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国献良策 为民吐心声——记第十二届自治区人大代表、广西精一律师事务所主任李佳潞

□ 本报记者 梁文淑

在第十二届自治区人大代表、广西精一律师事务所主任李佳潞的办公室书柜里,整整齐齐地摆放着她履行人大代表职责时所收集、写作的资料,这些资料凝聚着她的无数心血,记录着她当选人大代表的责任与光荣。

“中华民族正处于伟大复兴的*途征**上,全面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履职之路,是荣誉,更是责任。我在平时处理法律事务中,把关乎国家和人民的切身利益、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的事项整理为建议和议案,做一个依法治国的推动者,公平正义的维护者。”这是李佳潞的履职感言。

她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多年来,她积极履行人大代表职责,勇担社会责任,是一座沟通社会和政府的桥梁,为促进法治进程,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出积极的贡献。

2006年,防城港市连降暴雨,市城中村白沙氵万一夜之间因地下水道堵塞,成为一片汪洋。面对受到重大损失、无家可归、情绪激动的老百姓,李佳潞律师向他们伸出了援助之手,组织老百姓清点损失,研究责任主体,稳定老百姓的情绪,引导老百姓用法律程序解决自己的诉求。最终,通过法律途径维护了老百姓的合法权益。当年港口区人大换届选举,该辖区老百姓纷纷把选票投给李佳潞,于是,李佳潞开始走上人大代表履职之路。

从港口区人大代表到市人大代表,再到自治区人大代表,她一路走来,一直用一颗赤诚的心,奔跑于社会各个阶层,努力成为老百姓“权益”的代言人。

如何利用自己的专业优势,更好地履行一名代表的职责,这是李佳潞经常思考的问题。因为从事律师行业,李佳潞每天都会接触到各种各样的问题,处理各种各样的社会矛盾,更容易体察百姓的心声,懂得社会关注的热点和难点。这使得李佳潞在履职时考虑得更全面,提出的建议、议案质量更高。

李佳潞一直十分关心未成年人犯罪和权益保护的问题,2007年,她与团市委合作,在广西精一律师事务所里成立了未成年*权人**益保护热线12355,致力于保护未成年*权人**益。在实践中,她深深感到未成年人的保护制度不够完善,学校、社会、家庭监管义务不明晰,加上教育方面的缺失,以至于青少年犯罪率一直居高不下,不仅给家庭带来巨大打击,还给社会增添了诸多不稳定因素。

李佳潞当选第十二届自治区人大代表以后,为了更好地明确学校、社会、家庭各方面的责任,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她提出了《关于修改广西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的议案,引起高度重视。后来,此议案被列入重点立法规划,并被列入新代表培训用的议案写作范文。此外,《关于保护外嫁女权益的建议》、《关于完善诉讼法保全担保相关工作的建议》等都引起了各有关部门的重视。

作为第十二届自治区人大代表,李佳潞建议自治区加大对律师职业和权益的保障,为律师提供更多工作便利;财政要加大对两院科技保障投入,以提高两院办案的质量和效率;两院要重视未成年人保护,重点关注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教育和权益保障;注意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

针对休渔期间渔民没有补助金以至于生活比较困难的情况,李佳潞向自治区提出建议,建议给渔民发放生活补助金。建议引起高度重视,自治区财政厅正在落实的过程中。

在担任市人大代表期间,李佳潞针对防城港动车组太少的情况,建议多增加动车组,与东西南北中都联系起来,以方便市民和越来越多的外地人到防城港市投资兴业、旅游。

她除了会议期间认识履职外,平时也积极参与人大组织的各种立法调研论证活动,全程参与《防城港市立法条例》的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