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忘的教训500字优秀作文 (难忘的教训600字优秀范文)

我于2006年4月8日在小镇中国农业银行分理处,存了一笔3200元的定期存款,存期为五年。

五年后,我找到存折,发现过了到期日,急匆匆地赶到银行的柜台,办理取款手续。工作人员接过存单一看,言:“过了到期日,已自动转存,取款可以,要拿身份证。”担心夜长梦多,经济受损。取来身份证,工作人员真是火眼金睛,问题来了:储蓄存单上的户名,同身份证上的姓名有一字之差,是同音字,无法办理。若要办理,非得凭借派出所出示的证明不可。为了孔方兄,连走带跑,气喘吁吁地来到派出所,说明来意,工作人员秉公办事,拒绝出具证明,理由是:存单上的户名不是当事人的曾用名,户籍管理档案材料上没有记载。顿时,像泄气的皮球蔫了,垂头丧气地来到了银行。工作人员了解实情后,动了恻隐之心,支招:不急着用钱,到期日当天来取,无需身份证。此话犹如黑暗的天空中出现了一道亮光,只好就范,做出了无可奈何的选择。

光阴荏苒,不知不觉又过了五年。吃一暂,长一智。当天,早早地来到了分理处,千等万等中,盼来了工作人员。办理时,又来了麻烦:需出示身份证。当事人顿感不妙,急不可待地道:“你们不是说过到期当日可直接支取吗?”工作人员公事公办:“是的,去年的今天可以,但今年又有新规定。”话音未落,人就像遭霜打的茄子,蔫头耷脑了。

人最终是要面对现实,尊重现实的,只得逼上梁山,硬着头皮办事。银行工作人员倒也十分配合,查看了客户信息,发现与身份证上的信息有两处不同:首先,姓名有一字之差,同音不同字。其次,身份证号码前6位数是422428,而银行保存的信息是429006,后面的12位数则相同。这充分说明是分理处的工作人员当初办理这笔业务时粗心所致,操作电脑时,图方便省事,凭经验,随心所欲行事。天门县成为省直管市后,居民的身份证号码的前6位数发生了变化,但还有少数居民的身份证号码前6位数仍没有变,继续使用。

当然,我也有错,错在没有发现工作人员的纰漏之处,追究工作人员怎能随意更改自己的姓名。那时的老百姓根本没有保护个*权人**益的观念,还是社会上关注老百姓权益的行动只是雷声大,雨点小……当时大家过于相信有诚信的国家银行,真正关注的是存单上的金额。没料到客户存钱时,遇到的是粗心的工作人员,对客户极端不负责。你说不负责吧?银行单位为了客户的利益,却为百姓实施了系列的规章制度。取钱时,又遇到了细心的工作人员,明察秋毫,这钱不能取。于是,有苦无处诉,有冤无处申。

话说回来,千错万错,总是我的错,得揽起别人应当承担的错,不得不放下尊严,到处求爷爷拜奶奶,应该说我的好事真是多磨。

吃一堑,长一智。在处理金钱上不再相信他人,以后在银行打交道的过程中,尽管科技发达了,通过扫描识别身份证,无需人工识别,咱也不敢马虎了,一一过目确认无误后,才肯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