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史记.高祖本纪》《汉书.高帝纪》均记载“高祖,沛丰邑中阳里人”。 汉高祖刘邦是什么地方人?我所看到的一些辞典和文章甚至历史教科书*法讲**不一,归纳起来有:一、今江苏沛县人;二、今江苏丰县人;三、沛县丰邑人。我认为刘邦是今江苏丰县人。

一、“沛丰邑”是沛郡丰邑
要想厘清刘邦是何许人,必须首先弄清“沛丰邑”的概念。对“沛丰邑”怎么解释?自汉朝以来的史学家、文人说法不一。今人的解释也有多种,归纳起来有:一是“沛郡丰邑”;二是沛县丰邑;三是沛县丰乡。以上解释不同,其焦点是“沛”是指沛郡呢?还是沛县呢?“丰邑”是指丰县呢?还是丰乡呢?从史料分析,我认为“沛丰邑”应解为“沛郡丰邑”。其理由:
其一、秦朝时,丰、沛同属泗水郡。《史记.六国年表》:公元前221年,“秦灭齐”统一中国,行政区划实行郡县制,全国“分为三十六郡”,设泗水郡,治所在今沛县。东汉史学家班固著的《汉书.地理志》中讲,“沛郡,故秦泗水郡,高帝更名”,有户四十万九千七百十九口二百三万四百八十。县三十七,丰、沛都是其属县。另司马迁写《史记》时,泗水郡已更名为沛郡。北宋史学家刘攽曰“沛丰”郡县名,史官用汉事记录耳。所以可说明,“沛丰邑”中的“沛”是指沛郡。丰邑即其属县。明万历五年《徐州府志.沿革》记有“丰、沛都属泗水郡”。今中国社科院主办,地理学家谭其骧主编的《中国历史地图集》中明确标出在秦时,沛县和丰邑是各自独立的行政单位。
其二、刘邦自己讲:“丰,吾所生长”、“复丰比沛”。《史记.高祖本纪》:高祖12年(公元前195年)10月,“高祖还归,过沛,留。谓沛父兄曰:游子悲故乡……,其以沛为朕汤沐邑,复其民,世世无有所与……。沛父兄皆顿首曰:沛得复,丰未复,唯陛下哀怜之。高祖曰:‘丰,吾所生长,极不忘耳,吾特为其以雍齿故,反我为魏’。沛父兄固请,乃并复丰比沛”。此可说明,在高祖十二年(公元前195年)10月以前,丰、沛已并列为县了。否则不存在“复丰比沛”了。

