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非子》是战国末期韩国法家的集大成者韩非的著作。这部书现存五十五篇,约十余万言,大部分为韩非自己的作品。《韩非子》一书,重点宣扬了韩非法、术、势相结合的法治理论,达到了先秦法家理论的最高峰,为秦统一六国提供了理论*器武**,同时,也为以后的封建*制专**制度提供了理论根据。
韩非的著作,是他逝世后,后人辑集而成的。据《汉书·艺文志》著录《韩子》五十五篇,《隋书·经籍志》著录二十卷,张守节《史记正义》引阮孝绪《七录》(或以为刘向《七录》)也说“《韩子》二十卷。”篇数、卷数皆与今本相符,可见今本并无残缺。

八说第四十七
为故人行私谓之“不弃”,以公财分施谓之“仁人”,轻禄重身谓之“君子”,枉法曲亲谓之“有行”,弃官宠交谓之“有侠”,离世遁上谓之“高傲”,交争逆令谓之“刚材”,行惠取众谓之“得民”。不弃者,吏有奸也;仁人者,公财损也;君子者,民难使也;有行者,法制毁也;有侠者,官职旷也;高傲者,民不事也;刚才者,令不行也;得民者,君上孤也。此八者,匹夫之私誉,人主之大败也。反此八者,匹夫之私毁,人主之公利也。人主不察社稷之利害,而用匹夫之私毁,索国之无危乱,不可得矣。
任人以事,存亡治乱之机也,无术以任人,无所任而不败。人君之所任,非辩智则修洁也。任人者,使有势也。智士者未必信也,为多其智,因惑其信也。以智士之计,处乘势之资而为其私急,则君必欺焉。为智者之不可信也,故任修士者,使断事也。修士者未必智,为洁其身、因惑其智。以愚人之所惽,处治事之官而为所然,则事必乱矣。故无术以用人,任智则君欺,任修则君事乱,此无术之患也。明君之道,贱德义贵,下必坐上,决诚以参,听无门户,故智者不得诈欺。计功而行赏,程能而授事,察端而观失,有过者罪,有能者得,故愚者不任事。智者不敢欺,愚者不得断,则事无失矣。
察士然后能知之,不可以为令,夫民不尽察。贤者然后行之,不可以为法,夫民不尽贤。杨朱、墨崔,天下之所察也,干世乱而卒不决,虽察而不可以为官职之令。鲍焦、华角,天下之所贤也,鲍焦木枯,华角赴河,虽贤不可以为耕战之士。故人主之察,智士尽其辩焉;人主之所尊,能士能尽其行焉。今世主察无用之辩,尊远功之行,索国之富强,不可得也。博习辩智如孔、墨,孔、墨不耕耨,则国何得焉?修孝寡欲如曾、史,曾、史不战攻,则国何利焉?匹夫有私便,人主有公利。不作而养足,不仕而名显,此私便也;息文学而明法度,塞私便而一功劳,此公利也。错法以道民也,而又贵文学,*民则**之所师法也疑;赏功以劝民也,而又尊行修,*民则**之产利也惰。夫贵文学以疑法,尊行修以贰功,索国之富强,不可得也。
搢 笏干戚,不适有方铁铦;登降周旋,不逮日中奏百;《狸首》射侯,不当强弩趋发;干城距衡冲,不若堙穴伏橐。古人亟于德,中世逐于智,当今争于力。古者寡事而备简,朴陋而不尽,故有珧铫而推车者。古者人寡而相亲,物多而轻利易让,故有揖让而传天下者。然则行揖让,高慈惠,而道仁厚,皆推政也。处多事之时,用寡事之器,非智者之备也;当大争之世,而循揖让之轨,非圣人之治也。故智者不乘推车,圣人不行推政也。
法所以制事,事所以名功也。法有立而有难,权其难而事成,则立之;事成而有害,权其害而功多,则为之。无难之法,无害之功,天下无有也。是以拔千丈之都,败十万之众,死伤者军之乘,甲兵折挫,士卒死伤,而贺战胜得地者,出其小害计其大利也。夫沐者有弃发,除者伤血肉。为人见其难,因释其业,是无术之事也。先圣有言曰:“规有摩而水有波,我欲更之,无奈之何!”此通权之言也。是以说有必立而旷于实者,言有辞拙而急于用者。故圣人不求无害之言,而务无益之事。人之不事衡石者,非贞廉而远利也,石不能为人多少,衡不能为人轻重,求索不能得,故人不事也。明主之国,官不敢枉法,吏不敢为私利,货赂不行,是境内之事尽如衡石也。此其臣有奸者必知,知者必诛。是以有道之主,不求清洁之吏,而务必知之术也。
