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小公司工作
低薪、无劳动合同算是常事
但是有位大学生
毕业后进入大公司
月薪仅有57元,工作71天了也无社保!
究竟是怎么回事?
HR遇到公司决策层“格局不够“
又该怎样处理呢?
事件回顾
22岁的女大学生黄艳玲毕业后,在湖南上汽大众4S店工作,应聘的时候,她觉得“ 上汽大众品牌深入人心”,一定靠谱 。

然而工作两个月半后,黄艳玲发现结果并不是这样,愤而离职。 离职原因是——“收入太低”。
根据黄艳玲提供的工资条显示,雇佣方户名为“湖南世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两个月支付的工资金额分别为373.60元和566.20元,合计939.8元。
并且黄艳玲的工资还被扣除了463元体检费、273元工作服购置费,工作两个半月实际到手的只有203.80元,相当于月工资只有57.57元。
更严重的问题是,黄艳玲工作的71天里,湖南世华大众4S店并未给黄艳玲缴纳社保,而劳动合同签订的也是空白合同。

黄艳玲在回忆当初面试细节时,也提到她问面试官工资问题时,面试官的回答声音很小,特别小,只能听到她说了句“工资不是很高”。
2017年11月15日,长沙市劳动仲裁委员会认定,湖南世华大众4S店向黄艳玲支付经济补偿、工资等4459.44。
目前,黄艳玲因不满补偿金额,已向长沙市雨花区法院提起诉讼。
具体说明
在本事件中,大众4S店的主要问题是:
未签订合同,或签订“空白合同”
对于HR而言,一定不能签订此类合同:
-
口头合同:双方只是口头约定,没有正式书面文件,或没有签字认可;
-
简单合同:合同内容过于简单,基本要素残缺;
-
“暗箱”合同:内容偏袒用人单位,只强调用人单位的权利和劳动者义务,对劳动者权利涉及少;
-
抵押合同: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抵押自己的部分证件、财产后才能上班;
-
双面合同:部分公司为了应付检查,准备了两份合同,一份是合法规范的假合同,仅由用人单位保管;另一份不规范、不合法的实际执行;
-
*身卖**合同:利用”厂规厂纪“,变相要求劳动者加班;
-
生死合同:在合同中规定“出现伤病自理,如有意外企业概不负责”等
未给劳动者购买“五险一金”
此大众4S店在劳动者入职期间一直未为其购买劳动合同,而法律规定从劳动者入职起,就需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HR遇到的更多情况是,公司领导层在明知不签合同、不缴“五险一金”是违法的,但仍然想钻空子、碰运气,以节省开支。
对于HR而言,我们能做到的就是,发现问题和法律风险,及时尽力给决策层说明利害关系和相关法律规定,尽到作为HR的职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