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防企业违法排污,一直是生态环境保护的重点工作之一。3月1日,国务院颁布的《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为规范企业排污行为提供了新的行动指南。江北新区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雷霆出击,查处《条例》实施后辖区内首例违法案件。

3月1日,南京市江北新区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在对南京金陵塑胶化工有限公司开展“首季争优”专项检查时,执法人员通过调阅企业排污许可文件,现场排查核实生产情况,发现该公司存在不符合排污许可证规定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立即取证,并对该企业立案查处。根据新颁布的《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此类违法企业将面临最高100万元的重罚。

下一步,新区将以此为契机,严格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依法严惩典型违法行为,不断提高排污口信息化、监管精细化程度,精准服务与帮扶,切实解决企业生产运营过程中的实际困难,有针对性地完成污染防治攻坚“首季争优”各项目标任务,以良性的互动扎实推进《排污许可管理条例》高标准实施。
拟稿:吕志昂、杨柳
编辑:王莎、姚文静
策划: 石勇、姚建军
审核: 张健、褚方樵
发布: 李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