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谈14号文,心中五味杂陈,深度解读中……

14号文在总体要求中,指出“用改革创新的办法,在大城市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这句话就是说保障房不是第一次提出了,以前人才廉租房各地也都搞过了,这次不同于过去那套办法,是各地根据实际摸索试探。

重提“为落实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提供住房支撑”。这句话粗看好像与7月季度会议提出的“房住不炒改为稳楼市”相矛盾,可是在保障房里面又提了,验证了后续的保障房和商品房一起搞*轨双**制,直白点就是保障房是民生,是兜底,商品房是稳楼市,兜经济。

“改善城市面貌,创造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好条件”。说明国家意识到民有所居是重大的民生工程和民心关键,让“工薪收入群体逐步实现居者有其屋,消除买不起商品房的焦虑”,放开手脚干工作,一起为美好生活奋斗。

前面说的都是美好愿景,但是具体操作起来,肯定有走偏的,所以提了要求。

再谈14号文,心中五味杂陈,深度解读中……

一点思考:一是坚持资金平衡,一点规划保障性住房应按照工薪收入群体可负担、项目资金可平衡、发展可持续的原则,由城市人民政府按划拨方式供地和负债建设配套设施,凡是因之新增地方政府隐形债务的,一律不得实施。这就是财政吃紧,规避部分地方无序扩张扎牢笼子,减少地方操作空间。

二点思考:关键词:划拨用地

划拨用地好处就是这块地地方无偿给的,不卖钱,加上政策扶持,房子成本大大降低,有人说“保障房的价格,能比商品房便宜很多,降到二分之一或者三分之一”,这将大大加强人民的买房激情,就是这个原因。但是划拨用地也有坏处,就是地方财政压力大,这种薄利多销的方式无法填补财政的空缺,这也导致对继续卖地更有动力,而不是保障房了。

三点思考:这次的保障房是地方政府无偿供地建成的,还是地方政府收购库存房子建成的,两者的区别很大。前者便宜但离中心城区较远,面积基本为50-70;后者有可能由原来较大的商品房改建而来,等等差异还比较多。其次就算是保障房也得买得起才行,虽有保障房金融*款贷**帮助,但是*款贷**利率是多少呢?还有保障房的配套设施咋建设呢,有不有标准呢?比如下水道的问题,很多发展成熟的城市都面临这个难题,那保障房能彻底解决这个问题吗?

再谈14号文,心中五味杂陈,深度解读中……

房市到底如何演化,期待明年的*会两**,答案自会揭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