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讼师金天彩
相传清朝时,在奉新北乡金、冷、梁、涂四姓集居的地方,有一位专好为老百姓打抱不平的民间讼师金天彩,他自幼聪慧,口齿伶俐,才华出众,疾恶如仇。参加乡试,中了举人,但因出身微贱,没有背景,总也当不了官,就在乡村设馆授徒。当地老百姓吃了官司,都会来请他做状。他的状词写得简明扼要,能抓住案情,阐明道理,打官司的人把他写的状词呈上公堂,一告就准,因此,他的名字就在远近传开了,人们有什么冤屈都来请他做状。

有一年,奉新地方闹旱灾,老百姓受旱歉收,可是官府仍要老百姓交粮,说是奉新、靖安地方相连,路隔不远,靖安没有干旱,奉新哪有干旱?经过多次请求减免,都没有获准。金天彩知道后,出于义愤,就写了一张请求免粮的状子呈上去,官府看了以后,很快就准予奉新当年免交皇粮。别人都以为金天彩耍了什么手段或是上了什么*言书万**,其实状子上只写了四句打油诗:
夏至分龙雨,路隔四十里。
奉新告干旱,靖安发大水。
有一次,一个状元打马游街,撞死了一个老寡妇的儿子,这个老寡妇告了三年的状,衙门都未理睬。金天彩知道后,见她悲愤交加,有冤难伸,十分同情,就代她写了一张状子,状子上说:“状告状元,状上三年。状状不准,无处伸冤。状元虽贵,三年一届。寡妇死崽,断根绝代。”状子一呈上去,官府觉得事实清楚,情在理中,很快就判了下来,状元被革职查办,寡妇得到了应有的赔偿,打赢了这场官司。
有一天,罗田地方有一个大财主,用刀杀死了邻村农民一只怀有9只小猪的母猪,几次交涉,要求赔偿,都被财主拒绝,还受到财主家的百般奚落。这个农民便到县衙去告状,县官老爷看见状上告的乃是本县罗田的大财主,就把状子压了下来。农民实在咽不下这口气,就找到了金天彩。金天彩问清缘由后,想到自古以来杀人偿命,欠债还钱,损人财物,照价赔偿,乃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就代写了一张状子,状子上说:“罗田罗田,大户千烟。全图全甲,不知王法。一刀伤母命,九子不偷生。”这张状子呈到县衙,县官知道了状子是金天彩代书,怕事情闹大,也责令财主照价赔偿了农民的损失。

某村有个三口之家,父亲、儿子、媳妇,共一锅吃饭,同一块劳动。起初倒有一番天伦之乐,后来父子之间慢慢出现了矛盾,经常打闹不休。邻里看见他们父子经常厮打,也不知其缘故,大家只是劝说双方作罢。可是,儿子那常忍着一股难以言状的闷气,已经到了忍无可忍的地步。一天,他找到了金天彩,先是与金天彩耳语了一阵,然后恳求金天彩写状子,告自己的养身之父。金天彩搔搔脑袋,蘸蘸羊毫,觉得左右为难了,既要伸张正义,又要做到家丑不能外扬,岂能两全齐美?踟踌再三,突然计上心来,金天彩让这个告状的儿子摊开两只巴掌,左掌上写着:“妻有貂蝉之貌。”右掌上写着:“父有董卓之心。”叫他到衙门后不要声张,只能自跪堂下,摊开两掌即可。
儿子到了县衙,径直跪在堂下,县官惊堂木“啪、啪、啪”连敲三下,问告状的人:“你的状子在哪里?告的是哪一个?为什么告他?”他一言不发,只张开两只巴掌。县官仔细一看,才看明白了写于掌心的状词,清楚了是怎么回事,同情他怕家丑外扬的苦心。将被告传来之后,指着其父说:“为尊手长八尺,为大火坑小人,该当何罪?给我重则四十大板!”父亲知道县官老爷是说自己为大不尊,顾全了自家的面子,声也不吭,挨足了板子之后,只说了句:“谢谢县官老爷恩典,草民再也不敢了!”(徐培士)

【注释】选自奉新县编史修志办公室1990年9月内部出版的《奉新风物》神话传说篇第204至205页。金天彩:清代康熙年间北乡人,系进士金光斗之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