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表彰一
我市省星级上云企业再次突破100家
近日,省工信厅公示了2022年度第二批省星级上云企业拟认定名单,我市共66家企业入选,至此,2022年度我市共有112家企业获省星级上云企业认定,继去年取得突破后再次突破100家,在盐城市遥遥领先,其中3家企业获第二批省五星级上云企业认定,约占盐城认定数的40%。

推进企业上云建设,旨在将企业的基础系统、业务、平台部署到云端,便捷地获取计算、存储、数据、应用等服务,通过数据可视化、设备可视化实现节能减排、经营管控能力增强、生产效率提升、业务模式优化,帮助企业降低信息化建设和运维成本,构建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生态,促进实现制造业全过程、全产业链和产品全生命周期的优化,提升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水平。

近年来,我市围绕“智改数转”、转型升级,强化数据赋能,夯实数字设施,加快企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企业上云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创建力度,推进“企业上云”逐步向“深度用云”转化,推动规上企业将信息基础架构、应用系统上云迁移,实现管理“上云”和业务“上云”,开展基于云计算、大数据、工业互联网的深度创新应用,切实提高企业上云、用云的质量、水平和实效,增强信息化环境下企业的竞争能力。
省级表彰二
市人民法院一案例列江苏法院十大典型案例之首
1月12日,省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省法院审执工作,发布江苏法院2022年度十大典型案例,其中,东台法院审理的 “3·07”长江特大非法采砂案 入选,位列十大案例之首。

“3.07”长江特大非法采砂案
【基本案情】
2021年3月至7月,被告人张某某、章某某、李某、丁某等人出资,被告人洪某某、王某某等人提供采砂船,被告人凌某某等人提供运砂船,在未取得采砂许可证的情况下,以采运一体的方式,共同在长江安徽铜陵段淡水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河段(长江禁采区)非法采运江砂46765吨,价值高达289万余元。被告人马某某明知是盗采的江砂,仍收购1700吨并予以出售。经评估,张某某等人非法采砂造成长江生态环境损害价值515万余元。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同时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相关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承担相应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
【裁判结果】
东台市人民法院于2022年3月1日作出(2022)苏0981刑初46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张某某等32名被告人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河道采砂许可证,在长江禁采期、禁采区从事采砂活动,均构成非法采矿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至一年不等,并处罚金20万元至1.5万元不等;被告人马某某明知江砂系盗采而收购,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2万元。没收各被告人退出的违法所得,没收江砂变卖款。张某某等14名被告构成共同侵权,应在各自参与非法采砂数量范围内对造成的长江生态环境损害515万余元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并在国家级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张某某曾因犯非法采矿罪被判处刑罚,鲍某某在涉嫌非法采矿犯罪取保候审期间又实施非法采矿,判令二人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
宣判后,各被告人、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均表示服判,未提出上诉,一审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典型意义】
长江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是中华民族发展的重要支撑。《长江保护法》将习*平近**总书记关于长江保护的重要指示要求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转化为国家意志和全社会的行为准则,为长江母亲河永葆生机活力、中华民族永续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本案中,张某某等人“顶风作案”,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河段有组织地盗采江砂。最高人民法院指定东台市人民法院审理,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挂牌督办。在《长江保护法》施行一周年之际,东台市人民法院黄海湿地环境资源法庭公开审理该案并当庭宣判,取得良好社会反响。该案积极贯彻最严法治观,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和损害担责、全面赔偿原则,有力打击和震慑了长江非法采砂犯罪活动,充分展现了江苏法院环境资源“9+1”跨区域审判机制改革成果和专业化审判特色。
此外,按照《长三角环境资源司法协作框架协议》约定,江苏法院主动将该案执行到位的生态环境修复资金移交安徽法院,由安徽法院组织实施长江生态环境修复工作。此次交接系长三角地区法院首次跨省协作共同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是长三角地区法院贯彻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新理念,加强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一体化保护的重要举措,对于推动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系统保护、一体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省级表彰三
我市被确定为江苏省知识产权建设示范县
近日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发布2022年度江苏省知识产权建设示范(县域、园区)评定结果,我市成功获评江苏省知识产权建设示范(县域)。


我市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大力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鼓励广大科技工作者锐意进取,加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力度,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入选首批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县。
去年1-11月(12月数据暂未公布)新增有效发明专利405件,万人有效发明专利达18.26件,31家企业顺利通过知识产权贯标绩效评价,江苏科华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荣获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江苏盛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江苏东强股份有限公司等四家企业获得盐城市专利奖金奖和银奖。全年完成知识产权保险24件,知识产权质押融资39起,金额达3.66亿元。查处假冒专利案件27件,商标违法行政处罚案件43件,1件典型案例受盐城督办,完成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7件,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和纠纷调解5件,参与诉前调解6起,动员撤销非正常申请专利1000余件。
省级表彰四
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获全省表彰
近日
省文化和旅游厅对2022年度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护航”专项行动
进行总结表彰
我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被表彰为有功集体
全省仅5家
县级文化市场执法机构获此殊荣
盐城唯一

在“护航”专项行动中,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制定维护意识形态安全、整治市场秩序、保护未成年人等五大重点行动,与安全生产、体育场馆监管、新业态执法探索、“双减”政策落实相结合,聚焦不合理低价游、无证经营、养老诈骗等文化市场热点问题,出动执法人员7000余人次,检查市场经营主体2400余家次,取缔1家无证娱乐场所。


先后联合体育局开展体育市场专项检查,联合市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开展旅游包车百日攻坚行动,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消防大队开展娱乐场所专项检查等15次。


省级表彰五
市农机推广站获多项省级表彰
近日,省农业机械技术推广站连续发文表彰2022年全省农机系统先进单位和个人,我市农机推广站被表彰为“2022年度江苏省农机推广工作先进单位”、“2022年度江苏省农机科技优秀志愿服务队”,该站 周桂官被表彰为“2022年度江苏省农机科技优秀志愿者”,吴剑铭被表彰为“2022年度江苏省农机推广信息宣传先进个人” 。


2022年以来,市农机推广站立足农机推广本职,抢抓重要农事时节,以“两大行动”为抓手,积极引进新装备、新技术,广泛开展技术培训和现场演示观摩,加快农业机械化向全程全面、高质高效转型升级,为农业稳产保供提供基础性保障,为实现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的农机装备和技术支撑。

市农机推广站将以此次受表彰为契机,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新征程上交出更好答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