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江县检察院起诉信用社主任诈骗、侵占资金600多万元用于赌博一案获当庭宣判

环江县检察院起诉信用社主任诈骗、侵占资金600多万元用于赌博一案获当庭宣判

2019年7月18日上午9点,由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信用社主任诈骗、职务侵占,涉案金额六百多万元的案件,在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一审开庭。

案情回顾

环江县检察院起诉信用社主任诈骗、侵占资金600多万元用于赌博一案获当庭宣判

2010年起,被告人覃某腾在名为“E世博”的赌博网站注册账号,之后其投入大量资金进行赌博,在2015年下半年已成为该赌博网站的VIP帐户。

为筹集赌资,覃某腾利用担任县内某乡镇信用社主任职务的身份,违反信用社相关规定,以帮助他人偿还到期银行*款贷**(俗称“过桥”)抽取佣金获利,但由于赌瘾太大,入不敷出。至2017年11月份,覃某腾投入赌博平台的资金已经亏损三、四百万元。其不思悔悟,心存侥幸,仍企图通过赌博方式来回本。之后覃某腾隐瞒其将资金用于网络赌博的真相,以支付高息为诱饵,以从事“过桥”生意为由骗取他人钱财,同时,其又利用职务便利,侵占本单位资金。所得资金,覃某腾除支付给部分被害人利息和偿还部分债务之外,均用于网络赌博,最终全部输光。

据统计,自2015年1月1日至2018年2月20日止,覃某腾投入“E世博”网络赌资高达990余万元。其利用“银行过桥”所诈骗的资金约599万元,利用职务侵占单位资金约44万元。

提起公诉,指控犯罪

经审查,检察院认为:被告人覃某腾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高额利息为诱饵,使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钱财,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覃某腾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1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职务侵占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环江县检察院起诉信用社主任诈骗、侵占资金600多万元用于赌博一案获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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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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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覃某腾犯诈骗罪、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万元。

以案为镜

环江县检察院起诉信用社主任诈骗、侵占资金600多万元用于赌博一案获当庭宣判

当天,环江县纪委、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银行金融机构等单位代表及群众应邀到旁听庭审,现场接受警示教育。

来源:环江县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