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上午,广西百色发生5.2级地震。下午,一段广西南宁医生临危不惧,地震中完成手术的监控视频引发网友们的广泛关注。

视频显示,地震时,医护人员正在实施开颅手术。突然,大家感觉到大楼在晃动,患者的输液管也晃得厉害。
但手术里所有人都没慌乱,简单眼神、手势交流后,继续手术……
对于医生的临危不乱,媒体和网友纷纷点赞!

除了佩服医生心理素质过硬外,也有网友表示,医生的行动也解答了自己一直以来的疑惑:如果手术时发生地震,医生应该怎么办?

手术过程中突发地震,这种情况本属于不可抗拒的意外,一般情况下很少会碰到。但是一旦碰到,却很让人头疼,因为会引申出很多沉重的话题,比如,在地震这种紧急情况下,医生能否逃命?可不可以丢下病人?这些议题,每一个都不好回答,也没有一个明确的答案。
手术中出现自然灾害等情况虽然罕见,但近年来有不少同类型的事件在网上可见。
比如2011年发生于上海的“医跑跑”事件。手术室突发火灾,正在手术的6名医护人员撤离手术台,躺在手术台上被全身麻醉的病人却不幸窒息死亡。

也有网友分享了自己参与手术时发生地震的亲身经历:汶川地震时候,手术中的医生都没撤离,继续为患者进行全髋关节置换术,但手术室无菌环境被污染,事后患者感染了,将医院告上了法庭。
还有网友分享了自己导师遇到的事情:当年汶川地震时,我们这感觉更明显,我们老师说当时他在手术。大楼明显晃动,在二十多楼上做手术,他说当时脑壳里面想,地震了,完蛋了,跑也没用。如果一旦跑了,就会在全国出名,成为一个某跑跑。

当手术遇到地震、火灾这些危害时候,医护人员们的行动并没有一个明确的行为准则可以参照,只能依靠临场判断,决定继续手术,还是撤离。无论是继续手术面临的风险,还是撤离时候面临的道德问题,都不是三言两语可以定性的。
正因为没有明文规定,此类事件引发的讨论才会莫衷一是,众说纷纭。
“医跑跑”事件中,《新京报》刊载了法律工作者*明徐**轩对上海宝钢医院火灾的评论,文中抛出“涉嫌故意杀人”的悚人言论,站在道德高点对当事人进行口诛笔伐。
有网友对此提出反对:医务人员逃离火场是应该的,对于“全麻”的病人只能表示遗憾。难道非要医生一起烧死才是合理的吗?
紧急情况时,医生是否可以抛弃病人自己逃命?
针对这个问题,有法律工作者指出:法律的原则之一就是不能期待个人牺牲生命来保护他人的利益。医师、教师在一般情况下对病人、学生负有监护义务,不能擅离职守,但在危及生命的情况下,“逃命”不需要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也谈不上违反职业道德。哪个职业的伦理都没有那么不近人情。
也有网友从急救的角度发表评论:
所有抢救指南中的第一条都是:评估现场环境,确保安全。
不安全的情况下,不适宜进行医疗救助,在尽量保命情况下,能做多少是多少,如果不行,遇到火灾,地震,撒开腿就跑,没错的。
理智型网友呼吁理智看待问题:火场就是火场,大火来临之际,医务人员比大家多的是救援知识,不是抗火属性。积极疏导病人逃散是应该做的,陪在火场无意义等死那是个人情怀。
对百*医色**院视频的技术探讨
回到文章开头的新闻,地震发生的时候,患者的颅腔处于打开状态,需要主刀医生临场决断,地震是否会持续,强度有多大,继续手术会不会对患者造成伤害,地震会不会危及患者和在场医护人员,需不需要要马上撤离……
因为主刀医生是参加过玉树抗震救灾的,对这些紧急状况有经验,当时他第一时间确认手术设备还能还正常运转,评估了手术中断或者提早结束会给病人造成很多不必要的意外,才决定将手术继续下去。
现场医护人员临危不惧,关键点在于有主刀医师的艺高人胆大,有丰富的经验。
但是,并非所有医生都可以像这位医生那般艺高人胆大。手术时候突发地震,继续手术是否对患者、对医生都是最好的选择呢?
从技术上讲,对能经过简单处理就可终止手术的,应该立即结束手术,进行转移。因为没有人知道之后的地震有多强,震多久,楼房会不会倒塌,设备会不会突然中止运作。对无法终止手术的,须在保证医护人员和手术病人安全的前提下才可以继续进行。
但是,正确评估环境是否安全,这个是很难有肯定答案的,只能凭借医生自己的临场决断,在无形之中,考验的其实更多是医生的个人情怀。
实际上,针对这些紧急事件,医院方面很多时候都没有形成一个明确的制度来应对,这也这起事件应该引起我们重视的问题。唯有预先制定紧急预案,才可以尽量避免“医跑跑”那种悲剧。
对于手术室发生意外时的选择,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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