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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放范围:验收员、质量管理部、人事行政部。
2、岗位职能:及时、准确做好药品入库、退库的验收工作。
3、工作内容:
3.1、审核供应商是否具有符合规定的供货资格;
3.2、审核来货是否在供货公司被批准的经营范围内;
3.3、按法定标准和验收规程,及时完成购进药品或退货药品验收工作;
3.3.1、严格按规定的制度,验收方法和抽样原则进行验收;
3.3.2、对验收合格的药品,与保管员办理入库交接手续;
3.3.3、对验收不合格的药品进行拒收,做好不合格药品的隔离存放工作,并及时报质量管理人员处理;
3.3.4、规范填写验收记录及有关质量管理台账,并签章;
3.3.5、按照验收规程,对每次到货的药品进行逐批抽样验收,抽取的样品应当具有代表性;
3.3.6、对抽样药品外观、包装、标签、说明书以及相关的证明文件逐一检查、核对,出现问题的,报质量管理部处理,验收结束后,应当将抽取的完好样品放回原包装箱,加封标示或写上“已抽样”字样;
3.3.7、核对验收记录,包括药品的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准文号、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到货数量、到货日期、验收合格数量、图片,填写验收结论等内容,系统中确认验收以上项目后提交入库,系统自动记录验收人和日期;
3.3.8、验收不合格的药品注明不合格事项及处置措施;
3.3.9、对验收不合格的药品,若为药品外在质量不合格,应填写药品拒收报告单,报质量员审核确认后,直接拒收。如怀疑为内在质量不合格的,药品封存于待验区,并在4小时之内,向质量管理部进行报告,由质量管理部按《不合格药品、药品销毁管理制度》进行处理,未得到确认之前不得入库,必要时向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3.3.10、验收合格的药品应当及时入库登记,验收不合格的,不得入库,并由质量管理部门处理:
3.3.10.1、无出厂合格证的;
3.3.10.2、说明书、包装及其标志内容不符合规定要求者;
3.3.10.3、 药品包装内有异常响动或液体渗漏;
3.3.10.4、 标志模糊不清或脱落;
3.3.10.5、 无采购计划的。
3.3.10.6、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准文号、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不符;
3.3.10.7、实物与系统不符。
3.4、收集质量信息,配合质量管理部做好药品质量档案工作,验收中发现的质量变化情况及时报质量管理人员;
4、直接责任:
4.1、对验*药收**品的质量负责。
4.2、对验收记录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4.3、对验收工作的及时性负责。
4.4、对验收操作是否规范,是否符合GSP要求负责。
5、主要权力:对不符合质量标准要求的药品有权拒收。
6、考核指标:
6.1、药品验收的及时性(未及时完成次数)。
6.2、药品验收的准确合格率:99.9%以上。
6.3、药品质量问题是否按程序正确处理。
6.4、药品验收记录的完整性。
7、任职资格:
7.1、药学或者医学、生物、化学等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者具有药学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中药饮片验收工作的人员应具有中药学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者具有中药学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7.2、熟悉药品知识、有关法规、验收标准,明确药品验收程序及出现问题的处理方法,经过专业培训;
7.3、在职在岗,不得兼职其他业务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