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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孙费=把亲情变成利益?
昨天看到新闻,说广西的一位老太将儿子、前儿媳告上法庭索要“带孙费”,老人说,儿子媳妇下班不做家务不管孩子,只知道玩手机,把孩子交给他们老俩口扶养,后来生了二胎,老俩口的负担更重了,虽然在经济上没有啃老,但却存在“家务啃老”行为,而且愈演愈烈,带孩子成了她一个人的事情。更可气的是,儿子儿媳闹离婚,两个孩子谁也不要,老人一气之下将前儿媳告上了法庭,要求他们支付“带孙费”。而前儿媳认为,老人带孙是天经地义的事,如果自己支付了“带孙费”,就是把亲情利益化了,等以后有了钱,会补偿孩子。最后,法院判定,老人向子女收取“带孙费”合法。因为这之中,并没有法定和约定的义务。判决下来后他们老两口还要继续当“免费的保姆”,因为他们的儿子一个人要工作,照顾不了两个孩子。老人勇敢的给儿子和前儿媳上了一课,教会了他们责任与担当,前儿媳也表示,以后会多关心孩子。
这一新闻估计看到的人不多,所以“带孙费”、“家务啃老”、“免费保姆”这些名词,涵盖了很多寓意,也提醒了我们应该如何对待孩子,对待老人。
换个方式给”带孙费“
关于“带孙费”,我认为“带孙费”是应该给的,但是最好不要向买卖商品那样当时结算。比如说我家,是我老妈经常带孩子,婆婆周末来住几天帮忙带孩子,让老妈可以歇一歇。“带孙费”我们从未给过,相反老人还时常贴补我们,但并不是他们不要钱我们就不给了,而是在特定的日子想着他们,比如老人的生日给他们买生日礼物,这是不能忽略的;还有就是母亲节和父亲节,双方父母一样的待遇;还有三八妇女节,老妈和婆婆一样的待遇,即使买的东西不一样,基本上钱数差不太多;再有就是其他的节日,如果回父母家或者公婆家过节,一定不会空手回去,总要买些当地不好买到的东西;还有春节是大头,一定会给父母红包,也是基本上两家一样的红包。如此的孝敬老人,在特别的日子给他们关爱,比一月一给的“带孙费”更温暖不是吗?
父母≠免费保姆,也要回报
还有就是关于“家务啃老”,我和老公下班后,家里的家务活及带孩子就不用老妈做了,也想办法给老妈自由时间,让她晚上去跳舞、散步、周末去逛街、看电影,或者在家上网玩微信,老妈的活动还是蛮多的。即使我们抢着干,在家务上还是处于“微啃老”阶段,因为老妈乐此不疲,白天抽时间洗衣擦地的,也是心疼女儿女婿呀。
至于所谓的“免费保姆”,我老妈虽说对我们的奉献是免费的,但绝对不是保姆,她尊贵而高贵,在家里享受家庭特殊权利和威望,我们都想办法给予她更多的关心,让她知道我们对她的爱和我们对她的需要。每当我们在工作和生活中遇到困惑时,都愿意在老妈面前讲,老妈就担当起我们的辅导老师,先从她经历的事例讲起,通过事例告诉我们应该如何去解决处理,使我们倍受启发,处理事情走了很多捷径。
我想告诉大家的是,任何事情都要把握好度,无论是做人还是做事。如果像新闻中所说的小夫妻,生了孩子靠父母养,回家就玩手机上网,一点家庭责任感都没有,即使父母是乐于奉献型的,也不能一味的迁就你的不负责任和不担当,父母带孙是情份而非本份,自己的孩子自己养才是本份。天下哪有不心疼子女的父母,当一纸诉状告到法庭时,是忍无可忍,也是给小夫妻上了一堂生动的家庭伦理教育课,让他们懂得亲情是靠爱来维系的,责任与担当是不能逃避的。
“带孙费”挑战了世俗亲情的不担当,给那位老太点赞,老人用心良苦,虽然饱含心酸与无奈,但结果却很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