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执行 - 现场
上海华裕实业公司诉上海龙通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龙通休闲服务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等三案,根据法院的生效判决,上述两家公司应履行搬离义务,但是这两家公司迟迟不履行义务,更为糟糕的是,涉案场地七宝镇吴中路龙通休闲广场内的众多经营户和*薪讨**员工聚集于此,影响执行,情况一度混乱。面对复杂困难的局面,闵行法院决定集中强制执行搬离,通过周密部署和明确分工,部分干警更是放弃周末休息时间主动加班,最终顺利执结该案。
强制执行搬离公告张贴后,他们仍不执行

案件立案受理后,闵行法院向被执行人上海龙通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龙通休闲服务有限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但被执行人仍未到庭履行任何义务。
在多次与被执行人沟通无果后,闵行法院按照相关法律程序于2015年11月17日张贴了强制执行搬离的公告,但被执行人以及涉案场地的实际使用人仍未按规定履行搬离义务。
闵行法院多次派人前往涉案场地内责令相关实际经营户限期搬离,但因案件涉及实际经营户众多,他们都抱着法不责众的心理,均拒不搬离,直到2016年4月仍处于营业状态。
法院依法对实际经营者进行司法拘留
2016年4月28日,闵行法院依法对涉案场地内的实际经营者蔡沁芩,罗智勇采取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强制措施。经过法院多次释明义务,蔡沁芩表示真心悔过、愿意自觉搬离,并自愿支付保证金人民币15万元,保证于2016年5月13日以前完成所有搬离义务。可罗智勇虽然表示愿意搬离,但其始终未能就员工遣散、搬离步骤等做出具体承诺及方案。


2016年5月,麻烦的事情又发生了,有将近100名罗智勇曾经聘请的员工聚集于涉案场地,讨要拖欠近3个月的工资,总金额约为人民币100余万元。虽然闵行法院多次引导他们通过法律途径合法主张自己的权利,但是仍有部分员工滞留其内。
周密部署明确分工,强制搬离顺利执行
5月13日,闵行法院在进行强制搬离之前,对于龙通生活广场强制执行做出了相应的方案,由法院、公安、街镇等组成,由闵行法院分管院长徐玉弟担任总指挥,各部门进行明确的分工。13日当天,闵行法院执行局联合法警大队连续奋战了12个小时对七宝镇吴中路龙通休闲广场实施强制搬离。部分干警5月14日周六放弃休息,主动加班,在两日内顺利执行该案。



针对该案涉及迁离面积大、人员多、物品杂、影响面广的特点。执行局采取了多项措施并举,取得了显著的执行效果。
一、与区委和相关政府职能部门通力合作、密切配合,保障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事前多次勘察场地,对执行中各项隐患予以排查,制定预案和应对措施,并于执行过程主动邀请特约监督员监督,请公证处进行公证。
三、主动释法与司法强制措施相结合。对于拒不搬离的实际经营户果断采取司法拘留,并于提审中多次向其释明法律规定,成功迫使一部分实际经营户主动搬离。


最终,剩余滞留人员在闵行法院强有力的执行措施震慑下,主动搬离拟强制执行区域。2016年5月17日,也就是集中执行日过去后的第四天,闵行法院对该案顺利执结完毕,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彰显了法律的公平正义,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来源|上海闵行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