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一单亲母亲自称女儿遭班主任嘲讽孤立,查出抑郁症自杀未遂,学校承认有责支付30万治病,法院判归还

辽宁一单亲母亲自称女儿遭班主任嘲讽孤立,查出抑郁症曾自杀未遂。事发后,学校承认有责并道歉,支付30万元治病后,起诉至法院要求归还这笔钱,法院判校方胜诉。12月4日,记者采访获悉,目前校方已申请强制执行,此事尚在进一步处理中。

辽宁一单亲母亲自称女儿遭班主任嘲讽孤立,查出抑郁症自杀未遂,学校承认有责支付30万治病,法院判归还

服药。

这名母亲姓关,今年44岁,家住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某小区。

12月4日,她告诉记者,9年前她与丈夫协议离婚时,年仅9岁的女儿谢羽(化名)归她抚养。

她说,女儿自小学三年级开始,一直在沈阳市私立实验学校上学,读的是住校,“女儿初中班主任姓纪,30多岁,博士,教数学。”

她介绍说,女儿谢羽进入初中后开始参加纪老师等人在校外开设的补习班,主要补语文、数学和英语,“周末两天上课,每天上3节课,一个月要花2000多元。”

她称,后来有一天,班主任纪老师说学校查得很严,补课地方要转移到她家楼下,“那里离我家开车约需40分钟,沈阳的冬天很冷,室外全是雪。”

在这样的情况下,关女士不愿让女儿再去补课。

关女士回忆说,2016年5月26日晚上9:30左右,她突然接到班主任纪老师电话,要她快去把谢羽接回家,说她在学校要死要活的。

她说,她把女儿接回家后了解到,原来当晚女儿与同寝室最要好的一名同学发生了矛盾,但双方很快就和好了,后来纪老师把谢羽带到班上,当着全班同学的面,对她进行嘲笑、*辱侮**,引得全班同学哄堂大笑,“当时谢羽情绪十分激动,心里非常恐惧,哭得很伤心,喊着要找妈妈。”

关女士说,当晚女儿回家后抱着她一直哭到凌晨一点多钟,第二天拒绝上学,“后来我第一时间找到校长说明情况,女儿当着校长的面哭述了事情经过,校长给我们躹躬道歉,说要调查处理。”

几天后,班主任纪老师带着水果来到她们家,哭着给她们道歉,“她还把谢羽搂在怀里,说老师错了,原谅老师吧。”在母亲关女士的耐心劝说下,谢羽最终同意继续上学。

关女士称,这样平静的日子才过4天,女儿又从学校打电话说自己发烧了,再一次要求带她回家。

谢羽回到家后,关女士发现她开始上火,咳有血丝,不喜欢交流,只喜欢吃东西、看电视,不去上学,“我急得没办法,找班主任、找校长,女儿还是不去上学。”

后来,她再三追问,女儿才道出实情,说班主任曾告诉她那位要好的同学,称她俩不是一路人,以后不许她俩来往,“这话是谢羽那位要好同学告诉她的。”

“经历这件事之后,女儿变得特别敏感,根本无法接受老师说的那些话,她每天焦虑不安,逃避恐惧,总说闹心,头发也开始脱落,主动要我找心理医生帮她疏通。”关女士说,2016年6月21日,她给学校校长写了一封信,陈述相关事实,希望解决此事,不要给孩子留下心理阴影。

令关女士没有料到的是,女儿自从回到家后,开始烦躁不安,整天暴饮暴食,几乎完全变了一个人似的。

辽宁一单亲母亲自称女儿遭班主任嘲讽孤立,查出抑郁症自杀未遂,学校承认有责支付30万治病,法院判归还

暴饮暴食。

后来,关女士带女儿到当地202医院检查,医生建议服药治疗。

2016年11月,关女士带着女儿到北京一家医院看病,被诊断为“创伤后应激障碍”,还伴有“分离性遗忘,抑郁焦虑状态”等病症,医生称需要长期服药并加以心理治疗。同时,北京安定医院对女儿的初步诊断是情绪冲动、焦虑状态、抑郁状态,医生建议住院治疗。

为给女儿治病,关女士辞掉了工作,专心照料她。

关女士感到伤心不已的是,2017年1月份的一天晚上,女儿说有些饿了,让她到楼下去买面包,“我回家撞见她在用水果刀割腕自杀,幸好发现及时,否则后果难料。”

随后不久,经协商,关女士陆续收到学校支付给谢羽看病的30万元,并写有借条。

但令她没有料到的是,2017年6月的一天,她接到沈北新区法院的开庭通知,这才得知学校起诉她要求归还那30万元。

沈阳私立实验学校在起诉状中称,2016年11月,关女士的女儿谢羽因与同学发生矛盾产生厌学,后来被她领回家。同年12月28日,关女士找到学校说女儿患上忧郁症,原因是学校造成的,遂向学校借款,经学校研究决定,先后两次借款共计20万元给她,同年6月29日,学校再次借款10万元给她,请求法院判决关女士偿还这30万元借款。

沈北新区法院审理后认为,2017年1月10日,关女士向该校出具标题为“借条”的书面材料一份,称“三位校长几次到家中看望谢羽,积极配合,并表示愿意负起责任,全力以赴挽救我的孩子,所以现在只能让学校帮我支出一部分费用,暂时维持治疗,等病情稳定之后再与学校协商解决问题。”3天后,学校向她的银行账户汇入10万元。