慈母之于弱子也,爱不可为前。然而弱子有僻行,使之随师;有恶病,使之事医。不随师则陷于刑,不事医则疑于死。慈母虽爱,无益于振刑救死,则存子者非爱也。子母之性,爱也;臣主之权,策也。母不能以爱存家,君安能以爱持国?明主者通于富强,则可以得欲矣。故谨于听治,富强之法也。明其法禁,察其谋计。法明则内无变乱之患,计得于外无死虏之祸。故存国者,非仁义也。仁者,慈惠而轻财者也;暴者,心毅而易诛者也。慈惠,则不忍;轻财,则好与。心毅,则憎心见于下;易诛,则妄杀加于人。不忍,则罚多宥赦;好与,则赏多无功。憎心见,则下怨其上;妄诛,*民则**将背叛。故仁人在位,下肆而轻犯禁法,偷幸而望于上;暴人在位,则法令妄而臣主乖,民怨而乱心生。故曰:仁暴者,皆*国亡**者也。
不能具美食而劝饿人饭,不为能活饿者也;不能辟草生粟而劝贷施赏赐,不能为富民者也。今学者之言也,不务本作而好末事,知道虚圣以说民,此劝饭之说。劝饭之说,明主不受也。
书约而弟子辩,法省而民讼简,是以圣人之书必著论,明主之法必详尽事。尽思虑,揣得失,智者之所难也;无思无虑,挈前言而责后功,愚者之所易也。明主虑愚者之所易,以责智者之所难,故智虑力劳不用而国治也。
酸甘咸淡,不以口断而决于宰尹,则厨人轻君而重于宰尹矣。上下清浊,不以耳断而决于乐正,则瞽工轻君而重于乐正矣。治国是非,不以术断而决于宠人,则臣下轻君而重于宠人矣。人主不亲观听,而制断在下,托食于国者也。
使人不衣不食而不饥不寒,又不饿死,则无事上之意。意欲不宰于君,则不可使也。今生杀之柄在大臣,而主令得行者,未尝有也。虎豹必不用其爪牙而与鼷鼠同威,万金之家必不用其富厚而与监门同资。有土之君,说人不能利,恶人不能害,索*欲人**畏重己,不可得也。
人臣肆意陈欲曰“侠”,人主肆意陈欲曰“乱”;人臣轻上曰“骄”,人主轻下曰“暴”。行理同实,下以受誉,上以得非。人臣大得,人主大亡。
明主之国,有贵臣,无重臣。贵臣者,爵尊而官大也;重臣者,言听而力多者也。明主之国,迁官袭级,官爵受功,故有贵臣。言不度行而有伪,必诛,故无重臣也。
译文:
为老朋友行私被称为不遗故旧,把公家财产分送给人被称为仁爱的人,轻视利禄看重自身被称为君主,违反法制偏袒亲属被称为品行好,放弃官职看重私交被称为侠义,逃避现实避开君主被认为清高傲世,私斗不休违抗禁令被称为刚直好汉,施行恩惠笼络民众被称为得民心。不遗故旧,官吏就会行奸;做仁爱的人,国家财富就有损失;做君子,民众就不听使唤;品行好,法制就遭到破坏;讲侠义,官职就会出现空缺;清高傲世,民众就不侍奉君主;做刚直好汉,法令就不能推行;得民心,君主就会遭到孤立。这八种名声,是个人的私誉,君主的大祸。与这八种相反的,则是个人的恶名,君主的公利。君主不考察对于国家的利害关系,而采纳个人的私誉,要想国家没有危乱,是不可能做到了。
任用什么人办事,是国家存亡治乱的关键。没有政治手腕而用人,没有一次任用不是失败的。君主要任用的人,不是有口才、有智巧,就是品行好。任用人,是使他有权有势。聪明人未必可靠,只因为赞赏他的智辩,就以为他们可靠而加以任用。凭聪明人具有的计谋,再加上处在有权有势的地位而去干私人急事,君主就一“定会受到欺骗。因为聪明人不可靠,所以君主可能去任用那些老好人,叫他们处理政事。老好人未必有智谋,仅由于觉得他们品德纯洁,就以为他们有智谋。这种人以愚夫的糊涂,处在治理国家政事的官位上,自以为是地处理问题,政事必然要被搞乱。所以没有政治手腕而用人,任命聪明,人的话,君主就受欺骗;任用老好人的话,君主的政事就被搞乱。这就是没有政治手腕导致的祸患。明君的治国原则是,地位低的能够议论地位高的;官吏有罪,下属不告发则同罪;用检验的方法判明事情的真相;不偏听偏信;所以聪明人无法弄诈行欺。按功行赏,量才授职,分析事情的起因来考察官吏的过失,有过错的人给予处罚,有才能的人给予赏赐,所以愚蠢的人就不能担任政事了。聪明人不敢行骗,愚蠢的人不得决断,政事就没有失误了。
只有明察的人才能通晓的东西,不可用来作为法令,因为民众不都是明察的。只有贤能的人才能做到的事情,不可用来作为法律,因为民众不都是贤能的。杨朱、墨翟是天下公认明察的人,但他们想整顿乱世,终究却找不到解决的办法;他们的学说虽属明察,却并不能作为官方的法令。鲍焦、华角是天下公认贤能的人,鲍焦抱木而死,华角投河自尽;他们虽属贤能,却并不能成为耕作打仗的人。所以,君主要加以明察的,智士就在这方面竭尽巧辩;君主要予以推崇的,能人就在这方面全力去干。当代君主把没有实际功效的行为认为可尊,而想求得国家的富强,这是不可能的事。像孔子、墨子那样知识渊博、机智巧辩的人,但他们不从事耕作,国家能得到什么好处呢?像曾参、史鲍那样讲究孝道、清心寡欲的人,但他们不参加打仗,国家能得到什么利益呢?个人有私利,君主有公利。不耕作而给养充足,不做官而声名显赫,这是私利;废除私学而彰明法度,堵塞私利而一概按功行赏,这是公利。一方面设置法令来引导民众,另一方面却又推崇私学,民众就会对遵守法令产生怀疑;一方面奖赏功劳。来鼓励民众,另一方面却又祟尚修身养性,民众就会懒于耕战。推崇私学而使法令受到怀疑,崇尚修身养性而使*功论**行赏出现双重标准,要想求得到国家的富强是不可能的。
