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鸿花园全体业主:
根据《嘉鸿花园小区第四次业主大会会议决定的公告》:依法表决通过了于2022年6月前将本小区截至2021年12月30日止合共210万元共有资金,依据每户产权证登记面积,每平方米分配15元,该款由业委会直接向物业公司代缴,冲抵每户应交的物业管理费(不含公摊水电费用)。根据《嘉鸿花园小区第五次业主大会会议决定的公告》:依法通过了选择2022年3月至2027年3月嘉鸿花园小区业主共有资金的管理单位为:嘉鸿花园第二届业主委员会;
嘉鸿花园第二届业主委员取得业主大会授权,应当执行210万共有资金返还全体业主的会议决定,近期将该笔款项划拨到业委会与物业公司双方的共管帐户上,用于冲抵每户应交的物业管理费(不含公摊水电费用),冲抵时间从:2023年4月1日起开始计,每户可冲抵物业管理费约8-10个月。
如业主对冲抵执行时间另有需求的,请于公告之日起三天内与物管公司协商,逾期将统一执行。
特此公告
广州市海珠区嘉鸿花园第二届
业主委员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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