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五年的倪柳之争,究竟发生了什么?
倪光南究竟告了柳传志什么?为什么没有告倒柳传志?
笔者搜集了网上能找到的资料,总结出了下面的倪柳之争经过。
一. 倪柳之争的背景
1993年,联想原定销售3万台微机,事实上只卖出了2万台,引爆了倪光南和李勤的矛盾。
李勤对研发中心强烈不满,认为倪光南几十个项目一起上,没有集中力量抓重点,导致技术转化成果差,浪费了大量资金。
当时柳传志在香港,倪光南找到联想董事长曾茂朝,要求罢免李勤。但是曾茂朝认为按照公司管理流程,李勤是副总裁,是总裁柳传志推荐的,罢免必须先征求柳传志意见。
于是倪光南电话联系柳传志,力陈李勤作风霸道,贪图享乐,在柳传志滞留香港忙于公司上市的6个月里领导北京公司不力,所以应对1993年公司的失利负主要责任。
倪的看法也许不是全无根据,但柳传志坚持认为“公司受挫不能只怪李勤一人”,并且李勤是北京总部唯一适合主持大局的人。
事实上,柳传志也对公司的研发中心头疼,这个中心一直沉浸在技术至上的气氛之中,花掉的钱超过利润的40%,可是成果很少能够变成产品,即使做成产品也很难成功。
没有得到柳传志支持的倪光南,就到科学院告了李勤一状:一、1993年没有完成任务主要责任在李勤;二、李勤不务正业学跳舞。
当科学院征求柳传志的意见,柳传志态度坚决:“如果你们要听倪光南的,将李总撤了,也把我一起撤了,我们班子集体都不做了,因为没法做。”
当1994年3月柳传志从香港回到北京时,倪光南和李勤已经公开闹翻,开会就是吵架,什么事都做不了。
从这一刻起,柳传志和倪光南之间的十年友情,已经产生了裂痕。
不信任的裂痕一旦产生,只会越裂越大,就连换个出了四次车祸的司机,倪光南都要发公开信质疑一群人,包括柳传志在内。
1994年6月,柳传志否决了倪光南的“联海微电子设计中心”计划,双方彻底宣布决裂。
倪光南开始向上级告状,要告倒柳传志,重新主导联想的研发工作。
那么倪光南究竟告了柳传志什么,请看下面笔者收集到的资料。
二. 倪光南第一轮告状
告状时间:1994年6月~1995年6月30日
这一轮告状,倪光南告到了中科院总部,具体内容总结如下:
1.倪光南指控柳传志在公司作风霸道,干涉技术方向决策,抢了属于他总工程师的权利。
2.挪用银行*款贷**,导致国有资产大量流失,惠州联想科技园的产权不清不白,资金运行既不规范又不透明,特别是柳传志把公司的552.58万美元借给吕谭平等人扩张私人股权,让后者在公司的股权从33.3%增加到43.3%。
3.柳传志有严重的经济问题,值得怀疑的金钱总额超过1000万元。
4.联想工作会上柳传志把“汉字系统事业部”改名为“软件事业部”是“取消汉卡”,报复反对他的员工。
这四条中有一条涉及国有资产流失,也就是柳传志借了552.58万美元给吕谭平等人扩张私人股权,让后者在公司的股权从33.3%增加到43.3%。
关于负债持股的事情,请看作者另一篇文章:港商负债持股,柳传志是否涉嫌利益输送?
倪光南的告状将柳传志推进了万丈深渊,大部分人都认为柳传志完蛋了。
那个年代的企业家都是一只脚踩在监狱里,社会上流行着一句话,“把那些有钱的老板先抓起来再审,肯定没有冤枉的。”
中科院第一轮调查还算客气,主要是调查柳传志的工作作风,提出了一些诸如“他在公司里面是不是很霸道”、“公司人事的任免流程是怎样的”、“他有没有安插自己的亲信”这样一类问题。
但是第二轮调查,重点都是柳传志涉嫌经济犯罪的要害环节,最后还要被调查者回答一个问题:“你觉得这个公司没有柳传志行不行?”
这样的调查方式,无疑在向联想管理层宣告:柳传志出事了!