朝用笏板和仪仗兵器,敌不过大刀长矛;讲究升降转身繁琐礼仪,其效用难以和日行百里的士卒训练相提并论;奏着《狸首》乐章而演习射靶的仪式,比不上硬弓劲射的真功夫;捍卫城邑、抗拒冲车的防御战术,比不上通过地道水灌烟熏的进攻战术。古代的人在道德上竞争,中世的人在智谋上角逐,现在的人在力量上较量。古时候事少而设施简单,器具粗陋而不完善,所以有蚌壳做的除草农具和简陋的手推车。古时候人少而互相亲爱,物品丰富而轻视财利、容易谦让,所以有拱手把天下让给别人的作法。既然如此,那么他们行礼谦让,推祟仁慈恩惠,称道仁义忠厚,就都属于原始的政治措施了。处在多事的时代,却仍用少事时代的简陋器具,这不是聪明人该奉行的路线;处在大争的社会,却仍遵循礼让不止的老规矩,这不是圣人治理国家的方法。所以聪明人不坐古代的手推车,圣人不采用手推车式的原始政治。
法律是用来制约事务的,事务是用来显示功效的。设立法制如有困难,考虑到虽有困难但能成事,则应予设立;事务既成而有害处,考虑到虽有害处但功大于过,则应予实施。不遇到困难的法制,不伴随害处的事功,天下是没有的。因此攻克周长千丈的大都城,击败十万之众的敌军,尽管我方伤亡人数达到三分之一,*器武**装备严重受损,士卒伤亡惨重;但仍然要庆贺打了胜仗,获得疆土。其原因正在于考虑到了代价小而获利大。洗头总有脱发,开刀总会流血伤肉;要是有人看到这点难处,就放弃洗头治病,便是不懂得权衡利弊的人。先生说过这样的话:“圆规再精确也会存在误差,水面再平静也会存在波纹。我想改变这种状况,是没有办法的!”这是通晓权衡利弊的说法。因此主张有言之成理但不切实际的,言论有词句笨拙但能立即付诸实施的。所以圣人不强求挑不出毛病的言论,而致力于那些无可更易的事务。人们不在衡器、量器上打主意,并不是因为他们正直廉洁,不追求财利,而是因为量器本身不能给人增多或减少财物,衡器本身不能给人加重或减轻财物,对它们有要求并不能得到什么;所以人们不去多打主意。明君的国家,官员不敢违反法禁,吏属不敢谋取私利,人们不用财物进行贿赂活动,这样,国内的事务就会都像衡器、量器一样公正无私了。这样,大臣中干坏事的就一定会被察觉,察觉了的就一定给予惩罚。所以懂得法治的君主,不寻求廉洁的官吏,而致力于一定能察觉臣下奸邪行为的方法。
慈母对于幼子的爱是任何其他的爱都无法超过的。但是孩子有不良行为,就得让他受老师管教;有了重病,就得让他就医治疗。不受老师管教,就会犯法受刑:不就医治疗,就会临近死亡。母子之间的天性,是爱;君臣之间虑的,是近利远害。母亲尚且不能用爱来保全家庭,君主怎能用爱来维护国家呢?明君通晓富国强兵的办法,就可以达到自己的目的。所以慎重地处理政事,就是富国强兵的方法。君主应该严明法令,明察计谋。法令严明,内部就没有动荡叛乱的祸患;计谋得当,对外就没有国破为虏的灾难。所以保全国家不是靠的仁义道德。讲究仁义道德,也就是要博爱慈惠并轻视财利;为人暴戾,也就是心地残忍并轻易杀伐。博爱慈惠,就不会下狠心;轻视财利,就乐善好施。心地残忍,憎恶态度就会在下属面前暴露;轻易杀伐,就会胡乱地屠戮无辜。不下狠心,就会赦免许多该受处罚的人;乐善好施,就会赏赐许多没有功劳的人。憎恶态度表露出来,就会使臣民怨恨君主;胡乱地屠戮无故,民众就会背叛君主。所以仁人处在君位上,臣下就会胡作非为而轻易犯法,以侥幸的心理希望得到君主的恩惠;仆人处在君位上,法令就会妄行,君臣就会离心离德,民众就会怨声载道而产生叛乱心理。所以说:仁爱和残暴,二者都能导致国家灭亡。
不能提供丰盛食品而去劝饿人吃饭,不算是能救活饿人的人;不能开荒种地生产粮食而去劝君主施舍赏赐,不能算作造福民众的人。当今学者高谈阔论,其主张不是要致力于耕作而是要追求仁政,只知道称引虚假的圣人来取悦民众,这就等于是凭空劝人吃饭之类的说教了。凭空劝人吃饭的说教,明君是不接受的。
