悔,我说不后悔。因为在当时条件下,大家好真心真意的。事后变故,大家没办法知道。”

他们没有子女。杜冶秋(杜冶芬弟弟)回忆:“有些报纸说查、杜分离是因为查欲求职‘外交官’遭妻子反对,迫不得已才分手的,实际上是无稽之谈。”他认为:“后来离婚的主要原因,恐怕还是‘爱尚且存在不足’”。

金庸对于第一段婚姻态度很明确:不后悔。二人真心相爱,但是有缘无分。金庸的事业尚在起步阶段,未来遥遥无期,小杜对他不看好,或者说小杜不喜欢这种生活。小杜要的是一个温驯的丈夫,一个温暖的家。金庸不是这样的人,也给不了小杜这样的生活。
至于杜弟说的“爱尚且存在不足”,用现在的话说,就是爱无力,或者累觉不爱。因此金庸忏悔的人不是她。虽然她是杭州人,是名符其实的“越女”。

金庸第二任妻子名叫朱玫,新闻记者出身,美丽能干,懂英语,比他年轻11岁。他们相恋时,他还在《大公报》工作。当时同事高学逵的孩子高洁曾目睹这位“查叔叔”带了一位文静窈窕的女朋友。“朱漆九曲桥畔,相依相偎。我们还是头一次见识什么叫热恋呢。”
他们的大儿子查传侠出生之后,正是《明报》草创之际,金庸备尝艰辛,手下七八个人,三五支笔,缺钱,缺人,缺资源,啥都缺,没有一样不缺。妻子朱玫与他患难与共,成为最早、也是唯一的女记者。
那是一段令人难忘的相濡以沫的历史。《明报月刊》初创时期,金庸全力以赴,日夜忙个不停,那时他们已有二男二女,朱玫除了照顾孩子,每天还要给他送饭。
1968年的《明报》编辑会议记录表明,朱玫常以“查太”身份出席,有时称“查社长夫妇”,有时“查社长、查太”。《华人夜报》创刊,她担任社长,之后还是《明报晚报》的采访主任。

1976年1月《明报月刊》十周年,金庸写下《“明月”十年共此时》,回忆“明月”初创,“我妻朱玫每天从九龙家里煮了饭,送到香港来给我吃。”笔下充满绵绵温情。此时,《明报》已稳居香港大报地位,《明报》王国颇具规模,但是他们的婚姻却出现了裂痕,最终走向离婚。
朱玫很能干,对工作很认真,甚至有点固执,两人时常因为工作大吵,或许伤了金庸的自尊心,于是出现了婚外情。
当时《明报》社址在北角英皇道,附近有家茶餐厅,金庸在报馆做得累了,常去喝咖啡。于是遇到一位年轻貌美的女侍应。结账时金庸给了这位女侍应十元小费。结果女侍应没要,还说,金庸是文人,靠写稿为生,赚钱是相当辛苦的(这话从何说起。笔者倒是觉得写字赚钱比起饭店服务员还是比较轻松的。笔者写一篇文章挣五百块钱,饭馆服务员累死累活一天才挣几十块,还得受各种气),所以那十元小费,她一定不要。金庸听罢,满心欢喜,想不到这位女侍应年纪轻轻,却说出这番话来。
这位女侍应后来成了金庸的第三任妻子。
朱玫发现此事,二人感情破裂,于是协议离婚。有传说指是金庸主动提出离婚,但朱玫也提出两大离婚条件:一是金庸付一笔钱作为补偿;二是该女侍应要去扎输卵管,才可与金庸结婚。
朱玫要这位女侍应扎输卵管,是为她的孩子着想。因为朱玫跟金庸已生了数名子女,若女侍应又有孩子,她的子女一定会被忽视,所以金庸与女侍应,一定不能有孩子。据说金庸答应了这两个条件,之后便与朱玫正式离婚。

金庸的老同事罗孚说,“朱玫协助他创业,尽了很大的力。她人很能干,帮他做了很多事情。跟他到底怎么回事,我们就不是很清楚。”“他与朱玫离婚,得不到好朋友们的谅解。”
林燕妮在《香江第一才子--查良镛》一文中写到朱玫"也属性刚之人",《明报周刊》总编辑雷炜坡结婚时,在郊外举行婚礼,她也到场祝贺。金庸问:"要不要我送你回家?"朱玫只回以淡淡一句:“不用了。”

朱玫在孤独和凄凉中度过后半生,有时会到英国去住,据说那里有她的亲戚。1995年前后有人看见她在港岛铜锣湾的街边卖手袋。有人告诉金庸,他表示不至于。他说,“我一直想接近她,想帮助她,她拒绝,她不愿意见我。我叫儿子去照顾她,她也不愿意见到,她情愿独立。”
1998年11月8日,倔强的朱玫因肺痨菌扩散病故于香港湾仔律敦治医院,享年六十三岁,身后还有相当多的财产留给了子女。替她拿死亡证的,既不是她的前夫,也不是她的儿女,竟然是医院员工。晚境之凄凉令人唏嘘,与金庸晚年的风光更是构成了巨大的反差。
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金庸脸带愧色地说:“我对不起朱玫……” “我作为丈夫并不很成功,因为我离过婚,跟我离婚的太太有一位,我心里感觉对不起她,她现在过世了,我很难过。”
一目了然,金庸《越女剑》写的越女阿青就是朱玫。
为何要上一张孤独的玫瑰,聪明的读者你们知道吗?留言必回复。

金庸第三任也是现任妻子名叫林乐怡,她认识金庸时才十六岁,比金庸小二十多岁。

在《明报》女编辑欧阳碧的印象中,林乐怡很直爽,没有老板太太那种骄横和颐指气使。有一次她到七楼的老板办公室,林乐怡也在,两人正在谈论去英国旅行的事,金庸交代了一句,有事先出去了,这时林乐怡竟跟她说:“我说去伦敦应该去看看朱玫,他不愿意。人家其实人挺好的,都不知道他怎么想的。”口气中带着一些埋怨。现任妻子不满丈夫不去看前妻,这样的事她还是第一次见识。她认为这只能说明林乐怡性格爽朗,毫无心机。
当记者问及金庸和现任太太林乐怡“怎样维系良好的夫妻关系”时,金庸坦言:“也没什么。平时她什么都很迁就我,到她发脾气时,我便忍住不回嘴。跟她的关系不算特别成功,又不算很失败,和普通夫妻一样啦。”

很显然,林乐怡就是西施,她是最后跟金庸泛舟五湖,共享荣华富贵的女人。金庸把明报卖了以后,一直过着隐士的生活。金庸年少时为侠士,中年为国士,晚年为隐士,真是不枉一生。

《越女剑》最后以“西子捧心”结束。“西施眼中闪出无比快乐的光芒,忽然之间,微微蹙起了眉头,伸手捧着心口。阿青这一棒虽然没戳中她,但棒端发出的劲气已刺伤了她心口。两千年来人们都知道,西子捧心是人间最美丽的形象”。
这段暗指什么,也是不言而喻,那就是朱玫让林乐怡结扎一事。
《越女剑》全文不长,半小时就能看完。大家看看范蠡和阿青、西施的故事,和金庸与朱玫、林乐怡的故事何其相似乃尔。

最后以李太白一首《越女》作结:东阳素足女,会稽素舸郎。相看月未堕,白地断肝肠。

可惜不是你,陪我到最后。
(本人是资深金庸研究伪专家,欢迎不耻下问。如果有值得长篇大论的问题,一定专开一篇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