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监狱管理体系发展到今天,从上至下各层级管理已经比较完善。
中央:
国家司法部负责全国监狱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刑罚执行、罪犯改造的工作。
司法部下设监狱管理局,正厅级机构,负责监督检查监狱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指导、监督监狱执法、管理和罪犯改造工作。

全国各级监狱,主要分为部属监狱、省属监狱、市属监狱。
司法部直属燕城监狱,正厅级单位,直接由司法部管理,也是全国唯一一所正厅级监狱。
另,比较为人所熟知的秦城监狱因其特殊性,归属国家公安部管理。
地方:
各省、市、自治区设置监狱管理局。承担全省监狱管理工作责任。依法组织全省监狱系统刑罚执行和改造罪犯工作,监督检查全省监狱系统的执法活动,确保监管场所的安全稳定。
省监狱管理局,副厅局级单位,由所在省司法厅负责管理,省司法厅厅长兼任监狱管理局第一政委,省司法厅副厅长兼任监狱管理局局长局长。

省直监狱由省监狱管理局直接管理,属于正处级单位;市直监狱由所在市司法局管理,省监狱管理局指导,属于正处级单位。
副省级城市的市直监狱由所在副省级城市司法局管理,所在省监狱管理局指导,属于副厅级单位,级别

上要比其他省、市直监狱高一些。
县级地区是绝对没有监狱的,但有看守所和拘留所,属于当地公安局管理,科级单位。
在县级地区的监狱只是监狱建在县里,属于所在县驻地单位,仍然是省直监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