书的内容太简约,弟子就会发生争论;法律条文太省略,民众就会争论不休而轻慢不拘。因此圣人著书一定观点鲜明,明君立法一定详尽规定所要裁断的事情。竭尽思虑,估量得失,聪明人也感到困难;不动脑筋,根据已有的法律条例来责求当前事务的功效,愚笨的人也容易做到。明君采用愚笨的人也容易做到的途径,不采用聪明人也感到困难的途径,所以不用费心费力,国家就可以治理好。
酸甜咸淡究竟如何,如果不亲自用嘴品尝而取决于主管饭食的官员,厨师们就会轻视君主而尊重小官了。音乐的高低清浊,如果不亲自去听作出判断而取决于主管乐队的官吏,奏乐的盲人们就会轻视君主而尊重乐官了。治国的是非得失,如果不通过政治手段来判断而取决于宠臣,臣下就会轻视君主而尊重宠臣了。君主不亲自了解政事,而让臣下来决断一切,自己就会变成寄食在国内的客人了。
假使人们不吃不穿而不饿不冷,又不怕死,就没有侍奉君主的愿望了。意愿不受君主控制,君主就无法加以支使。如果让生杀大权落到大臣手里,而君命仍得贯彻执行的,那是从来没有过的。虎豹不用它的爪牙,就会和小家鼠的威风无异;拥有万贯家财的人不使用他雄厚的资产,就会跟看门人一样贫穷。拥有国土的君主,喜欢某人而不能给他好处,憎恶某人而不能给他处罚;要想求得别人畏惧并尊重自己,是不可能的。 臣子随心所欲被说成是侠,君主随心所欲被说成是乱;臣下轻慢君主被说成是骄,君主轻视臣下被说成是暴。这两种行为实质是相同的,但臣下因此受到称誉,君主因此遭到*谤诽**。臣子得到很多好处,君主却要蒙受重大损失。
在明君的国家里,有贵臣而没有重臣。所谓贵臣,就是爵位尊贵而职务高的官员;所谓重臣,就是主张被君主采用、势力又大的臣子。在明君的国家里,升官晋级,赐予爵位,根据都在于他们的功劳,所以就有贵臣出现;而对于那些言行不一、弄虚作假的人,必然地给予重罚,所以就没有重臣存在。

八经第四十八
【一】因情
凡治天下,必因人情。人情者,有好恶,故赏罚可用;赏罚可用,则禁令可立而治道具矣。君执柄以处势,故令行禁止。柄者,杀生之制也;势者,胜众之资也。废置无度则权渎,赏罚下共则威分。是以明主不怀爱而听,不留说而计。故听言不参,则权分乎奸;智力不用,则君穷乎臣。故明主之行制也天,其用人也鬼。天则不非,鬼则不困。执行教严,逆而不违,毁誉一行而不议。故赏贤罚暴,誉善之至者也;赏暴罚贤,举恶之至者也:是谓赏同罚异。赏莫如厚,使民利之;誉莫如美,使民荣之;诛莫如重,使民畏之;毁莫如恶,使民耻之。然后一行其法,禁诛于私家,不害功罪。赏罚必知之,知之,道尽矣。
【二】主道
力不敌众,智不尽物。与其用一人,不如用一国,故智力敌而群物胜。揣中则私劳,不中则任过。下君尽己之能,中君尽人之力,上君尽人之智。是以事至而结智,一听而公会。听不一则后悖于前,后悖于前则愚智不分;不公会则犹豫而不断,不断则事留。自取一,则毋道堕壑之累。故使之讽,讽定而怒。是以言陈之曰,必有策籍。结智者事发而验,结能者功见而谋成败。成败有征,赏罚随之。事成则君收其功,规败则臣任其罪。君人者合符犹不亲,而况于力乎?事智犹不亲,而况于悬乎?故非用人也不取同,同则君怒。使人相用则君神,则下尽。下尽下,则臣上不因君,而主道毕矣。
【三】起乱
知臣主之异利者王,以为同者劫,与共事者杀。故明主审公私之分,审利害之地,奸乃无所乘。乱之所生六也:主母,后姬,子姓,弟兄,大臣,显贤。任吏责臣,主母不放;礼施异等,后姬不疑;分势不贰,庶士不争;权籍不失,史弟不侵;下不一门,大臣有拥;禁赏必行,显贤不乱。臣有二因,谓外内也。外曰畏,内曰爱。所畏之求得,所爱之言听,此乱臣之所因也。外国之置诸吏者,结诛亲暱重帑,则外不籍矣;爵禄循功,请者俱罪,则内不因矣。外不籍,内不因,则奸充塞矣。官袭节而进,以至大任,智也。其位至而任大者,以三节持之:曰质,曰镇,曰固。亲戚妻子,质也;爵禄厚而必,镇也;参伍责怒,固也。贤者止于质,贪饕化于镇,奸邪穷于固。忍不制则下上,小不除则大诛,而名实当则径之。生害事,死伤名,则行饮食;不然,而与其仇:此谓除陰奸也。医曰诡,诡曰易。易功而赏,见罪而罚,而诡乃止。是非不泄,说谏不通,而易乃不用。父兄贤良播出曰游祸,其患邻敌多资。僇辱之人近习曰狎贼,其患发忿疑辱之心生。藏怒持罪而不发曰增乱,其患侥幸妄举之人起。大臣两重提衡而不踦曰卷祸,其患家隆劫杀之难作。脱易不自神曰弹威,其患贼夫酖毒之乱起。此五患者,人主之不知,是有劫杀之事。废置之事,生于内则治,生于外则乱。是以明主以功论之内,而以利资之外,其故国治而敌乱。即乱之道:臣憎,则起外若眩;臣爱,则起内若药。