其三、《汉书.地理志》记有丰、沛同隶沛郡。“沛郡,故秦泗水郡,高帝更名”,治所在相(今安徽睢溪县北),“辖37县,409719户,2030480人,辖境相当于今安徽淮河以北、西肥河以东,河南夏邑、永城及江苏丰、沛等县”。《沛县志》载:“沛县是沛郡的属县,称小沛”。
其四、丰邑不应解释为丰乡。一是关于“邑”的解释。史料讲,“邑”(1)古代称国为邑;(2)京城;(3)泛指一般城市,大曰都,小曰邑;(4)旧时是县的别称。二是春秋战国时,“丰邑为宋国国王偃所都”;《史记.高祖本纪》,《汉书.高帝纪》都有丰县曾有一段时间属于魏国,并是魏国的国都。“秦灭魏,迁大梁都于丰”。三是秦朝时丰邑已有相当规模,县城防坚固,有几点可说明:第一,公元前209年7月,刘邦领导丰沛人民起义,杀死沛县令,被立为沛公,举旗反秦,带领队伍占领丰邑。《史记.高祖本纪》:“刘邦和萧、曹、樊哙等皆为收沛子弟二三千人攻胡陵、方与,还守丰”,说明丰邑城易守。第二,秦二世二年10月秦泗水监平,将兵围丰,没有攻破。第二天,刘邦率军出城打败秦军,“命雍齿守丰,引兵之薛”。十二月,雍齿投降魏国,为魏守丰。“雍齿雅不欲属沛公,及魏招之,即反为魏守丰”。“沛公引兵攻丰,不能取。”三月,“沛公攻拔下邑,遂击丰,丰不拔”。四月,“沛公又去薛地项梁益沛公卒五千、五大夫将10人击丰,拔之。雍齿奔魏”,刘邦命任敖守丰。由此可说明,秦朝的丰县城,城防坚固,不是一个乡驻地所能有的。
以上诸点都可说明丰邑绝非丰乡。“沛丰邑”绝不是沛县丰邑,更不是沛县丰乡。从《徐州府志》、《沛县志》、《丰县志》均记载丰县、沛县都是秦时置县,却找不出丰县曾是沛县丰邑、沛县丰乡的说法。今从明《徐州府志》、《沛县志》、《丰县志》抄下来有两县沿革来说明这个问题:1、《沛县志》记沛县的沿革。公元1920年本《沛县志》记,周朝,并徐州于青州,沛邑是宋国的土地。东边是薛国,南面是留县,有偪阳国的一半。周赧王29年(公元前286年),齐、楚、魏合伙灭了宋国,三分其地,楚得沛地,划为县。秦,泗水郡,政府设于沛县,在秦始皇时置县,与留县、湘陵县同属泗水郡。汉兴,改泗水郡为沛郡,迁政府于相县,沛为属邑,当时沛郡名为大沛,沛邑名为小沛,此小沛之名所由起。2、《丰县志》记丰县沿革。清光绪本《丰县志》记,丰县,周朝,并徐于青;春秋属宋为宋偃王所都。“秦灭楚列为郡县,初以丰为县隶楚郡,复以丰隶泗水郡,时沛为泗水郡。西汉东汉并隶豫州沛郡。”《左传》鲁庄公十二年,宋万之乱,群公子奔萧,宋桓公立封萧叔大心于萧,是时丰为支封。周赧王29年(公元前286年)、齐、楚、魏共伐宋,宋康王走死于温,遂属楚。秦灭楚列郡县,初以丰为县,隶楚郡,复以丰隶泗水郡,时沛为泗水郡。西汉、东汉并隶豫州沛郡。3、《徐州府志》记丰、沛的沿革。天津图书馆藏明万历五年(公元1577年)刻本《徐州府志.沿革》记:沛县,……。春秋时期为偪阳国地。鲁襄公十年,晋会诸侯灭偪阳以予宋。秦置泗水郡及沛县。汉改泗水郡为沛郡,迁治相(今安徽濉溪县北),沛隶,号小沛。东汉隶沛国。晋,因之。刘宋元魏,并隶沛郡。……编户三十八里。丰县,……。春秋属宋。战国属楚,秦置丰县隶泗水郡。汉隶沛郡。东汉、晋并隶沛国。刘宋改隶北济阴郡。元魏因之。……。编户一十九里。由此可以看出,沛县秦时属楚泗水郡。汉时属豫州沛郡,号小沛。东汉、晋属豫州沛国。丰县,秦时属楚泗水郡。汉时属豫州沛郡。东汉,晋时属沛国。从以上三点也可说明《史记》、《汉书》中的“沛丰邑”是沛郡的丰邑(丰县),绝非沛县的丰邑。更不是沛县的一个乡。

