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团结下一个死的就会是你!!! (引自电影《无法无天》)

做为一个小股东,之前分析了很多庞大集团的问题,都是一家之言,大家理性分析。
发现了一个问题,在庞大的退市风波中,大股东在操纵,小股东在维权,管理层在内斗,庞大的职工们却是一潭死水。
之前有关于庞大职工被骗买股的传闻,网上的图片也满天飞。目前还没听说事情得到有效解决,不知庞大的职工是怎么想的。
估计很多人只能忍了,因为怕丢了工作,因为怕领导报复。还抱着最后的幻想,等着别人站出来。
当前庞大集团的未来迷雾重重,完全看不懂资方的经营策略是什么。在可预见的未来,庞大集团面临着破产清算的危机,做为庞大集团的职工必须要团结起来, 不团结下一个死的就会是你 。(引自电影《无法无天》)
为了给庞大的职工们找一条明路,为此我专门查阅了《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在公司做出重大经营决策或制度改革时必须要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的同意。
希望职工们能合理合法的维护自己的权益,向工会组织和*党**组织反映当前遇到的问题,由工会组织出面与资方和管理层沟通,督促管理层保护职工的权益。
以下资料引自《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公司法》
第十八条 公司职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组织工会,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合法 权益。公司应当为本公司工会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公司工会代表职工就职工的劳 动报酬、工作时间、福利、保险和劳动安全卫生等事项依法与公司签订集体合同。 公司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实行民主管理。 公司研究决定改制以及经营方面的重大问题、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时,应当听取公司工会的意见,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第二十六条 工会有权对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问题进行调查,有关单位应当予以协助。
第三十七条 集体企业的工会委员会,应当支持和组织职工参加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选举和罢免管理人员、决定经营管理的重大问题的权力。第三十八条 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会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组织职工采取与企业、事业单位相适应的形式,参与企业、事业单位民主管理。
第三十九条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研究经营管理和发展的重大问题应当听取工会的意见;召开会议讨论有关工资、福利、劳动安全卫生、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女职工保护和社会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必须有工会代表参加。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应当支持工会依法开展工作,工会应当支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依法行使经营管理权。

从以上法律中我们可以得出结论:企业中的工会应该是保护职工权益,调和劳资关系,推进企业经营的一个独立组织。
不知道庞大集团的工会现在发挥的是什么样的作用?在维护职工权益方面做了哪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