【四】立道
参伍之道:行参以谋多,揆伍以责失。行参必拆,揆伍必怒。不拆则渎上,不怒则相和。拆之征足以知多寡,怒之前不及其众。观听之势,其征在比周而赏异也,诛毋谒而罪同。言会众端,必揆之以地,谋之以天,验之以物,参之以人。四征者符,乃可以观矣。参言以知其诚,易视以改其泽,执见以得非常。一用以务近习,重言以惧远使。举往以悉其前,即迩以知其内,疏置以知其外。握明以问所暗,诡使以绝黩泄。倒言以尝所疑,论反以得陰奸。设谏以纲独为,举错以观奸动。明说以诱避过,卑适以观直謟。宣闻以通未见,作斗以散朋*党**。深一以警众心,泄异以易其虑。似类则合其参,陈过则明其固。知辟罪以止威,陰使时循以省衷。渐更以离通比。下约以侵其上:相室,约其廷臣;廷臣,约其官属;兵士,约其军吏;遣使,约其行介;县令,约其辟吏;郎中,约其左右;后姬,约其宫媛。此之谓条达之道。言通事泄,则术不行。
【五】类柄
明主,其务在周密。是以喜见则德偿,怒见则威分。故明主之言隔塞而不通,周密而不见。故以一得十者,下道也;以十得一者,上道也。明主兼行上下,故奸无所失。伍、官、连、县而邻,谒过赏,失过诛。上之于下,下之于上,亦然。是故上下贵贱相畏以法,相诲以和。民之性,有生之实,有生之名。为君者有贤知之名,有赏罚之实。名实俱至,故福善必闻矣。
【六】参言
听不参,则无以责下;言不度乎用,则邪说当上。言之为物也以多信,不然之物,十从云疑,百人然乎,千人不可解也。呐者言之疑,辩者言之信。奸之食上也,取资乎众,籍信乎辩,而以类饰其私。人主不餍忿而待合参,其势资下也。有道之主听言,督其用,课其功,功课而赏罚生焉,故无用之辩不留朝。任事者知不足以治职,则放官收。说大而夸则穷端,故奸得而怒。无故而不当为诬,诬而罪臣。言必有报,说必责用也,故朋*党**之言不上闻。凡听之道,人臣忠论以闻奸,博论以内一,人主不智则奸得资。明主之道,己喜,则求其所纳;己怒,则察其所构;论于已变之后,以得毁誉公私之征。众谏以效智故,使君自取一以避罪,故众之谏也败。君之取也,无副言于上以设将然,今符言于后以知谩诚语。明主之道,臣不得两谏,必任其一语;不得擅行,必合其参,故奸无道进矣。
【七】听法
官之重也,毋法也;法之息也,上暗也。上暗无度,则官擅为;官擅为,故奉重无前;则增多;征多故富。官之富重也,乱功之所生也。明主之道取于任,贤于官,赏于功。言程,主喜,俱必利;不当,主怒,俱必害;则人不私父兄而进其仇雠。势足以行法,奉足以给事,而私无所生,故民劳苦而轻官。任事者毋重,使其宠必在爵;外官者毋私,使其利必在禄;故民尊爵而重禄。爵禄,所以赏也;民重所以赏也,则国治。刑之烦也,名之缪也,赏誉不当*民则**疑,民之重名与其重赏也均。赏者有诽焉,不足以劝;罚者有誉焉,不足以禁。明主之道,赏必出乎公利,名必在乎为上。赏誉同轨,非诛俱行。然*民则**无荣于赏之内。有重罚者必有恶名,故民畏。罚,所以禁也;民畏所以禁,则国治矣。
【八】主威
行义示则主威分,慈仁听则法制毁。民以制畏上,而上以势卑下,故下肆很触而荣于轻君之俗,则主威分。民以法难犯上,而上以法挠慈仁,故下明爱施而务赇纹之政,是以法令隳。尊私行以贰主威,行赇纹以疑法,听之则乱治,不听则谤主,故君轻乎位而法乱乎官,此之谓无常之国。明主之道,臣不得以行义成荣,不得以家利为功,功名所生,必出于官法。法之年外,虽有难行,不以显焉,故民无以私名。设法度以齐民,信赏罚以尽民能,明诽誉以劝沮。名号、赏罚、法令三隅。故大臣有行则尊君,百姓有功则利上,此之谓有道之国也。
译文:
【一】因情
