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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普法君
欢迎大家收看《普法君叨电影》!

想必大家都知道,韩国有一种国民级美食,那就是——韩式炸鸡。在韩国喜剧片《极限职业》里,诱人多汁的韩式炸鸡抢占了C位。难道这部电影专门讲美食的?其实电影讲述了一群缉毒警察为了抓捕毒贩,*底卧**开炸鸡店而发生的一系列爆笑故事。

高队长是缉毒队的队长,电影开篇抓捕毒贩的行动就能看出他们的业务水平,队里唯一的女干将霸气姐和高队长一出场却被吊在半空中下不来。毒贩纳闷道,电影里的警察不都是直接破窗而入将罪犯制服吗?呃……高队长委屈了,踢碎了玻璃属于侵犯他人的财产权,需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因为经费不足,不敢踢碎玻璃,刑警做到这份上,也是没谁了。

而经费不足却是因为队里的老马私自挪用了部分经费跑去赌博,这已经涉嫌“挪用公款罪”。根据《刑法》规定,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老马啊老马,身为公职人员,更应该懂得清正廉洁啊!

室内抓捕不成,在大街上追赶毒贩时更是状况百出,老马开着小电动把毒贩撞趴后却反被电晕,最后大家眼睁睁看着毒贩撞上公交车,造成16车连撞的惨况。

如此不靠谱的缉毒队,职业前景堪忧,他们决定干一票大的,抓捕在逃大毒枭。根据《刑法》,*私走**、贩卖、运输、制造*品毒**集团的首要分子,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高队长认为抓到毒枭,定能让缉毒队重振雄风。

查到大毒枭的窝点后,5人在窝点对面的炸鸡店蹲守,开启了24小时的监视行动。终于,在吃炸鸡吃到吐的某天,5人组发现了罪犯的踪迹,得知经常点这家炸鸡店的外卖。

但监视行动毫无进展,炸鸡店也即将倒闭。局长已经下了最后通牒,要是这次缉毒任务完成不了,缉毒队将会解散。为了将毒贩一网打尽,高队长咬牙把自己的退休金全拿出来盘下了无人问津的炸鸡店,继续监视行动。如果最后任务不成功,便成……炸鸡队长。

为了不引起对面楼毒贩的怀疑,鸡动队真的做起了炸鸡生意。抓捕毒贩的业务水平跟不上,但做起炸鸡生意却阴差阳错地做得很好,还做出了网红美食炸鸡。但问题来了,其他队员忙得根本没有时间破案,只有沉稳的大金坚持监视着对面的毒贩。

虽然无厘头的搞笑设定让人看得过瘾,但身为警察,高队长他们却经营着炸鸡店,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并由于生意忙而没法破案,玩忽职守的行为,已经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根据我国《人民警察法》,人民警察不得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或玩忽职守,不履行法定义务。

因为炸鸡店生意太红火,对面楼的毒贩认为人太多,容易暴露踪迹便搬走了,监视任务又一次失败。巨大的落差让众人迟疑,要不要“放弃羞愧的成功,选择好的失败”?当他们决定一心做炸鸡生意时,造化再次弄人,一家媒体对炸鸡店进行虚假报道,宣称他们是用包装盒重新包装其他店的炸鸡进行二次售卖,因为名誉受损,炸鸡店生意一落千丈。

当记者,可不能忘了自己的职业操守。根据《民法》规定,以*辱侮**、*谤诽**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无良记者虚假报道的行为,已涉嫌侵害高队长他们的名誉权,他们有权要求其消除影响,恢复名誉。不料,毒枭们看准了炸鸡店的外卖“商机”,趁机入伙,利用这家炸鸡店的外卖做起贩毒生意,还开起了全国连锁店。

这时,已被停职的5人帮通过调查发现,这些合伙人明面上卖炸鸡,暗地里卖毒,于是化身“梦之队”,奋不顾身地和这些犯罪团伙进行了一场殊死搏斗。看似废柴的鸡动队,实际都是狠角色,5人在搏斗中展现出超凡的战斗力,最终硬气了一把,将毒贩抓捕归案,立了大功。

这是一部小人物的爆笑逆袭片,在警察与炸鸡的碰撞中,我们看到了和炸鸡一样平凡的警察,和普通人一样,他们也有生活和职场压力,也会受伤也会痛,但给我们传达出一种被生活击倒却又不甘放弃的人生态度。
看到最后
普法君偷偷问一句
你想吃炸鸡了吗?

好啦,
本期普法君叨电影就先到这啦!
欢迎下期继续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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