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招军 (李招军光大信托)

李招军借科技赋能发展,李招军

文/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李招军

保险和信托行业都是现代金融业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两者的优势互补、互动发展,对完善中国现代金融体系,促进保险、信托行业的健康发展,优化金融资源配置,都有重要现实意义。

保信合作具有巨大潜力

在当前金融行业各个细分领域进入百花齐放、百舸争流的大资产管理时代,随着经营范围的藩篱被拔除、展业边界的区隔被打破、信托基本法理得以广泛运用,基于保险公司和信托公司双方旺盛的合作需求,我们认为保信业务合作具有巨大潜力。

保险和信托的金融本质与展业逻辑高度一致

从金融的角度来分析,保险的本质内涵在于风险保障,在业务实践中发育出兼顾储蓄投资及子女教育、退休规划的功能。保险的基本职能是风险共担、补偿损失,这是保险公司核心竞争力的最重要内容。不同于商业银行“锦上添花”的业务特点,保险的要义是“雪中送炭”,向陷于危难之中的人和企业提供财务保障,其核心价值理念是“守信用、担风险、重服务、合规范”。而信托业以“受人之托,代人理财”为宗旨,是一种以信任为基础,财产为核心,委托为方式,集财产转移与财产管理功能于一身的、独特的、完善的财产制度,坚持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的管理义务。基于此,保险和信托两者有很好的协同合作的契合点。

保险和信托的行业定位先天存在优势互补关系

保险、信托两者之间天然存在的互补关系体现在:一方面,保险公司既有大量长期低成本资金又具备机构投资者的高风险承受能力,适合权益类投资等长期项目拓展,是嫁接低成本优质项目的主要资金来源。同时,信托具有法理独特、运用广泛、设计灵活、功能齐备、综合性强的特点,可以连接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金融资本与产业资本、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能够以多种方式为受托人的最大利益谨慎管理信托财产。

保险和信托互动发展有现实需要

随着保险业务的快速发展,可运用的资金不断增加,但由于业务特性和监管制度的约束,导致资金运用率普遍偏低,保费收入的快速增长与保险资金运用渠道狭窄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保险业的发展面临着如何拓宽资金运用渠道,在保证资金安全性、流动性的前提下,提高资金盈利能力的问题。而信托行业在目前金融业分业经营的背景下,是国内唯一准许在金融市场和实业领域同时投资的金融机构,可根据实业投资和金融投资之间的热点灵活改变投资方向,行业优势明显,但其“准私募”的特性对资金来源又有一定限制和要求。因此,保险业聚集的可用于中长期投资的巨额保险基金自然成为信托公司营销的重点,双方通过合作优化资源配置,实现互动发展,是未来的明智选择。

保信合作的可行模式分析

保信业务合作方式上比较灵活,可以充分实现各自想法。目前市场常见的有这么几类模式:

信托为保险资金投资基础设施项目提供服务

这是最常见的一类合作模式。保险公司将其保险资金委托给受信托公司,由信托公司按保险公司的意愿设立投资计划,投资基础设施项目,产生的利益归保险公司所有。

对于信托公司而言,这一业务主要是保险公司主导的服务信托业务和资金层面的合作业务,能够将信托纳入保险资金运用渠道,利用信托的桥梁和管道作用以及专业理财优势,投资国家重点工程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有利于打通保险资金运用于基础设施、市政建设等众多领域的投资渠道,实现双方共赢。

设立人寿保险信托

人寿保险信托是指人寿保险的投保人在生前以保险信托契约或遗嘱形式委托信托机构代领保险金并交给受益人,或对保险金进行管理、运用,再定期支付给受益人的一种业务。

投保人在签订保险合同时,将其在保险合同下的权益(主要是保险理赔金)设立信托,一旦发生保险理赔,信托公司将按照投保人事先对保险理赔金的处分和分配意志,长期且高效地管理这笔资金,实现对投保人意志的延续和忠实履行,作为家族信托、遗嘱信托、遗属照料和子女保障(自由裁量)信托等业务的延伸与结合。

保险本身就是一种金融消费。保险金信托可视作高附加值的“事务管理+资产管理”的单一信托产品,重点是实现委托人在保险理赔后对受益人如何获取财产的管理意志的延续,而不仅仅是简单的财富增值。它不仅为保险产品实现了更高层次的业务提升,更为投保人实现长期、个性化诉求和托付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使得保险的家庭财富传承效果更加显著,大幅提升了金融机构对终端金融消费者的服务品质。

养老社区+分红型保单+信托投融资业务

保险资金投资养老社区是保险公司业务开拓的重点方面和产品创新的重要领域。养老社区经营分为三类,出租模式、出售模式、出租+出售模式。相应地,养老地产的商业模式主要有三类,长期持有、销售、持有+销售。

信托公司在融通资金支持保险公司介入养老地产、进行社区建设运营方面可以有针对性地予以业务对接。例如,以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医养社区建设基金的形式对销售型养老地产进行资金支持,保障建设工期和按时开业运营;采取资产证券化、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Reits)等形式对出租型养老地产模式运用金融杠杆,进行资金回笼与循环支持,以加快资金周转,扩大业务规模,激活沉淀资产并实现资产抵押债券(ABS,Asset-backed security)、Reits产品的上市流通,彰其利而抑其弊。

其他保信业务合作方面

保信合作在开拓小微金融、服务中小企业、PPP项目、境外投资,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践行普惠金融理念等方面都有着广阔的合作发展前景。如,小微金融领域可通过保险、信托、小贷公司三方合作,由保险公司为信托公司与小贷公司合作发行的信托计划提供*款贷**损失信用保险服务,形成合作、实现各方共赢局面。

光大信托推动保信合作的主要做法

在新的时代背景和发展阶段,信托公司作为专业化的综合性的资产管理机构,必须回归本源,服务实体经济,充分发挥信托制度优势,进行长期资本管理与长期资产运作。基于这一认识,光大信托明确将保信合作作为本源业务的主要方向,全方位为保险机构提供服务:

一是充分利用保险资金规模大、期限长、成本低、来源稳定的天然优势,将此作为信托业务回归本源的稳定资金来源。

二是深刻把握监管机构改革、保信合作政策调整的机遇,适时改变业务流程和合作模式,积极适应保信合作业务面临的良好政策环境。

三是通过保信合作运用长期资金匹配中短期资产,切实防范以分离定价、期限错配为特征的业务模式可能产生的流动性风险。

四是清醒认识银信业务、政信业务、房信业务等传统模式必将日渐式微的前景,力争在保信合作上持续发力、久久为功,建立比较竞争优势。

开展保信合作业务,目的是以金融中介服务为人们提供更加美好和更有效率的生活,通过跨行业有机结合,形成综合性、一站式、一揽子的整体终极解决方案。未来,我们希望与保险行业在国有财产和个人财产的保值、增值、保险等方面共同开发产品,发掘有利于双方产品开发的市场信息,为客户提供专业化、个性化、多元化的服务,共推信托、保险显示出更为旺盛的生命力。

根据12月1日李招军在“2019保险资产管理高峰论坛上”的讲话整理而成,编辑: 王晔君