凡要治理天下,必须依据人情。人之常情,有喜好和厌恶两种趋性,因而赏和罚可据以使用;赏和罚可据以使用,法令就可据以建立起来,治国政策也就进而完备了。君主掌握政柄并据有势位,所以能够令行禁止。政柄是决定生杀的本权,势位是制服众人的基础。废除什么,建立什么,如果无章可循,政权就不神圣了;如果和臣下共掌赏罚大权,君主的威势就分散了。因此,明君不带偏爱去听取意见,不抱成见去计谋事情。所以听取意见不加验证的话,权力就会被奸臣分割;不能使大家尽心竭力,君主就会受臣下困窘。所以明君行使权力时像天一样光明正大,任用臣下时像鬼一样神妙莫测。光明正大,就不会遭到反对;神妙莫测,就不会陷入困境。君主运用权势,管教严厉,臣民即使有抵触情绪,也不敢违背;毁誉褒贬的标准始终如一,不容有妄自非议的余地。所以奖赏贤人,惩罚*行暴**,是鼓励做好事的极致;奖赏*行暴**,惩罚贤人,是鼓励干坏事的极致:这就是奖赏和自己意见相同的,惩罚和自己意见不同的。赏赐最好是优厚一些,使民众觉得有利;赞扬最好是美好一些,使民众感到荣耀;惩罚最好是严重一些,使民众感到害怕;贬斥最好是残酷一些,使民众感到羞耻。然后坚决把法制贯彻下去,禁止臣下私行诛罚,不让他们破坏赏功罚罪的制度。该赏该罚,君主一定要清楚;清楚的话,治国方略就完备了。
【二】主道
仅靠一个人的力量,是不能胜过众人的;仅靠一个人的智慧,是不能尽知万物的。君主与其靠自己的智慧和力量,不如用一国人的智慧和力量,所以就能敌得过众人的智力而胜过万物。君主遇事只靠自己猜度的话,即使对了,也要花费自己精力;一旦错了,就要自己承担责任。下等的君主竭尽自己的才能,中等的君主竭尽别人的力量,上等的君主竭尽别人的智慧。因此遇到事情时,就要集中众人的智慧,一一听取大家的议论,然后把大家的意见集中起来。如果君主不一一听取大家的议论,臣下后来发表的意见就可能悖于原先的看法,这样君主就不能分清臣下的愚智。如果君主不把大家的意见都集中起来,自己就会犹豫不决,犹豫不决的话,事情也就得不到及时处理。君主有主见地采取一种中肯意见,就不会有掉入臣下所设的陷阱里的危险。所以,要让臣下提出建议,然后威严地责令他完成。因此群臣发表言论时,一定要有记录。出谋划策的人,等事情发生后,君主要加以检验;贡献能力的人,等功效表现出来后,君主要对成败进行分析。成败经过核实,随之进行奖赏或惩罚。事情成功了,君主就收取他们的功劳;谋划失败了,臣下就承担其中的罪责。做君主的,对合符验身这样容易做的事还不亲自去做,何况是要动手操劳的事呢?君主对用智费心的事还不亲自去做,何况是要百般推测的事呢?所以君主用人时,不取彼此意见相同的人;意见相同,君主就要严厉地加以斥责。使臣下都相互制约而同为君主所用,那么君主就能神妙莫测,臣下也就会竭尽自己的智能;臣下竭尽所能,就不会向上钻君主的空子,而君主驾驭臣下的方略也就完备了。
【三】起乱
君主懂得君臣之间利益不同的,才能称王于天下;认为利益相同,就要被臣下所挟制;与臣下共掌大权;就会被臣下所杀害。所以明君详察公私之分与各自利害之所在,奸臣就无机可乘。*乱动**产生于六种人:君主的母后、君主的妻妾、君主的子孙、君主的兄弟、大臣和有名的贤人。任用官吏,督责臣下,太后就不敢放肆;礼仪上区分不同的等级,妻和妾的界限就不会混淆;权势不分给庶子,庶子就不会与嫡子争夺;权位不丧失,君主的兄弟就不敢侵犯;臣民不被私门控制,权臣也就不敢蒙蔽君;禁令和赏赐坚决施行,有名的贤人就不敢暗中作乱。臣子有两种凭借,这就是国外势力和宫中亲信。国外势力是君主害怕的,宫中亲信是君主宠爱的。君主对国外的要求总是给予满足,对亲信的主张总是言听计从;这就是乱臣所要利用的。外国暗中安插官吏的情况一旦发生,君主就要追查和惩办与之关系密切并接受贿赂的人,臣子就不敢借助于外国势力了。君主按照功劳赏赐爵禄,对于无功而请求爵禄的人,连同替他请求的人一起办罪,左右侍从也就不会成为臣子作乱的凭借了。外国势力无从借助,宫中亲信无从利用,那么内奸和外奸作乱的途径就都被堵塞了。官吏逐级提拔,一直到担任重大的职务,才是明智的用人方法。对于职位很高并担任重大职务的人,要用三种不同办法来加以控制:一是质,一是镇,一是固。厚待他们的亲戚妻子而严加看管,叫做质;给予丰厚的爵禄而且一定实行,叫做镇;检验言论,督责实效,叫做固。贤者因有人质抵押而不敢妄自行动,贪婪的人因受奖赏抚慰而消除野心,奸邪的人因有种种约束而无计可施。宽容而不予制裁,臣下就会侵犯君主;小的奸邪不除掉,势必要导致大的诛罚。可见罪名和罪行相符时就该严加处置。留着这些人要坏事,杀掉又会败坏名声,就通过饮食毒死他,否则就交给他的仇敌杀掉他。这叫做除陰奸。蒙蔽也就是诡诈,诡诈也就是变化无常。君主能够见功行赏,见罪行罚,奸臣就不敢诡诈。