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二手房的手续和过程远比购买新房繁琐,尤其是在没有中介参与的二手房买卖过程中,有可能会发生各种不确定因素,对被违约者造成损失。

诚信是契约精神的前提
出现这种现象的最根本原因是缺乏契约精神,说白了就是“说话不算话”,为什么呢?因为违约成本低,甚至违约成本为零!这也是买卖双方自行成交最大的弊端。

买方与卖方间的较量
主要存在的违约形式有以下几种:
1:卖方违约,既买卖双方自达成买卖协议起到正式走二手房过户手续之前,卖方以各种原因突然要求涨价、或者反悔出售此房屋,对于这个行为,买方是没有任何反抗余地的,如果买方已经交纳该房屋定金,但没有签订规范的定金协议的话,卖方只需要退还定金就可以了,甚至有的“流氓卖家”以各种无理借口,迟迟不归还定金。这种情况看似买方并没有多大损失,但是也对买方造成了时间损失,尤其是一旦有房价上涨的情况,也会对购房者造成变相的经济损失,因为买方再次购房的时候,有可能就需要面对全面涨价后的房价。

合同被撕毁
2:买方违约,一般最大的违约原因是该房屋的市场价值下降造成的,我见过很多过户手续还没做完,房屋价值就已经缩水,甚至大幅缩水的情况,一旦出现这种情况,大部分人都会心理不舒服,而且极有可能强行违约,如果之前没有交过定金,或者交定金未签订规范的定金协议,买方一点损失都没有,损失的只能是卖方。

无约束的交易
3:被迫违约,这个情况比较特殊,违约方有可能是买方也有可能是卖方,主要原因其实就是双方对二手房交易流程和买卖双方的资质情况了解不清所造成的。
比如该房屋有*款贷**未结清,过户交易之前必需要还清银行尾款,而这个条件卖方事先不了解,或者事先已经了解但后续无力偿还尾款,从而造成交易失败。
那么买方被迫违约的原因是什么呢?这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买方在当地不符合购买资质,而买卖双方事先对此不知情,二是买方不符合银行的*款贷**资质,或者双方约定的首付比例不符合银行标准,从而也有可能造成交易失败。

其实在二手房交易环节上,容易出现的问题有很多,如果对相关政策没有足够的了解,在过户过程中会产生很多各种各样的问题,造成买卖双方时间、金钱上的损失。想要避免这些不确定因素的方法其实很简单,那就是找一个中介机构,监管交易过程,并对交易双方产生约束,如此交易的过程就会比较顺利。而且自行成交不需中介提供房源以及客源,一般像这种成交,中介方收取的中介费很低,普遍是几千块钱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