因此,《史记》中所写“沛丰邑”的解释应为“沛郡丰邑”,而不是沛县丰邑。那么,为什么有的后人把“沛丰邑”解释为“沛县丰邑”、“沛县丰乡”呢?其原因大概有这样几点:一是司马迁写《史记》时把沛郡和沛县都简化为沛,造成了后人的模糊概念。司马迁大约生于公元前145年,死于公元前90年,他20岁开始漫游全国,到过徐州、丰、沛考察;公元前108年继任太史令并着手开始搜集材料,公元前91年《史记》基本完成。以此推理,司马迁写《史记》,距刘邦称帝大约100年左右的时间,这时的丰、沛县都隶属沛郡大约100年的时间了,行政区划上存有沛郡和沛县。他写《史记》时,应当是以当时区划名称来记的,也就是说以汉事记录的。写完整是“沛郡丰邑”,而他简化为“沛丰邑”给后人造成概念不清。二是刘邦生长在丰县,发迹在沛县。他任过沛县泗水亭长,又当过“沛公”。因而给人的印象“刘邦是沛县人”,就对“沛丰邑”理解为“沛县丰邑”或“沛县丰乡”。三是“沛郡”在西汉、东汉时,辖区大,随着历史发展,朝代更替,隋朝以后的行政区划就没有“沛郡”了,但有沛县。因而有些后人就把“沛丰邑”理解为“沛县丰邑”。四是“邑”,旧时是县的别称,例如,现今河北的高邑、武邑,河南的鹿邑、夏邑,山东的昌邑、平邑、临邑,陕西的旬邑都是县的名称。而有的人将“邑”理解为“乡”一级单位,就值得商榷了。
二、刘邦是江苏丰县人
既然“沛丰邑”中的“沛”是沛郡,而不是沛县;“沛丰邑”,是沛郡丰邑,其中的丰邑就是今江苏丰县。那么,刘邦是江苏丰县人便是无可争议的事实。此外,以下几点亦可加以佐证。
其一,《史记.卢绾传》中记“卢绾者,丰人也,与高祖同里。卢绾亲与高祖太上皇相爱,及生男,高祖、卢绾同日生,里中持羊酒贺两家。及高祖、卢绾壮,俱学书,又相爱也。里中嘉两家相爱,生子同日,壮又相爱,复贺两家羊酒。……”亦可说明刘邦为丰人。
其二,《汉书》、《丰县志》中关于刘邦家史的记载和丰县存有的汉皇遗迹,也说明了刘邦是丰县人。《汉书.高帝纪》记“……战国时,刘氏自秦获于魏,秦灭魏迁大梁都于丰”。“汉帝本系,出自唐帝,降及于周,在秦作刘,涉魏而东,遂为丰公。丰公太上皇父,其迁日浅,坟墓在丰鲜焉,及高祖即位,置祀官”。
其三,《丰县志》记,“丰,汉高故里”,“丰邑,故梁徙也”,“梁惠王孙假为秦所灭,转徙于丰,盖战国属梁而未著也。自赤帝子生于丰 之中阳里及都长安,号为新丰,而以所生丰为旧丰,于是丰之名始大著”。“丰公姓刘氏名清,汉高祖祖也,传三世生太公,名 字执嘉,生四子,伯、仲、邦、交。”现丰县的汉皇遗迹,有丰公刘清墓碑、中阳里龙雾桥庙碑,碑文所记与《史记》、《汉书》记载完全一致。
既然古往今来的各部典籍对刘邦是丰县人记得如此清楚,那么人们又是怎样将这个明明白白的说法弄得混乱以致于错了呢?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三点:

一是由于古籍记载中对郡县记述中的省略所造成的混乱致使,如“沛丰邑中阳里人”中的“沛”后写上“郡”字,便不会有误会产生了;这种因省略造成的舛误在古籍中出现较多,并不单是此一处。
二是由于刘邦攻开沛城被拥戴为“沛公”致使。刘邦发动沛城父老,杀掉原沛县令,又受沛城父老拥护,立为沛一县之令长,这按当时隶属楚地的沛县风俗,令长称“公”,因而刘邦便被称为“沛公”,这是官名,与其家乡籍贯本无关,但后来的人们因而误以为刘邦是“沛公”,便是沛县人。后来,刘邦又被楚怀王封为“砀郡长”;被项羽封为“汉王”,我们不能因而说刘邦是砀山县人或汉中市人。
三是由于县和邑在古时的概念和后代的演变发生内容上的变化致使。在秦汉时,邑和县是同级的行政单位,邑指城或国,是独立的行政军事实体,与县一样,但后来,邑逐渐被有些人认为县下的一级行政单位,因而造成了误会。所以,时至今日,在大量的事实面前,再说刘邦不是丰县人,便有违历史史实。

丰县出土的两枚齐国刀形币,证明战国末,是丰县属于齐地的有力*物文**佐证。可证文献所载相符。

综上所述,可以确切的说,汉高祖刘邦是沛郡丰邑中阳里人,或者说是今江苏省丰县人。
(作者靳允良系原丰县政协五、六、七届主席,原丰县刘邦研究会副会长,丰县老区开发促进会理事长,丰县扶贫开发协会会长。曾参与策划拍摄《话说刘邦》电视片。著作有《我的三十五年(1978—2013)》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