君主不把对是非的判断泄露出去,也不将臣下的谏说互相透露,奸臣随机应变手段也就不敢使用。君主的父兄和有才能的人逃亡在外叫做游祸,它的危害在于给敌人增加了力量。君主与受过刑罚的人亲昵叫做狎贼,它的危害在于这种人的忿恨和凝结在心头的耻辱会发作。君主隐藏自己的愤怒而不发作,掌握了臣下的罪行而不揭露,叫做增乱;它的危害在于怀着侥幸心理而轻举妄动的人会起来活动。君主同时重用两个大臣,二者权势相当,叫做卷祸,它的危害在于私家势力强大,劫杀君主的灾难会发生。君主随随便便而不能表现出神妙莫测,叫做弹威,它的危害在于后纪用毒酒害死夫君的乱子会出现。这五种祸患,君主如果不能察觉,就有被劫杀的灾难。官吏的任免,由自己决定责治,由外国势力控制则乱。因此,明君在国内讲求事功,而从国外取得利益,所以本国安定而敌国混乱。导致危乱的途径是:臣下被君主憎恶,就借助外国势力,使君主像得了头晕病一样;臣下被君主宠爱,就借助君主的左右亲信,使君主像吃了暗中下的毒药一样。
【四】立道
检验考察的途径是:通过严格核查来谋取功效,通过交互衡量来追究过失。严格检验,必须对臣下的言行进行解剖;交互衡量,必须对臣下的过错加以斥责。不进行解剖,坏人就会轻慢君主;不加以斥责,臣下就会朋*党**为奸。进行解剖的结论足以看出臣下事功的多少;严加责罚之前,不要把意图泄露给众人。观察臣下行为和听取臣下意见的一般情况是:臣下有紧密勾结的迹象,君主就奖赏那些与之离异的人;臣下知道奸情而不告发,君主就将他和坏人治同样的罪。对于言论,要汇合各方面的情况,一定要根据地利加以衡量,参照天时加以思考,运用物理加以验证,适应人情加以分析。这四方面的情况都符合了,就可以了解是非了。分析臣下的言论,用以了解他对君主是否忠诚;从不同角度观察臣下,从而了解他各方面的表现;掌握亲眼目睹的情况,以便了解臣下的反常行为。一人专职,使亲近宠幸的臣子有事可干;反复强调,让出使远方的使者感到畏惧。列举往事来了解臣下的旧况,留在身边来了解臣下的内情,派到远地来探知臣下的表现。掌握表面现象来探问暗中情况,运用诡使方法来杜绝侮慢行为;用正话反说来探明自己疑惑的事,从反面考察来了解隐蔽的奸邪活动;设置谏官来纠正大臣的独断,列举错误来观察奸臣的动静。公开说明,引导臣下避免过错;谦恭下士,核察臣下是直是诣。宣布已了解的事情以便揭露未被发现的坏人坏事,促使坏人内部争斗以使他们自行瓦解。深入探究一件事情的真相,使众人有所警戒;故意泄露不同的想法,使坏人改变企图。遇到类似情况,要通过检验弄明真相;列举臣下过失,要指明他的根本毛病。知道臣下的罪过,就要对他的罪过用刑,以便禁止他的私威;暗中派使者时时巡查各地官吏,以便了解他们是否忠诚。逐步更换官吏,以便离散勾结在一起的奸*党**。君主和臣下约定,要他们告发上级:针对相国,就和廷臣约定;针对廷臣,就和他属下的官吏约定;针对军吏,就和兵士约定;针对派遣的使者,就和他的随从人员约定;针对县令,就和他任命的属吏约定;针对郎中,就和他的侍从约定;针对后姬,就和宫女约定。这就叫做条达之道。假如把臣下的告密和要办的事情泄露了出去,君主考察臣下的政治手段也就无法施行了。
【五】类柄
明君最要紧的事情,在于周而无缺、密而不露。因此,如果君主的喜爱表现出来,臣下就会据以行赏,从而窃取恩德;如果君主的愤怒表现出来,臣下就会据以行罚,从而瓜分威势。所以明君的言论深蕴固藏而不表露,紧锁密闭而不外泄。所以用一人察得十人的陰谋活动,是统治下层的途径;用十人察得一人的陰谋活动,是揭露上面的途径。明君上下兼用,所以坏人不会有所遗漏。伍、闾、连、县各层组织的人像邻居一样处于互相监督之中;告发坏人就赏,不告发坏人就罚。上级对下级,下级对上级,也是这样。所以上面和下面、贵者和贱者,在法制面前都互相畏惧,在公益面前都互相劝勉。人性要求,既有生的实惠,又有生的名声。做君主的,既有贤智的名声,又有赏罚的实权。名和实都得到满足,所以大慈大善必得流芳。
【六】参言