柳传志被迫写信给中科院总部自救,要求申诉机会。
在信中,他第一次明确宣布和倪光南势不两立:“我和倪的矛盾是无法调和的了,我无法再和他一起工作。作为总裁,我将向董事会提出免去他总工的职务,同时请院领导考虑免除他联想集团和香港联想董事的职务。”
柳传志的自救产生了效果,得到了向调查组申诉的机会,更关键的是,调查组发现一个情况:联想高层经理几乎全都站在柳传志一边。
就算中科院原本想要下掉柳传志,但是民心所向,此刻也不得不改变主意。
1995年6月30日上午9时,联想中层以上干部200多人齐聚会议室,李致洁代表中科院宣读——《关于联想集团领导班子出现分歧的情况通报》。
(1)在香港联想股票上市时,用增资的方式提高北京联想的股份比例,调整另两方的股份关系的做法,不存在问题。
(2)大亚湾的资产产权关系是清楚的。
(3)关于联想的重大投资决策,都向董事长做了口头汇报,并在总裁室做过商议。
(4)“汉字系统事业部”改名不是柳传志提出的,是原汉字系统事业部的负责人和集团办的人,为了发展联想软件事业,根据汉字系统在市场中的实际状况共同提出来的,不存在“打击”的问题。
(5)没有发现材料证明柳传志同志存在个人经济问题。
紧接着曾茂朝以联想董事长身份宣读董事会的最新决定,“联董字(95)001”:鉴于联想集团公司总裁柳传志向董事会提出,不再提名倪光南同志担任联想集团公司总工程师职务的报告,经董事会研究,同意免去倪光南同志联想集团公司总工程师职务。
至此,倪光南第一次告状完败,柳传志也没有赶尽杀绝,开出了优厚条件希望倪光南能够离开联想,好聚好散。
“倪光南同志和我分手以后,如果准备开办企业或研究所,需要从联想要人,此刻愿意去的同志或愿意去的部门,我都表示支持,经费经董事会和总裁室讨论后,也将尽力支持。如果倪光南同志准备以个人身份开展工作,董事会和总裁将把他作为主要创业者来考虑他的生活待遇。” (最后一条意思是承认倪光南联想创业者身份,能够分到联想职工股)

二. 倪光南第二轮告状
告状时间:1995年6月~1999年9月2日
如果倪光南第一轮告状失败后,接受柳传志的善意,前往上海与复旦大学和长江计算机公司继续组建“联海微电子设计中心”的话,很可能一笑泯恩仇,多出一段江湖佳话。
可惜倪光南不是孙宏斌,他是典型的科学家性格,认准的事情就一定要做到底,哪怕错了也绝不会认输!
当年中关村还有一个特殊情况,技术领袖赶走总裁是常有的事情,所以倪光南坚信自己也能做到,只是中科院有人包庇柳传志!
于是,倪光南跳出了中科院这个圈子,转向中科院以外的上级部门告状。
有人上告就要有人调查,有调查就要有调查结果。联想领导就这样一轮轮接受调查,以至于柳传志气急败坏诉苦:“一个调查没事了,又换个新内容调查,如果他老是瞎编,你们老要调查吗?我还干活不干?”
时间进入1997年,联想南北合并的生死存亡之际,倪光南为了告状反对联想南北合并,写了一份意见书 《防止国有资产的继续流失》—关于将北京联想资产注入香港联想组成“中国联想”的问题。
这份意见书中,倪光南还是指责柳传志挪用公款552.8万美元借给港商,属于挪用公款罪。并且随着北京联想资产注入,让港商赚到了更多的钱,国有资产流失更大。
1997年7月,堪称最高规格的调查组第三次进入联想,还是针对柳传志而来。
中科院配合上面组织了院相关司局,配备财会人员共13人,赴香港对柳传志和香港联想进行了调查。
1997年8月22日,中国科学院正式上报《关于香港联想有关问题调查结果的报告》,得出最终结论: 调查报告中所提之问题,均系工作中的不足和问题,并未发现个人(包括港方人员)违法违纪问题;对北京联想和香港联想管理中的问题提出的意见是中肯的,确实有必要进一步采取切实措施,加强和改进企业的管理。
上面接受了这个报告,承认联想没有问题,柳传志无罪!
换成一般人就算是不甘心也得放弃,承认自己告不赢了。
但倪光南还是不服输,偏执到牵连一大群人。
1997年9月22日,他再次给上面写信说:“据我了解,周光召同志本人亦卷入了柳传志给港商负债持股的行为”,“就拿港商负债持股这一个问题来说,这里就包含着周光召等同志私设小金库、柳传志挪用巨款等违法行为,对这样明显的问题都不触及,很难说没有包庇之嫌”。
1997年10月20日,此信被上面转交给科学院,宣布科学院已经查清倪光南反映问题,不再接受倪光南的反映。
倪光南依然不服输,又发动院士和代表,继续告状!
四.再也不可能的一笑泯恩仇
这期间无数人劝说倪光南,不要再告了,但是倪光南听不进任何意见,直到联想宣布对他解聘。
1999年9月2日上午9时30分,联想集团公司董事长曾茂朝宣布:联想解聘倪光南,赠予倪光南新单位500万元人民币。



4天后,倪光南通过互联网向外界发了一封题为“请不要解聘我的工作成果”的致“联想董事会”的公开信,要求给他申诉机会并请不要“解聘”其工作成果。
第二天,插曲突然发生了。倪光南又通过互联网向联想董事会发布了《我的自我批评》,说解聘事件促使他深刻反思,觉得自己负有重大责任,希望能够和柳传志一笑泯恩仇,重归于好继续合作。
“柳传志同志和我曾有十年左右的亲密合作,虽然近几年不幸发生误解,但总还是一小段。既然大家都不是为了私利,很容易在共同的目标下重归于好,“相对一笑泯旧怨”。即使今后不在一个公司,仍可以彼此支持,共同为“科技产业化”作出更大的贡献!”
……
这就是倪柳之争的大概过程,倪光南五年告状的过程。
可惜倪光南白白浪费了五年时间,浪费了自己宝贵的人生。
如果1995年他接受柳传志的善意,带着研发团队和资金离开联想的话,说不定龙芯提前十年问世!
可惜历史不能重来,只能希望倪光南老先生忘记昔日恩怨,不要成为司马南和张捷等人的枪,再次卷入是是非非中!
祝倪光南老先生长命百岁,有生之年能够看到中国芯片取代美国那一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