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第三章:“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为盗;不见可欲,使民心不乱。”这两句可以放在一起解读。先看古人的注解:
河上公章句:“‘不贵难得之货’,言人君不御好珍宝,黄金弃于山,珠玉捐于渊也。‘使民不为盗’,上化清静,下无贪人。‘不见可欲’,放郑声,远佞人。‘使心不乱’,不邪淫,不惑乱也。”河上公对“不贵难得之货”的注解有点夸奖,说君王不使用,也不好奇稀有珍宝,黄金抛弃在山上,珠玉捐弃到深渊。这不现实。“不贵”不等于捐弃。
王弼的注解虽多,但解释不清,言意相混,针对性不强。看现代名家解释:
余秋雨翻译:“不要珍重稀有物品,免得使人民偷盗。不要引起欲望,使民心不乱。”(余秋雨:《老子通释》北京联合出版公司,2021年,第16页。)与原文差不多。
南怀瑾说:“对于稀奇难得的财物,不要去珍重、宝贵它,便可使大家不会生起盗心,这就颇有问题。‘盗’字有抢劫的强盗、偷窃的小盗等区别。要详细解释‘盗’字,也不是容易的事。”(南怀瑾:《老子他说》 复旦大学出版社,2016年,第40页。)他把重点放在“盗”字上解释,有点脱题。
陈鼓应今译:“不珍惜难得的财货,使民众不起盗心;不显耀可贪的事物,使民众不被惑乱。”并解释:“财货实足以激起人的贪图。名位的争逐,财货的贪图,于是巧诈伪作的心智活动就层出不穷了,这是导致社会的混乱与冲突的主要原因。”(陈鼓应:《老子今注今译》 商务印书馆,2016年,第88-89页。)这应该是老子的意思,不过难得之货说成是“财货实足”不恰当。
“难得之货”就是难以得到的东西也就是稀世珍宝。“稀世珍宝”不是我们日常必须品,对于我们的生活来说是可有可无的,没有它照样生活,所以不必过分看重。就拿“钻石”来说,就是一种特殊的石头。它还不如普通的岩石对我们的生产生活有用。普通石头还可以砌墙、铺路、筑堤呢,钻石除了把玩之外没有多少用处。因为,钻石特别难得,经过炒作宣扬成了“宝贝”,值钱了,没有它的人就想去偷盗、去抢劫、去占有。作为统治者,就是要“不见可欲”。而“不见可欲”的具体措施就是“不尚贤”和“不贵难得之货”。“不贵”就是不看重,视金钱如粪土。“尚贤”和“难得之货”是“可欲”的根源。控制了民众的欲望就能“使民心不乱”。民心不乱,就能安居乐业,人心稳定,社会和谐。这句话应该这样翻译:
不过分地看重稀世珍宝,就能避免民众不去偷盗。不表现那些能够引起欲念的诱惑,就能使民众安居乐业,人心稳定。
“钱不是万能的,但没钱是万万不能的。”这并没有错。中国传统,春节期间我们见面就说:“恭喜发财,恭喜发财。”可见,发财是我们每一个人的心愿。但“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巧取豪夺、不义之财是不能要的。就算你“取之有道”发了财,也不要爱财如命、当守财奴。
当然,“视金钱如粪土”又有点过分了,不可取。对待财富还是要有一个正确的态度,特别是“难得之货”。“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为盗”。“不贵”就是不看重、不喜欢、不崇拜,大家都不喜欢的东西,虽然是“难得之货”也是一文不值,还有谁去偷、去抢呢?这就达到了“使民不为盗”的目的,民心不乱就会安居乐业。再者,你有一件价值连城的宝物又会怎样?放在家里怕偷了,委托银行怕花钱,天天欣赏怕损坏,久了不管怕变质。如果你想出去旅游转转,又不能随身携带,放心不下还能玩得开心吗?所以,有了它反而是一种牵挂,一种拖累,一把锁链,失去应有的潇洒和自由。没有它,没了牵挂,没了拖累,想走就走,一身轻松。匈牙利诗人裴多芬有一首著名的诗:“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自由”比生命和爱情都重要,比金钱就更重要了。
老子在《道德经》的其它章节还强调这个问题。如第十二章:“难得之货令人行妨”。稀世珍宝肯定会引起居心不良者去“行妨”。行,是行为;妨,就是妨害,伤害。行妨,就是起坏心眼,想偷、想盗、想占有,行为上企图损害别人的利益。俗话说,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在第四十四章还说:“甚爱必大费;多藏必厚亡。” 意思是过分追求自己的爱好,必然要付出很大的代价;过分囤积财富的人,必然会有厚重的损失。老子强调的是不要“甚爱”不要“多藏”,适可而止。第六十四章明确了圣人对财富的态度:“是以圣*欲人**不欲,不贵难得之货”。意思就是圣人的欲望就是没有欲望,不看重难得的稀世珍宝。圣人之财富观,值得俗人好好学习。可是,历经几千年,今天的人们对金银财宝仍是趋之若鹜。呜呼,哀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