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网约车司机事件过程 (东莞网约车司机最新消息)

2024-01-06 1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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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广东省东莞市,一名女性乘客在乘坐网约车的过程中不慎遗失了手机。她与司机达成了一项协议,只要司机能够将手机送到她指定的地点,她就愿意支付20元的费用作为报酬。然而,当司机按照约定抵达目的地后,这名女乘客却反悔了,拒绝支付费用。面对这种情况,司机决定直接开车将手机送到了距离18公里远的派出所。这一事件迅速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热议。

东莞网约车司机把手机放派出所,广东东莞网约车司机事件

据记者报道,失主已经取回了遗失的手机。当事司机表示,有些乘客认为一旦手机落在车上,司机就有义务将其送回,但他并不认同这种观点。他解释说,网约车平台的安全专家已经与他取得了联系,对方并不认为他的做法有任何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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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起事件在网络上引发了激烈的讨论。大部分网友都认为,20元的费用并不算多,陈师傅的做法并无不妥。然而,也有一部分人认为,司机应该无偿将手机送还给乘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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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这一争议,云南刘文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刘文华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四条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从这一法条来看,拾得遗失物的人应当将其归还给权利人,而不是自行送上门。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

从这一法条来看,送物上门的费用属于拾得人支出但应由权利人承担的必要费用。更何况,在这起事件中,权利人和拾得人就送手机上门的费用达成了约定,这一约定是合法有效的,双方都应遵守。

湖北征和律师事务所的董文明律师也表示,在这起案件中,网约车司机按照女子的指示,开车将手机运送归还给女子,依法依理女子应当向其支付费用以弥补司机的运费。况且在送回手机前,司机与女子已通过电话口头达成协议,双方协商认可的20元价格是合法的,女子依法应当支付这笔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