2017年4月22日,关女士向学校出具标题为“借条”的书面材料一份,该材料记载“因为谢羽在沈阳私立实验学校被老师折磨导致成抑郁症,现在北京治疗,向学校借款治病,由于孩子病情严重,我现在也得了焦虑症恐惧症,暂时借款10万元。”5天后,学校支付她10万元。

同年6月29日,学校与关女士签订《回复意见》称,学校同意再支付借款10万元用于谢羽自行看病,必须签署借条,必须见证人签字,该笔款项用于看病和陪护人员的工资等法律规定的相关费用,但必须提供医生的合理医嘱和医院的有效治疗票据,在法律判决之前,学校出于人道以先给谢羽看病为主,任何一方有权利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如果后续再发生费用,由家长关女士持相应票据,必须经双方共同确认后,根据治疗情况另行支付相应数额的治疗费用。当法律责任认定后,双方按比例承担。同日,关女士向学校出具标题为“借条”的书面材料一份,载明“学校同意再支付借款10万元用于谢羽自行看病。”次日,校方支付了10万元。

该院认为,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该案的3份借条均由关女士书写,能体现其真实的意思表示,从内容来看,借款意思表示明确,虽然她提出了之所以写借条是因为校方要求的,由于学校制度原因,必须写借条,以及这些钱是校方给女儿看病的,不是借款等主张,但她并未提交有效证据予以证明,在她不能提供其他证据予以反驳的情况下,该证据应当予以采信。

后来,该院判决称,关女士偿还沈阳私立实验学校借款30万元。

辽宁一单亲母亲自称女儿遭班主任嘲讽孤立,查出抑郁症自杀未遂,学校承认有责支付30万治病,法院判归还

学校。

一审宣判后,关女士不服,向沈阳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称她所出具借条不是她本人真实意思的表达,受学校欺诈所写,她女儿谢羽在学校患上忧郁症,她收到的款项是学校的赔偿款,她请求撤销原审判决,改判驳回学校的诉讼请求

2018年2月8日,沈阳市中级法院立案后组成合议庭对该案进行了审理。

庭审时,沈阳私立实验学校辩称,原审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适当,应维持原审判决。

庭审中,关女士提供了录音光盘,证明女儿谢羽在学校受到老师嘲讽、*辱侮**等不公平待遇后,导致女儿患上“创伤后应急障碍”,为此她曾多次找到学校,要求对女儿的情况负责,学校3位校长表示学校愿意承担责任,愿意出钱为她女儿先行治疗,但因为他们是股份制学校,大额款项支出必须以借款形式才能走财务账,所以她从学校领到的钱是按照学校要求打的借条,实际上是医疗费,并不是借款。

沈阳私立实验学校对该证据质证时称,该录音的真伪无法识别,校方明确表明是借钱给关女士女儿看病,校方与她协商时并没有表明该笔借款是赠与给她,也没有承认承担全部责任。

沈阳市中级法院审理后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

2018年4月24日,审判长王庆利终审宣判称,驳回关女士的上诉,维持原判。

后来,关女士向辽宁省高院申请再审,称此案并非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当初学校向她支付30万元的前提是他们认为自己有责任,她拿到的30万元是学校承担的医疗费用,并非借款,双方当事人没有借贷的合意,另外,根据她在原审中提交的《借条》及学校的《回复意见》,案涉款项是学校为她女儿垫付的治疗费用,而非借款。

沈阳私立实验学校提交意见称,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事实清楚明确,证据合法有效,关女士的女儿患病是否与学校有关,属于双方当事人之间是否构成侵权的法律关系,与双方当事人该案中的民间借贷关系是不同的法律关系,因此与该案认定的事实无关,原审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对关女士的再审申请应予驳回。

2018年11月26日,辽宁高院驳回了关女士的再审申请。

2020年12月4日,关女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反复称,当初学校支付给她的那30万元是赔付款,是用来给女儿谢羽治病用的,当初之所以写下借条,是因为校方告诉她那样做是财务制度的需要,是一种财务流程,“如果我不写借条,学校就不支付钱给谢羽治病。”

她说,如今学校已经申请强制执行,她按揭的一套与女儿居住的房子被查封,自己的银行卡也被冻结,母女俩相依为命,目前生活相当困难。

那么,关女士所说的女儿谢羽后来因未参加班主任纪老师的补习班,导致她遭到纪老师嘲讽挖苦,最终患上抑郁症,这种说法是否属实,两者之间是否有因果关系?

记者多次致电校方先前公布的纪老师尾数为7503的手机,但始终无法接通。记者亦曾多次致电学校一名姓黄的负责人尾数为3328的手机,始终无人接听,该校校长办公室的电话也一直无人接听。

但此前有记者采访时,该校一名负责人称,“他们那边怎么说的,法院都判了,她说的那些不属实,不要听她的。”

记者注意到,2017年6月,该校在给关女士的一份书面答复中称,“关于此事,学校有责任,学校责任必须通过司法判定,司法机关判定的责任,学校一律承担。”

对于此事,学校称已引导家长走司法程序解决,但家长迟迟不肯走司法程序,”这背后的考虑也值得我们深思。“

西南商报源点新闻记者 黄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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