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春季开学,按照当时的收费规定,户口不在本学区的学生是要交借读费的。家住胡家村一个读书非常好的女学生交不起借读费。当时有免杂费的,但是没有免借读费的,镇领导打电话说能不能给考虑考虑。不收对学校没法交代,这钱哪去了?收吧,那孩子又交不起。怎样才能既不收她的学费,又能不产生歧义呢?还不得罪说情的领导。经过认真考虑,我想了一个较为周全的办法,那就是凡是在年级成绩进入前十名的学生不管户籍在不在本地,一律免收杂费和借读费。
过了几天,那女孩的父亲来校,带了一条红塔山香烟表达谢意。谈话中,我了解到,他在旅顺盐场上班,每月工资450元。老婆得了恶性脑肿瘤正在治疗,家里已是债台高筑,实在是交不起借读费,感谢学校给免了。临走,我让他把烟带走,他说什么也不肯。
下午放学时,我把他的女儿叫到办公室,鼓励她好好读书,有什么困难就来找我。我把香烟放进她书包里,告诉她把烟捎给她爸,就说是我给他一条烟抽,他要不抽,就送卖店退了。那孩子说,大人之间的事不该我们孩子的事。我说就算我求你办事好吗?
第二天课间,我在走廊里遇到那个女孩,我问事情办得怎样了?她说卖店不给退。
一条红塔山香烟算不得什么?还比不上南京贪官抽的“九五之尊”一盒的价钱贵,也不及现在某些干部每天消费两盒软中华。但是,那样贫苦人家的烟你若忍心抽,那是抽老百姓的血,抽了是要中病的!

2010年9月,同演出的小朋友在一起(王炳泽拍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