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拿路边停车位经营权 (有证的停车位如何买卖)

自己购买的停车位可以买卖吗,买路边停车位骗局

据我所知,勉县和城固县路边泊车位的经营权应该已出卖。资料显示城固拍卖了30年,涉及车位20048个,买受人为城固县城镇公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城固县财政局100%控股的国企,花7亿多元。只要你一泊车,蹲守在不远处的黄马甲大叔或大妈便会过来给你打收费二维码,甚至是风雨无阻。这就是所谓的“智慧停车”,其实就是政府用“高科技+黄马甲”土洋结合包装出来给自己收费的项目。

对于这种收费,钱虽然不多,但我是很反感的,如同铺镇收费站一样。其一,我们的高价油中已加入了“城市维护建设税”,再这么收费,算不算重复收费?有法律依据吗?其二,我们既然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政府,为什么如此锱铢必较?为什么拿国家规定的公共资源收费谋利?其三,我们号称要建设“旅居汉中”和“区域中心城市”,外地客商自驾而来一停车就收费,会不会显得很“饿怂”且不友好?

我原本以为这个钱在交警大队“年检”时会强征,但实际上并没与年检“*绑捆**”,那么经营者怎么征收这个很多人反感的不合法费用?据说勉县已有不少人欠了七八百元不交,“凭自觉”交费有利润吗?黄马甲能领到多少提成及工资?既然买了经营权不到期肯定不方便提前退出,那么这是不是意味着这桩极可能亏本的生意得继续做下去?经营公司会不会请求政府协调与年检“*绑捆**”强征,那么这种“*绑捆**”合法吗?

汉中其它县区的泊车位经营权是否也已出卖,我不太明确;汉台部分路段已装了设备但目前没启动。这种事估计只适合不看重盈亏的国企去做,民企“亏不起”。但笔者纳闷的是:其一,县区政府拍卖不属于自己的国家公共资源,这合法吗?其二,越来越多的人懂法后不交钱怎么办?其三,经营公司如果持续亏损,有必要继续做下去吗?因此,希望政府能收回路边泊车位的经营权,回归为公共服务不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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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甯志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