君主听话不进行检验,就无法责求臣下;不考察言论是否有用,臣下就会用邪说迎合君主。言语这种东西,重复得多了,容易使人信以为真。对本不真实的东西,听十个人说,自己就会产生疑惑;听一百个人说,自己就会倾向于相信;听一千个人说,自己就会确信不疑了。口才笨拙的人说的话使人心疑,善于辩说的人说的话使人信任。奸臣危害君主,得力于人多;凭借辩说而取得信任,用类似的事例来掩饰奸私。君主不盛怒斥责而等待参验,势必会助长臣下行奸。懂得治国道理的君主在听取臣下的话时,会督察它的作用,考核它的功效。根据功效来确定赏罚,所以无用的辩说不会留于朝廷之内。担任公职办事的人,如果智慧不足以胜任,就罢官。对说话大而不当、浮夸不实的,要追根究底,这样就能察觉坏人并严加斥责。无故而言行不符,就是行骗;臣下行骗,就要治罪。对臣下的言论一定采取对应措施,对臣下的主张一定要求带来效用,所以朋*党**的观点就不敢对君主陈说。听言的方法,总是要让臣下老实地谈论,君主可以从中了解奸情;总是要让臣下广泛地议论,君主得以采纳一种意见。君主如果不明智,坏人就会钻空子。明君听言的原则是,对于使自己高兴的话,就要求兑现;对于自己恼怒的话,就追究根源;等到情况有了发展变化之后再下结论,以便获取臣下是*谤诽**还是赞扬、是为公还是为私的真凭实据。采用几种说法进说来玩弄智巧,诱使君主自己从中采取一种意见来逃避罪责;所以让臣子同时进献几种说法是不可行的。君主所取的,是不要让臣下在一种意见之外又附加另一种意见,企图摆出一种“可能”、“或许”的圈套;而应使谏言跟以后的事实相符合,据此准确判明谏言的诚实与欺诈。明君所要采用的方略是,绝对不容许臣下作模棱两可的进说,一定要他们挑出一种;绝不容许他们妄自行动,一定要就其言求其功,这样奸臣的进路就给堵死了。
【七】听法
官吏权势大,是由于没有法度;法度不起作用,是因为君主昏暗。君主昏暗没有章程,官吏就胡作非为;官吏胡作非为,结果俸禄就会无限地增加;俸禄无限地增加,征收的租税就多;租税征收多了,官吏就越发富裕。官吏富裕,权势又大,是由混乱的政事所造成的。明君治国总是挑用能办事情的人,赞扬忠于职守的人,奖赏有功劳的人。大臣推荐的人要是合乎标准,君主就喜欢,推荐者和被推荐者都一定得到赏赐;推荐的人不合乎标准,君主就恼怒,推荐者和被推荐者都一定受到处罚。这样,进言的人就不敢褊袒自己的父兄而愿意推荐有才能的仇人了。君主给臣下的权势足以执行法令,俸禄足以保证办好公事,而私利无从产生。所以民众虽然劳苦,但并不感到官府赋税重。不要让任事的*权人**势太重,而要使他们得到的宠赏只表现在爵位上;不要让当官的人谋取私利,而要使他们的利益只表现在俸禄上。所以臣民尊重爵位而看重俸禄。爵禄是君主用来奖赏臣民的,臣民重视君主用来奖赏的爵禄,国家就能治理好。刑罚烦乱,赐名有误,奖赏和赞扬不当,就会使臣民怀疑,因为臣民对赞扬和赏赐同样重视。对受赏的人有所非议,就不能鼓励立功;对受罚的人有所赞扬,就不能禁止奸邪。明君的做法总是。受奖赏一定因为他对国家有功,受赞扬一定是因为他为君主效劳。奖赏和赞扬一致,贬斥和处罚并行;既然如此,民众虽然受到赏赐也不感到荣耀。受到重罚的人必有恶名,所以民众害怕。刑罚是用来禁止奸邪的;臣民害怕刑罚,国家就治理好了。
【八】主威
君主如果表彰个人品德,就会分散自己威势;如果听信仁慈说教,就会败坏法律制度。臣民因为有法制而畏惧君主,君主却压低自己的权势对待臣下;结果臣下就敢于放肆地触犯法令,把轻视君主的习惯作为荣耀。这样一来,君主的威势就分散了。臣民因为有法制约束而难于违抗君主,君主却听信仁慈说教去扰乱法治的推行,结果臣民就会公开追求施舍,热衷于枉法贿赂的腐败政治。这样一来,法令就被败坏了。尊崇臣下的私行而分散君主的威势,施行贿赂而动摇法制;君主听之任之就要扰乱法,加以制止就要受到*谤诽**,因而君主地位被人看轻,政府法制被人败坏。这就形成了所谓没有法度的国家。明君的治国原则是,不允许臣下靠个人品行得到荣誉,不允许臣下因私家利益得到功名。功名的取得,必须根据国家的法制。在法制规定之外,即使有着别人难以具备的品行,也不能得到表彰;所以臣民就没有因私利而得到名声的。设立法度来统一民众,用赏罚有信来发挥民众的作用,用明确称誉和贬斥的标准来鼓励好事和禁止坏事。名号、赏罚、法令是三位一体的。所以大臣有所作为的话,就在于尊君;民众有了功劳的话,就在于利君。这就叫做有法度的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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